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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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

  线上课程严禁收费 不得增加师生负担

  2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公布,要求各中小学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手段,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网络教育教学服务,同时,线上课程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严禁组织超纲、超前培训,不得增加师生负担。高三学生开展网络教学应不晚于2月4日,其他年级学生开展网络教学不晚于春季原定开学时间。

  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推迟春季开学时间。为保障“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影响,我省中小学将整合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搭建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网上教学、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网络教育教学服务,确保线上课堂覆盖所有学校、学段、学科和学生。

  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特点和优势,结合地区和学段特点,以在线直播课堂、网络点播教学、电视视频学习、集中辅导答疑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开展网络教学。同时,针对学生居家学习特点及时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心理健康辅导等专题教育,将居家体育锻炼、近视眼防控、开展家务劳动等内容一并纳入在线教育。鼓励幼儿园通过网络平台、微信、QQ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室内游戏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

  对软硬件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区域内优质师资统一组织网络教学。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农村学校,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协调当地数字电视运营商开设数字电视教学专栏,通过点播方式组织远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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