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教师殴打致残?陕西城固:未发现学生有被殴打的证据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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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网传城固县衡水实验学校教师殴打学生吴某某并致残”一事,12月18日晚,陕西省城固县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今年10月份接到家长投诉后,该局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未发现家长反映的“教师殴打学生”的行为。城固县公安局安排刑侦大队和文川派出所进驻学校进行全面调查,经走访、查看监控视频,均未发现吴某某有被他人殴打的证据。该情况说明称,吴某某今年10岁半,系城固县衡水实验学校五年级三班学生。今年10月15日,吴某某向其班主任反映其左大腿疼痛,经男性教师查看,其身体无外伤。16日早,吴某某反映腿依然疼痛,随后其班主任安排其同班同学陪同吴某某去学校医务室就医。从教室前往医务室途中,吴某某告诉陪同同学:国庆假期中,自己骑自行车下坡时曾摔倒,当时没事,不知道为啥现在突然疼痛。医务室医生为该生开了布洛芬缓释片,并嘱咐他:如药吃完未好转就需到医院检查治疗。17日,班主任询问该生时,其回答说:“有所好转。”

  10月18日午休起床时,班主任发现吴某某下床有些吃力,随即联系其家长并进行微信沟通。家长说:“上周回来他就说腿疼,家长怀疑吴某某是想逃学,如果走路不影响的话,让吴某某把钙片吃上”。当日17时,班主任再次通知家长,告知其孩子一直说腿疼,因学校没办法拍片子,希望家长尽快接孩子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该生家长在18时30分到校将孩子接走。之后,班主任和家长就孩子情况多次进行电话沟通。

  10月20日,该生母亲张某电话告知班主任称,已把该生送入汉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并称病情非常严重,要求学校先拿5万元治疗费、再派2名老师去医院陪护。该校认为该生病情责任不属学校,便婉拒其要求。此后,该生母亲张某多次发微信给班主任和校领导,反映其孩子治疗费花费巨大,家庭已无力承受,要求学校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并多次说:“如学校不尽快拿钱,他们就以不同办法和途径给学校以颜色,一切后果由学校负责。”

  12月17日,吴某某母亲张某等14人打着印有“黑心学校长期殴打我儿致伤残住院多次抢救”字样的横幅,拉着当事学生吴某某堵在该校校门口,向正在接送学生的家长发放传单,并在有关网络媒体发布相关视频。

  该情况说明介绍,吴某某家长于10月25日向教体局投诉,其孩子在前述学校上学期问,被该校教务处老师王某和班主任孔某某多次殴打,致使其左腿受伤。得知此事后,该局立即成立调查组,针对家长投诉有关事项到所在学校进行了调查了解,未发现家长投诉中所反映的“教师殴打学生”相关行为。

  针对此事,城固县教体局要求学校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文川派出所和司法所对该事件的调查工作、依法处理。10月28日,城固县公安局安排刑警大队和文川派出所进驻城固县衡水实验学校进行全面调查,经走访吴某某同班及同宿舍同学,并查看该校全部监控视频,均未发现吴某某有被他人殴打的证据。目前,公安机关已多次就调查情况向家长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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