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运用"四字诀"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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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四字诀”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河南省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赵星海

  近年来,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找准自身定位,充分运用“打、保、联、通”四字诀,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助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突出“打”字,依法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该院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部门,补强人员力量,让检察干警有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企业工作中。推行“四落实”机制,即把每项服务企业政策落实到每个案件、每位检察官、每个当事人、每份法律文书;开启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刑事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专人办理,有效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突出打击重点,聚焦暴力讨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危害市场主体、扰乱市场秩序重点领域,今年以来共办理此类案件2件3人。

  坚持“保”字,及时回应企业发展诉求。该院着力清理挂案,为企业“卸包袱”。对公安机关近年来立案侦查的160余件涉企案件进行全方位清查,对1起涉企案件进行监督纠正,帮助企业“松绑”“减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善意。强化监督保护,为企业“保生产”。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一起涉民营企业的非诉执行案件时,通过检察监督,该企业最终被减免罚款近3万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促进合规经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积极落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承办信阳市检察机关涉企合规案件办理座谈会,并办理该市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

  深化“联”字,多方共治优化服务保障。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与县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涉企疑难复杂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对涉企案件采取查封、扣押、结措施的监督暂行办法》等实施意见,为办理涉企案件提供依据。同时,加大对涉企案件的公开听证力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其中,让检察监督更加公开透明。2020年以来,该院已召开公开听证50余场次,涉企案件6场次。

  聚焦“通”字,检企共建精准法治供给。主动靠前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法律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礼包”。制定《淮滨县检察院“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院党组每月定期听取专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服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依法能动履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抓大”与“顾小”相结合,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同样重视,在常态化联系和受邀走进检察机关的企业中,小微企业占比达50%以上。强化检企互动,倾听企业呼声。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到企业”活动,检察长带头实地走访辖区多家企业,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积极打造推广“云链检企”服务企业平台,进一步拉近检企距离,为企业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

   

  激活党建工作“红色引擎”

  “最近在工作中,我总会紧张焦虑,产生自卑感,该怎么解决?”

  “我感觉进步空间狭窄,工作也没动力。”

  这天,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政治部的心理疏导员老陈正在对其所在支部干警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一对一疏导,根据不同情况给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

  这是淮滨县检察院开展“三点一线”党建工作的缩影。近年来,该院针对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缺乏有效评价机制、业务建设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不够等问题,积极推出“三点一线”党建工作法,以贯穿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主线,聚焦检察工作重点、难点和着力点,在各支部设置“心理疏导员”“廉政监督员”等,有效提升了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该院专门成立心理疏导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星海担任组长,每个支部设置一名心理疏导员,把干警心理健康工作融入思想政治建设和日常教育之中。

  工作中,该院通过邀请心理学专家授课、组织干警参加培训等形式,使各支部心理疏导员尽快掌握心理学知识和心理疏导技巧,从而推进该项工作实现常态化、专业化、科学化运行。为了让此项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心理疏导员以“五关注五访谈”心理疏导机制为抓手,围绕干警岗位变动、压力过大、情绪低落等重要节点,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帮助其有效调节心理,塑造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

  为把司法廉洁的关口前移,扩大廉政监督辐射面,该院聚焦各部门廉洁从检风险点,在各支部选任6名政治思想过硬、作风纪律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的干警兼任廉政监督员,通过明确监督职责,加大培训力度,有效完善了支部对干警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在实际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一线监督的“探头”作用,查找所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及时掌握全体干警的思想状况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该院积极利用每周党员活动日,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时通报县内违纪违法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件,切实查找所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提醒教育工作,让干警在以案促改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

  该院还以深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学习廉洁标兵、廉政模范的先进事迹,通过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写对照检查剖析整改材料等形式,让查摆出的问题能够自觉整改落实到位。

  为将工作落到实处,该院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寻找身边最美瞬间”活动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以“抓身边、出精品、促引领、重实效”为工作思路,精心发掘身边的榜样,选树先进典型。该院还开展“检察之星”和“星级部门”评选,激发全体干警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自实施“三点一线”党建工作法以来,该院多次获得全国、河南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信阳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有68个集体和97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其中省级荣誉22个,国家级荣誉13个。(李富强 夏训巍)

  

  淮滨县检察院检察官为信阳港·淮滨中心港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

  “经纬结合法”为企业发展赋能

  

  淮滨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到涉案企业回访。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多项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旨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的情况下,在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中,淮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创新机制,建立“经纬结合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经纬结合法”的“经”是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服务企业的工作要求,精准落实到位;“纬”则是结合淮滨县与检察工作实际,将服务企业与检察工作结合,织就全面服务企业发展的立体化网络。“经纬结合法”既要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又要体现检察特色,积极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总框架下,使二者有机融合,达到服务有序、工作有力的效果。

  以经纬结合法的“经”为主线,积极落实上级精神。为严格落实淮滨县委、县政府关于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和“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该院主动作为,依法开展上级部署的服务企业各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等行为。为落实“三号检察建议”,维护金融安全,该院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座谈,并就合力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达成一致。该院开展“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5个专项行动,有效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精准度,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经纬结合法的“纬”为脉络,淮滨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确保企业在法治化轨道上有序发展。该院与县工商联联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淮滨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以及民营企业家代表应邀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共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良策。

  以经纬结合法为框架,该院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发挥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站作用,帮助企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架起企业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的桥梁。该院检察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走进民营企业,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增强民营企业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为更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助力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淮滨县检察院还会同县工商联、司法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淮滨县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临时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2022年6月,经综合研判,该院决定对一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改革。随后,经上级检察院批准,该院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并对该公司进行合规建设,在合规考察期限内,检察机关会同第三方组织协助该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合规计划及整改报告,制定企业合规、财务管理、纳税管理等23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 (董继刚 庞连华 李杰)

