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实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政策?安徽一市官方回复!
改作风、办实事,蚌埠市“新媒问政·帮你办”来啦!
民生类
1
网友孙先生咨询
我身份证年龄和工作档案一致,但实际年龄比档案年龄大三岁多,可以改成实际年龄退休吗?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和《安徽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规定》(劳社〔2008〕45号)等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出生日期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参保人员档案相结合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因为您未提供身份证和联系电话,无法核实您档案记载情况。根据您自述,您身份证年龄和工作档案一致,您应该按照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一致)来推定法定退休年龄。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电话:0552-3112106。
2
网友张先生反映
安徽信中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讨要工资一直无果。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留言已收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办件转至蚌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理,蚌山区大队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了解到,您受雇于安徽信中利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从事挖泥船工作,工作地点不固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百乐门文化经贸广场8栋077号,经蚌山区大队实地检查,上述地址已无人经营值守,您提供的公司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后期也未能提供该公司其他有效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致使蚌山区大队无法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蚌山区大队已据实将相关情况告知于您,您表示将通过劳动仲裁途径处理。后期我们将督促蚌山区想方设法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就您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如您能找到公司有效的办公地址或联系电话也请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我们联系。
蚌埠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552-2057129;
蚌山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52-2045765。
3
网友黄女士咨询
我是淮上区一名教师,2021年5月退休,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正式的退休工资,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正式工资?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2021年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数需重新核定,核定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待遇重核。目前养老保险基数核定工作正在进行中,请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需进一步了解咨询,请联系淮上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52-2829233。
4
网友华先生咨询
今年的人才补贴租房的发了,可是我近期要买房,请问怎么申请?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住建局回复
可以申请购房补贴,住建局网站有公告。
5
网友孟先生咨询
小孩子的户口在外省,父母在蚌埠市有住房,小孩子的身份证能在本市办理吗?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公安局回复
目前全国身份证办理已实现全国通办,异地的首次办证已实现二十多个省份通办,已告知咨询人带着相关材料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办理。
6
网友何先生咨询
因新冠病毒感染住院,2022年12月30日出院报销了50%。2022年12月29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报销70%,还能去要20%吗?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医保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2022年12月29日出台的文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医保发〔2022〕7 号)规定:“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此文件规定的报销范围为新冠感染患者在普通门(急)诊治疗时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医药费用,不涉及住院费用。
感谢您对医保经办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52-3012393、3312393详细咨询。
7
网友吴先生咨询
龙子湖区独生子女家庭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补贴吗?我看怀远县和淮上区都有的。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医保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蚌政办〔2022〕15号文: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和特殊群体分类资助参保政策落实工作。建议您可咨询所属龙子湖区医保部门相关政策,联系电话为0552-3073753。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蚌埠市医保咨询电话0552-3312393、3012393。
8
网友陶女士咨询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有没有延期缴费的政策?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医保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蚌政办〔2022〕15号文: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在2023年2月28日前,可补办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蚌埠市医保咨询电话0552-3312393、30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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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张先生咨询
2023年居民医保因为系统问题无法使用,什么时间可以正常使用?如果在出院前不能办理,出院后如何补办?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医保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安徽省医保年终结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中心〔2022〕125号)文件规定:各统筹地区统一自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8:00起,暂停全省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和相关业务办理,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届时统一停机。2023年1月3日(星期二)8:00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遇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目前,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已恢复正常使用,参保人员可至医院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如遇问题可与市医保中心结算科电话联系(0552-2065541) 。
感谢您对医保经办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552-3012393、331239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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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王先生咨询
在蚌埠缴纳公积金,现准备在苏州买房,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吗?如何办理?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异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购房地户籍凭证和购房合同、发票、借款合同、还款记录、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市公积金中心征管科,电话:0552-207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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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陈女士咨询
其他城市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实行商贷转公积金贷政策,蚌埠市什么时候才能实行呢?
新媒问政·帮你办@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咨询问题答复如下:市公积金中心就该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调研,将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适时推出适合各类缴存群体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如您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事项,请与市公积金中心信贷科联系,联系电话:2065790。
来源 | 蚌埠日报社
编辑 | 胡梅佳、刘利娜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范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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