罗庄税务:一笔“意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退费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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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税务人员的服务和专业点赞!”山东桐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孙先生感动地说道。“前些天税务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我们,宣传延续实施“残保金”优惠政策,我们企业已经注销了,但还是享受了已交“残保金”的退费,确实很意外,虽然钱不多,但是税务人员的做法,让我们非常感动!”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告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罗庄区税务局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提前部署,主动作为,依托便民春风行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优势,迅速贯彻落实,确保税费红利直达快享。

  据了解,该公司因为经营调整于2023年2月17日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业务,根据政策要求,当时“残保金”优惠政策已经到期,所以该企业未享受“残保金”优惠政策,缴纳了2022年度“残保金”462.84元。在财政部下发了“残保金”优惠延续政策后,罗庄区税务局迅速行动,摸清“残保金”未享受底数,第一时间通知企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在帮该企业恢复税务登记后,顺利将462.84元“残保金”退到账户,后又帮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一站式帮办服务让企业既可以全额享受税费政策,又减少纳税人端中间办理环节。截至目前,罗庄区税务局已经为28户类似情况企业办理退费,落实好了税费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罗庄区税务局将持续聚焦便民春风举措,贯彻落实好“税费皆重”理念,抓实抓细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通讯员 翟晓宇 冯国栋 朱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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