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次走访、72页调查笔录,衡山民警为她寻回“丢失”二十年的户口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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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2日,陈某为民辅警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

  红网时刻衡阳3月24日讯(通讯员 谭宗阳 记者 宋美君 实习生 刘浩)3月22日,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民警将崭新的户口簿交到了辖区群众陈某的手中,陈某喜极而泣,紧紧握住民警的手连连道谢。自此,陈某“丢失”二十年的户口,在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人境大队的努力下被重新补登。

  这个曲折的故事还要从陈某的经历说起。1963年出生的陈某,原户口所在地为南岳县马迹镇(现为东湖镇马迹社区)。1984年,陈某与前夫结婚后一直居住在衡山。1994年陈某与前夫离婚后,独自一人前往广东省广州市务工,一直持续到2008年。2008年,陈某从广州回乡办理身份证时,才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户籍信息了。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陈某与前夫结婚时,前夫的户籍为非农业户口,而陈某为农业户口。根据当时实行的户籍管理政策,农业户口不能够直接迁移到非农业户口里。而当时在农村地区,对于已经外嫁的女子,村委会在女子出嫁后,会将其户口信息从本村移除。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户籍信息均以纸质档案存储,村委在移除陈某的户口后,陈某就没有了相应的户籍记录。2002年,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户口登记录入网上系统时,陈某又在广州务工,错过了补登的时机,陈某继续处于“黑户”状态。

  2008年时,陈某着急外出务工,认为补登户口程序太多,便想了一个歪主意,冒领了他人的二代身份证。2021年11月,衡山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通过核查发现陈某有冒用他人身份的嫌疑,遂传唤陈某调查。经查证,陈某确有冒领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人口与出入境大队对陈某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并收缴了其冒领的身份证件。

  一码归一码。人境大队民警发现陈某处于“黑户”无法务工的困境后,立即告知陈某应当到原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按补登程序进行申办。2021年12月底,陈某向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申请补登户口。

  由于时间太过久远,能够证实陈某户籍信息的原始凭据均已遗失。为了尽快给陈某恢复户籍,东湖派出所民警先后多次赶赴衡山县档案馆查找相关的资料。在持续不懈的努力下,民警最终在海量的历史档案资料中找到了一张手写的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表。该项档案资料,记载了陈某及其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为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东湖所民警辅警接力,利用春节群众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多次到马迹社区走访老干部和知情人员,并对其娘家所在的邻居和陈某的同龄人、同学等进行询问,写下了两万余字的详细调查笔录和证词。2022年3月11日,民警将详细收集并制作整理的70余页户口补登资料呈报至衡山县公安局人境大队审批。

  经过市、县公安机关人境部门的审核,3月21日,陈某的户口补登申请被审批通过。3月22日,陈某一早就来到了东湖派出所,并为民警辅警送上了一面鲜红的锦旗。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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