   

  落实落细合适成年人到场专业化办案模式

  为更好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合适成年人到场专业化办案模式,有效解决刑事诉讼活动中法定代理人缺位时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多方联动,促进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具体化。淮滨县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员额检察官联席会,与会人员深入研究并就“合适成年人专业化办案模式”形成初步意见。该院还邀请各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就担任合适成年人的选聘范围、资质条件、权利义务等方面达成一致认识。该院联合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共同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暂行办法》,对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相关问题进行明确,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效。

  多维发力,推进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规范化。该院明确合适成年人担任条件,以属地管辖为原则,通过推荐、考察、评定程序,从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教体局等单位聘任16名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信息库成员,专业化从事合适成年人工作。确立每季度至少对合适成年人信息库成员开展一次实用性工作培训的硬性要求,为合适成年人更好履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此外,该院还推出合适成年人全程参与讯问或询问“一对一”工作模式,确立“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合适成年人应由同一人担任,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更换”规则,将“多人对一人”的情况排除在外。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将合适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告知涉罪未成年人,尊重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时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更换合适成年人的权利。该院通过设定考核等次,对合适成年人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管理,对工作积极、帮教效果突出的合适成年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一定奖励,提高其履职积极性。针对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时,因参与刑事诉讼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该院给予适当补助。

  多效凸显,发挥合适成年人到场作用最大化。该院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精准帮教。在司法办案中,有针对性地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切实发挥好合适成年人“临时监护人”的作用,引导合适成年人在参与活动中就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自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专业化办案模式实施以来,该院共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31次,他们在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帮教救助、调查考察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庞连华 李富强 李杰)

   

  “三落实三督察”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创新检务督察模式,全力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不断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探索形成“三落实三督察”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在流程上规范、在机制上完善,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该院实行检务督察人员列席党组会制度,要求检务督察工作负责人旁听党组安排部署重大决策过程,及时跟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制定实施检务督察人员列席科务会制度,掌握各部门受案结案情况、在办重难点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等方面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办案纪律及“三个效果”落实情况督察,促进业务部门人员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加强与综合业务部门的配合协作,以综合业务部门掌握的司法办案过程中审查案件不细致、提讯工作不规范、案卡填录不精准、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为督察依据,反馈至业务部门,并督促加以整改,定期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对办案纪律及其他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察。以案件质量督察为切入点,将案件管理工作与检务督察工作有机衔接。该院采取普通案件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将案件评查结果以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的形式呈现,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核查整改。2021年以来,该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重点案件质量评查2次,对5种类案共计236件案件进行评查,均未发现检察办案环节存在司法过错行为。坚持“三个规定”线上填报全覆盖。截至目前,该院发出“三个规定”专题督察通报3期,约谈长期“零报告”部门负责人以及存在瞒报、漏报隐患的重点岗位人员7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违反“逢问必录”要求人员9人,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线上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件,干警填报率达100%。

  对院党组确定的阶段性工作重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该院适时安排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察活动,做到党组有安排,督察有方向,活动有反馈,效率有提升。2021年,该院围绕52项重点业务指标提升,开展“固强补弱争一流”百日冲刺活动。检务督察部门立即跟进,对每次业务指标通报存在的短板弱项,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督察函,要求3日内报送督察台账,一周内有进展,一个月后取得明显成效。对未实现台账目标的部门,建议院党组约谈部门负责人。据介绍,“百日冲刺”活动期间,该院检务督察部门共发出督察函11份,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有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李杰 李富强 李应锴)

   

  组建听证员库 构筑检察办案“智囊团”

  

  今年7月28日,淮滨县检察院举行首届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

  “双方本来就是亲戚关系,王某认罪悔罪态度也很好,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不仅能化解矛盾,也能彰显司法的温度,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近日,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就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拟作相对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检察听证员及侦查机关代表受邀参会。

  会后,听证员们纷纷为成功化解一起矛盾纠纷而感到欣慰:“参加公开听证会是一次难得的体验,我们不仅能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还能更好地为群众工作建言献策,期待下次再来。”

  这样的听证会,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已经举行了53场。这是该院创新组建听证员库,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缩影。

  自最高检部署开展检察听证工作以来,淮滨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在标准化听证室建设、落实“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促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机制等方面走在前做在前,及时妥善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听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听证工作逐渐推进,我们发现在听证员选任标准、管理规则、履职义务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淮滨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星海介绍道。为此,该院组建听证员库,制定《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听证员库建设的工作方式和途径,通过借助专家“外脑”,更好地发挥中立的第三方作用,确保检察听证取得实效。

  《办法》明确了入库人员选任标准,规定听证员应当具备较高政治素质、专业能力,且具有广泛代表性及扎实的群众基础。检察机关可以主动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入库;或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推荐;或发布征集公告,申请人自愿报名等多种形式,吸纳社会经验丰富的基层群众代表和医学、经济学、心理学等专家型人才,探索建立多元化听证员库。

  在听证员动态管理方面,该院要求听证员应当参与案件听证活动,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发表评议观点,为案件处理提供参考。

  “我院首批听证员库成员共20人,任期三年。综合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每次听证活动之前负责对接,并根据案件特点,以随机轮案为原则、指定参与为例外,从听证员库中选用两至三名参会听证员,最大限度保证听证员与被听证案件的贴合程度。”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亚鹏表示。

  该院案件管理部门还定期对听证员进行考核,围绕遵守听证工作规定、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考评评议,建立听证员履职台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听证员表彰奖励、免除资格或者续任的重要依据;对不符合听证员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取消听证资格,及时解聘出库。(董继刚 吕寅达 夏训巍)

  本版文、图:胡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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