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南苑小学毕业生推荐入三校方案

栏目:教育教学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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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等三所学校推荐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从有利于推荐工作的稳定,有利于减轻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有利于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着眼,做好向宁波市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海二外)、宁波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宁外)、宁波兴宁中学(以下简称兴宁)推荐小学毕业生工作。

  一、推荐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赵炼红

  副组长:任彬、陈善军

  组员: 毛薇、杨海燕、单良英、

  二、纪律检查小组名单

  组长:李 霞

  组员:叶香英、张蕾、张忠波、黄磊、王亚、张玉莲

  三、推荐名额:

  “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机动名额1名,从6年级三个班级中择优推荐1名。

  “宁波外国语学校”指定名额3名,每班择优推荐1名。

  “兴宁中学”指定名额3名,每班择优推荐1名。

  四、推荐条件:

  被推荐学生应符合《宁波市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兴宁中学2016年初一新生区域内招生简章》及《宁波外国语学校2016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的基本条件。

  参与海二外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推荐的学生应当:A.南苑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B.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两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3、认同“海二外”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海二外”就读。

  4、收费标准:学杂费16500元/每学期,校服费、午餐费按实另行收取。其中海二外学校对各小学按规定名额推荐的优秀学生实行第一学年学费全免政策;上学期间对优秀学生实行大额奖学金制度(具体办法见海二外2016年初中招生简章)

  参与宁外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推荐的学生,应当是南苑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指在五、六年级期间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学习能力出众;而且在五、六年级期间,曾经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二次被评为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宁外“全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须身体和心理健康,独立生活和自控能力较强。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尿床、癫痫及其它较重的身体或心理疾病等。

  3.符合语言学习的基本生理要求。没有学习外语的先天障碍,例如口吃、先天性发音不准、吐字有障碍等。

  4.认同宁外办学理念并自愿要求到宁外就读。

  参与兴宁中学推荐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和表现优秀。推荐的学生应当在南苑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且行为习惯优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五、六年级主要学科(语文、数学、外语、科学)学业成绩达到优秀等第。B、在五、六年级期间,至少一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或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

  2、身体和心理健康。根据兴宁中学寄宿制要求,所推荐的学生必须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基本的独立生活能力。没有不适宜过寄宿生活的疾病和传染病,如:哮喘病、心脏疾病、梦游、癔病、癫痫等。

  3、认同兴宁办学理念和教育管理要求并自愿要求到兴宁就读。

  4、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学杂费4950元/学期(未扣除国家减免部分)、住宿费350元/学期。

  五、报名、推荐方法:

  1、五、六年级均在南苑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可以选择以上三所学校中的一所报名,也可以按照规定兼报。海二外和宁外兼报的先录取“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再录取“宁波外国语学校”;海二外和兴宁兼报的先入取“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再录取“兴宁中学”。

  2、原则上推荐名额分配到班级,班内出现推荐人数不足推荐名额时,多余名额按照自愿报名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推荐。

  3、组织自愿报名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4、按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择优推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同等,按学生个人荣誉的级别、荣誉的次数多少和五、六年级语数英成绩择优推荐。

  5、按照2010年小学招生文件(海教【2010】48号)择校生失去市属初中的推荐资格。

  6、被推荐上的学生资料送推荐学校后,学生不能放弃推荐资格。

  六、推荐流程:

  1、4月21日,公布海二外、宁外和兴宁中学的招生信息,区教育局文件等;成立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和纪律监督小组,确立成员名单,在学校校务公开栏中公示。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开会并讨论确定《南苑小学关于做好2016年向宁波市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宁波市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推荐小学毕业生的实施方案》,并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校园网发布,通知符合条件的家长慎重考虑,准备相关材料。

  2、4月21日—4月22日,各个毕业班级做好初审工作,相关材料(五、六年级三好学生、优秀队干部、优秀学生、学习积极分子或等同于上述各项荣誉的星级学生等获奖证书原件)上交教导处审核。

  3、填写《2016年海曙区小学毕业生推荐初中学校报名志愿表》,并于4月25日上午10:00前上交报名志愿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底,一份学生本人保留),审核报名材料,公示报名学生名单。

  4、4月26日上午8:20,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综合评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批改结束后,召开学校推荐领导小组、纪律监督小组会议,根据学生填写的报名志愿对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海二外、宁外、兴宁的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所推荐的学生上交海二外、宁外、兴宁的推荐表和2张最近的1寸免冠照片。

  5、4月29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区教育局审查、备案。

  七、公示地点:校公示栏。

  八、监督电话:87462767 87466609。

  宁波市南苑小学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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