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招生简章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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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提出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总要求。自建校以来,中国政法大学一直以推动中国法治昌明、政治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及生态文明为办学使命,先后开办法学、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文学、理学、史学、哲学、教育学等多个国内国际知名的优势学科专业。学校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MBA项目授课地点在海淀区学院路校区。

  二、MBA项目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依托1995年设立的工商管理本科专业,于2002年在整合我校经济、管理和法律师资及教学资源基础上正式组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是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CFA正式会员,目前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并设有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工商管理、金融、国际商务、审计),以及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金融工程4个一流本科专业,形成了完整的学科体系和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基于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三大一级学科的支撑,中国政法大学开创了中国高等商科教育中独具特色的法商融合创新优势MBA项目。在国家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开放的征程中,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MBA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是:借助学校一流法学形成的治理优势,培养具有自身特色的经济管理人才并形成学科和专业优势,这些特色包括但不限于业态分析、技术转化、产业配置、营商环境、比较经济、数字经济、违约管理、公司治理、法务会计、审计监督、商业风险、债务重组、经济安全;希望学生能通过对经济和商业的学习来加深对社会的理解,以此服务社会、效力国家,最终成为能通晓商科和法科的内在逻辑,视野覆盖经济和社会,实务横跨国内和国外的新时代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MBA项目将依托学校法学优势和商学院优秀师资,量化权利义务、提升行为预期、服务经济治理,根据法治市场经济时代总要求,培养聚焦于业态配置、风险管理的企业家、管理者。法大MBA中心是培养具有法商和金融智慧的新时代商业菁英的摇篮!

  三、培养特色

  (一)MBA专业研究(培养)方向

  1. 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方向(法商管理方向)

  2. 资本金融与投融资管理方向(金融方向)

  3. 管理创新与创业方向

  4. 商业大数据分析与决策方向

  5. 财富战略与养老管理方向

  上述第1、2、3、4为全日制、非全日制通选培养课程方向;第5为非全日制额外定制培养课程方向。

  (二)班级特色

  1.全日制班:培养以工商管理为基础,以铸造法商管理、资本金融能力为核心,以法商、金融人脉圈为支撑的,具有扎实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金融学知识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商、金融管理者。

  2.非全日制班:培养已经在工作岗位和事业中取得突出成绩,进一步提升法商、金融综合素养,拓展法商、金融人脉资源,卓越的企业管理者、高级法务人员、金融业领袖人才和商业菁英。

  四、2023年招生计划

  类 别

  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自选)

  非全日制(只招定向)

  学制

  两年

  两年

  人 数

  计划63人

  计划127人

  授课时间

  全日制脱产班

  (周一至周五白天上课)

  集中班:每学期集中3次课程,一次9天(课程一般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

  周末班:每周六、日上课。

  户档政策

  定向:签定定向委培协议,不转档案户口

  非定向: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自愿转入

  定向:签定定向委培协议,不转档案户口

  授予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 费

  6.45万元/年

  9.9万元/年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报考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2020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2021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3.已获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六、招生方式与报名

  (一)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2023年MBA招生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基础上采取预面试形式,请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MBA预面试通知》完成所有报考步骤,详见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网站。

  网址:http://mba.cupl.edu.cn/info/1043/4201.htm

  (二)全国MBA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与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具体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

  七、考试

  (一)初试(全国联考)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共计2门;具体内容以教育部颁发的《2023年MBA联考考试大纲》为准。

  2.考试时间:考试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请参考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官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政法大学考点报名公告》,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2023年考点。

  (二)复试

  1.复试科目:复试面试、政治理论笔试、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听力测试。

  2.复试比例: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具体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情况以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通知为准。

  八、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通过学校复试,经总成绩(联考成绩+复试成绩)排名后,在当年招生计划内择优给予预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通过考生申请条件真实性复查、档案政治审核及体检后,即被正式录取。

  体检由中国政法大学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信息及材料如弄虚作假,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调剂考生:是否接受调剂根据当年的报考情况、上线情况及录取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官网招生信息。

  九、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超出基本学制的,学校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学生自行解决。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前应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生应按定向合同就业,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派的,需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定向生履约管理的通知》(京教学〔2017〕 4 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十、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十一、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

  十二、联系我们

  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招生部:

  联系人:肖老师、孟老师、张老师、于老师

  咨询电话:(010)58908589 ;(010)58908506

  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2年9月21日

  http://yjsy.cupl.edu.cn/info/1035/7951.htm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通知

  http://yjsy.cupl.edu.cn/info/1021/8032.htm中国政法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报考我校考生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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