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严惩!多地处理多名教师顶风违规补课问题

栏目:基础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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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各地陆续曝光了一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案例。

  江苏射阳县教师在盐城违规补课被查

  经盐城市教育局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督查组查明,射阳县黄沙港初级中学教师杨某某于9月20日下午4点20分左右,在盐城市区华府景城11号楼609室为5名初三学生违规补课。

  杨某某身为在职教师,在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深入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新形势下,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影响恶劣。市教育局责成射阳县教育局严肃处理。射阳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于9月26日决定给予杨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申报、岗位晋升。同时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各地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教育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压紧压实责任,严格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盐城教育发布

  江西处理多名教师违规补课问题:无视规定,顶风违纪

  2021年10月1日,据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号消息,近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南昌、景德镇、新余、赣州、宜春、上饶六地6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案件,一名校长被撤职,7名教师被处理,有教师补课月收达几万,被收缴至纪委廉政账户。详情附后。

  1、南昌市

  2021年7月暑假期间,南昌市民德学校倪某、叶某、李某某等3名教师接受家委会邀约,在江西航空技师学院和昌强电商创意产业园等地为所教的初二(5)(6)(7)班学生补课。倪某、叶某、李某某等3名教师受到扣发半年绩效奖励、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资格、2021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留校察看一年等处理。

  2、景德镇市

  2021年3月起,景德镇市乐平市乐平一中高一班主任、教师蒙某某,组织学生周日晚上在校补课,共违规收取补课费67200元。蒙某某受到警告处分,以及取消2021年评优评先资格、全校通报批评处理,其所有违规补课收费全部上缴乐平市纪委廉政账户。乐平一中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3、新余市

  2021年7月8日开始,新余市暨阳学校教师傅某某利用暑假期间在新余市夏家村出租房为其所任教班级的部分学生和朋友小孩进行小学数学学科有偿补课。傅某某受到警告处分,以及扣发2021年绩效工资、取消2021年评先评优资格、2021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评高一级职称、作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等处理。暨阳学校相关校领导受到约谈处理。

  4、赣州市

  2021年7月3日至26日,赣州市章贡区水西中学教师宋某某利用钉钉软件给本班学生进行在线补课和作业辅导,并收取每人补课费200元至1800元不等,共计17700元。宋某某被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收取的补课费用,受到取消2021年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资格、2021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等处理。

  5、宜春市

  2021年3月至6月,宜春市高安市第一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师陈某某利用课间及中午休息时间,在教室为学生进行语文、数学学科辅导,共收取辅导费6400元。陈某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以及不予发放2021年度政府性奖励、取消2021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务、全市通报批评、作出深刻检讨等处理,并被责令退回所有违规收取的辅导费。高安市第一小学校长受到约谈处理。

  6、上饶市

  2021年元月初至6月底,上饶市第六中学副校长徐某利用周末时间在上饶市求新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兼职上课,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辅导若干高中学生数学科目,赚取课时费。徐某受到撤销上饶市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处分,以及取消两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不予发放2021年度政府性奖励、作出深刻检讨等处理,并被责令退回兼职所得课时费。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慈溪一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解除劳动合同

  10月2日上午

  慈溪育才中学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严正声明

  通报内容如下

  严正声明:

  江峰,男,1984年2月出生。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在慈溪育才中学任数学教师期间,给自己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严重违纪违规。现已由我校解除劳动合同,清除出育才教师队伍。特通知各位家长配合学校遵守禁止教师提供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慈溪育才中学

  2021年9月26日

  据了解

  育才中学早几天也通过

  校讯通向家长通报了这个信息

  

  来源:慈溪育才中学

  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同样是7月份,教育部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面向全国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为期九个月的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提出教育部对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按照“从严查处、形成长效”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教师管理。

  9月3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坚决查处“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通知明确规定: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须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规性学科类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在登记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由其所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面向中小学生提供的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学科类培训服务。

  “零容忍”、“撤销教师资格”、“从严查处”......可见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执行层面,力度之强,决心之大!所以各位正在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赶紧收手吧,千万不要往“枪口”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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