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执联动”齐发力 助企纾困再起航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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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执联动”齐发力

  助企纾困再起航

  “转账收到了!我现在就撤回破产申请,执行案件也一并了结!”“好的,疫情结束,我们有信心带领企业再次走上正轨。”在此春暖花开之际,当事人乐某与某工程公司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基本案情

  2019年末,乐某在某工程公司任瓦工一职,受其指派到工地做工。岂料飞来横祸,某天下班途中乐某因交通事故而重伤住院。后乐某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经过诉讼,法院判决某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乐某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65000元。判决生效后,某工程公司未能及时主动履行付款义务,故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为维护乐某的权益,执行法官引导乐某申请对某工程公司破产清算,将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希望能在新的程序路径中寻求转机。

  案件审理

  在破产清算审查过程中,该公司股东表达了强烈的反对情绪,认为因疫情影响,企业受到较大冲击,经营困难。但随着疫情结束,公司有望复苏,故难以接受公司破产。

  面对既要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又要盘活濒临破产企业的两难境地,承办法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数次组织听证,深入了解两方当事人的想法,对企业经营状况、市场价值进行深入评估。经过法院梳理企业情况,发现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某工程公司已经开始承接部分工程,恢复正常经营指日可待,但工程施工、企业回款需要时间,而一旦企业破产势必造成工程停工,进而形成新的纠纷,使公司陷入更深的债务泥潭,对当事人双方均无益处。考虑到某工程公司凝聚着股东的心血与投入,且目前股东有着强烈的经营意愿,承办法官决定以股东作为案件突破口,组织双方谈判,动员股东先行代公司偿债,为公司换取重生时间。通过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及释法明理,公司股东最终同意代公司一次性清偿乐某债权,乐某也适当让步,同意减免部分债务,并同意在股东清偿后,撤回破产申请。破产部门和执行部门充分协调联动,协议达成当日,在法院的主持下,某工程公司股东当场向乐某一次性转账160000元,乐某同时撤回破产申请,相关执行案件也顺利结案。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能实现双赢的局面,与法院“审执联动”机制密不可分。审判后执行,执行转破产,破产审查过程中又助力执行案件顺利结案。审执部门相辅相成,沟通顺畅,既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帮助企业“清债上阵,重新起航”。下一步,钟楼法院将继续发挥审执联动的优势,做好审、执、破全流程衔接,提升司法服务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供稿:民二庭 李馨

  原标题:《“审执联动”齐发力 助企纾困再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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