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增补评议

栏目:健康教育  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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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的

  规范管理和使用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辅目录

  结合云南教辅材料评议工作实际

  云南省教育厅发布公告

  决定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

  教辅材料增补评议

    一、评议科目和范围

  本次评议对《云南省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评议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增补科目及范围如下:

  (一)7—9年级英语听力同步练习和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二)有关出版社目录中同一科目年级不完整的同步练习(2021年参评后已修改完善的)。

  二、送评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送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的出版单位,具有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授权要求。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辅导材料,须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三)编写人员要求。教辅材料编写者须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应当具有相应学科教学或教研经验并熟悉相关教材;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形象。

  三、送评教辅材料要求

  (一)教辅材料必须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编写,符合教材的总体构思,符合教辅材料编写的各项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二)每个出版单位同一学科每个版本每个类型(参考本公告评议科目和范围,英语听力的同步练习或考试辅导类)限报1套。

  (三)英语听力含音频及音频文字材料。

  (四)印张数量:

  1.初中同步练习册印张不得超过所配套的教科书印张数。

  2.考试辅导类不超过15印张。

  (五)按国家规定印刷标准印制。不得通过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辅印张数量。

  四、材料报送

  (一)送评表

  1.教辅材料送评申请表。

  2.教辅材料送评样书目录。

  3.教辅材料送评人(著作权人及出版单位)承诺书、教辅材料主编承诺书。

  (二)送评资质材料

  1.送评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

  2.教辅材料出版资质证明。

  3.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类等教辅材料,送评单位需提供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

  所有资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送评教辅样书

  1.送评教辅材料样书成套报送,一式6套和电子稿(U盘)。其中1套为成书,其余5套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在封面、扉页、正文及侧面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审核,且不再受理。

  2.每套样书单独包装,在外包装上注明单位名称和教辅材料名称。电子稿样书(PDF格式)按品种用牛皮信封包装,包装上注明单位名称和教辅材料名称。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有送评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18:00前报送至省教育厅教材语管处,材料不齐全或逾期的均不予受理。送评材料由送评单位专人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除证件、证书原件外,送评材料均不退回。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

  (二)各送评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提供不实证明,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三)通过评议的教辅材料如未按专家组意见进行修订或无法出版的,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的送评。

  (四)通过评议的教辅材料列入《云南省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增加目录》,执行《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6〕62号)标准,从2023年9月起供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选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20219、65120843

  报送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附1号省教育厅副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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