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新鲜事儿|将带动10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以工代赈又有新增投资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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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将带动10万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以工代赈又有新增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6月中旬已累计下达2023年度以工代赈中央投资计划78亿元的基础上,大幅新增31亿元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2个中西部省份,共支持地方实施559个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将吸纳近10万农村脱贫人口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发放劳务报酬超过10亿元,劳务报酬占中央投资比例达33%,人均增收1万余元。

  本批新增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突出以下三方面政策要求:

  一是聚焦困难地区重点群体。

  全部投向欠发达地区,重点倾斜和优先支持832个脱贫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产粮大县、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优先吸纳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二是确保项目能够迅速开工建设。

  在项目谋划储备环节,已组织各地按照“省负总责,省、市、县逐级审查把关”的原则,对储备项目以工代赈政策合规情况、前期手续完备情况等逐一开展了审查,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即可迅速开工建设,抓紧为项目所在地困难群众提供规模性务工岗位。

  三是确保发挥“赈”的实效。

  在计划下达文件中,要求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案例,推动以工代赈投资优先支持美丽宜居村庄整治提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依托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新赈济模式,发挥以工代赈“志智双扶、鱼渔双授”的政策功能。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联合财政部共下达2023年度以工代赈中央投资109亿元,带动地方各类资金27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2710个。项目实施后,将发放劳务报酬超过30亿元,吸纳带动项目地农村群众3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有效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促进困难群众就业增收、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综合效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立足当前就业形势,积极主动作为,坚持把解决群众就业增收问题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地方加快以工代赈项目开工进度,抓实抓牢群众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关键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充分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的功能作用。

  什么是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新修订的以工代赈管理办法颁布

  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中“赈”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形势下以工代赈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对2014年颁布实施的《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日前已正式颁布,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办法》明确以工代赈“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晰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受益对象、建设领域和赈济模式,强调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等政策目标,进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具体要求,并新增了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内容。

  以工代赈政策自1984年启动实施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含实物折资)1850余亿元,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和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已带动超过500万名群众实现就地务工,人均增收超过8000元。

  “以工代赈”实为智慧之举

  以工代赈,可谓一举多得:其一,为广大农村地区尤其相较偏远落后地区提供了更坚实的就业平台,以最大力量托举民生,防止大规模返贫现象出现。其二,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小型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业草原等基础设施,有利于农业农村长远发展,有利于乡村振兴。其三,改变过去“输血式”扶贫思维做法,鼓励困难人口以劳动改变现状,而不是一味“等、靠、要”,而且通过以工代赈的方式,既可增加收入、培训技能,也增长见识和本领。

  “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通过举办公共工程,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来增加收入,是中国古代社会通行的一项有效救济制度。范仲淹在杭州知州任上,通过兴修水利、修筑堤坝、开辟田垄等,带动灾民贫民获得短期收入,也为后续耕作提供便利生产条件。回到具体实际,疫情之下,稳就业、惠民生,对稳住经济大盘意义重大。“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扶贫先扶志,勤劳致富,不等不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背景下,尤其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以工代赈”,网上也不乏质疑之声,一张内容为“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的图片被广为传播。这是一种典型的断章取义,其实《办法》写得很清楚:“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施工质量等前提下,应尽可能纳入项目储备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对以工代赈项目也设置了前提:“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相对简单、用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而且“以工代赈”也并非新政,自1984年实施至今已近40年,在带动群众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改善欠发达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了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赈”的实效。

  以工代赈,是多赢之举,更是智慧之举。当然也要防止好经被念歪,严防拖欠、截留、挪用、挤占、骗取、贪污种种行为的发生,确保以工代赈项目真实施、真帮扶,确保群众真受益。

  (综合来源:国家发改委微信、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社、杭州日报)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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