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规则有重大调整!一次扣完12分的项目有新增!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01-27
手机版

  司机朋友们看过来!

  4月1日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将正式施行

  新规对现行记分项目进行了增减

  还对部分项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

  此次修改,增加了一次记9分的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对23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对14项记分行为降低了记分分值,删除13项记分行为,并对部分记分项的表述作了拆分、合并。修改后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维持对严重妨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扣分力度

  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严重超速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行为,仍规定为一次扣12分的顶格扣分。

  新增部分扣分项目

  为加大打击“分虫”力度,新增“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为一次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一次扣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新增了“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行为。

  对“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首次扣分,实施一次扣1分。

  一起来看↓

  最新记分分值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

  一次记分的分值为

  12分、9分、6分、3分、1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降低部分扣分分值

  对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规定从原来的一次扣12分降为扣3分,是记分下调幅度最大的一项。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号牌机动车,故意遮挡或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行为,则从一次扣12分降至扣9分。

  △河北邢台市羊范联合治超站执法人员对大货车进行检查

  这些行为从此不扣分

  如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驾驶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等行为,4月1日起不扣分。

  上调部分扣分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车道停车的,从扣6分提高到扣9分;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从扣2分提高到扣3分。

  规定分值“回血”方法

  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条件的可以消分“回血”,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回血”6分。

  交通违法“学法减分”功能

  已在上海开通!

  持上海公安交警部门核发驾驶证的

  符合条件的驾驶员

  打开“交管12123”App

  在业务中心里找到“学法减分”业务

  即可参加网上学习和考试

  考试成功后就可减1分

  一年最多可减6分

  

  那么,问题来了!!

  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综合东方网

  编辑:洁 羽

  监制:小 乐

  审核:胡 笳

上一篇:保定学院是正规大学吗?实力如何?录取情况是怎样的呢?
下一篇:中考的志愿该如何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