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大事件后续,精神病患者需不需要判刑,这不是你犯罪的理由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3-05-02
手机版

  在四月十九日晚间,青岛市黄岛区的山东科技大学门外发生了性质非常恶劣的案件,嫌疑人付某某被当场抓获,在使用尖刀在校门口无差别的捅人伤人,共有七人受伤,令人惋惜的是其中有一位受害人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有人声称,伤人时还有他的母亲,但是母亲没有被抓到,正在潜逃中。

  

  据网友所说,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曾经也是山科大的学生,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史,但是因为在校内偷窃,被学校开除,他与母亲两人怀恨在心,就选择在校门口闹事伤人。目前官方并没有透露付某某是否存在精神疾病,这个需要后期官方来通报。

  

  这件事目前最大的热度就是,精神病犯罪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我从网上找到了一个解答。不同症状的嫌疑人有不同的判罚,除了无刑事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不需要负外,其他都是需要的,而且这种病人会让监护人加强看管治疗,如果不执行的话,官方也会强制送去治疗的。

  

  我今天在看这个热搜的时候,点进了山科大的微博超话,许多同学表示非常害怕,说自己晚上根本不敢睡觉,还有很多同学自发的在超话里给那位不幸失去生命的同学默哀哀悼,惋惜着一个曾经可能遇见过的同学离世。

  

  我也对这位同学的离世感到悲伤惋惜,他本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对这种恶意伤人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某,我非常唾弃,希望世间少一点这样的人!

  举报/反馈

上一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爱国卫生运动知识宣传
下一篇:国内大模型卷到了应用层!钉钉、金山办公同日公布AI应用,但没有一家对外公测

最近更新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