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考艺考生 今年艺考招生将这样进行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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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10 月 31 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并公布《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下简称《办法》)。2023 高考报名将于 11 月 1 日开始,其中,普通高考艺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艺考生需参加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生分省统考和校考,六种统考类别中,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

  11 月 1 日— 10 日报名

  单考单招类考生不参加夏季高考统考

  为规范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流程,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真实准确,广东省特制定《细则》。《细则》明确广东 2023 年普通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注册报名加确认方式,考生先通过报名点读取身份证信息并派发考生号后,据个人证件号码或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在网上自行录入其他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等,上传报名材料。

  2023 年,广东高考报考类别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体育类、艺术类、单考单招类、退役士兵类及 "3+ 证书 " 类七大类。考试科目采用 "3+1+2" 模式。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需在普通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和艺术术科。外语选考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中的一门。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听说考试。"3+ 证书 " 考试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全省统一报名统一派号

  六种省统考类别不得兼报

  《办法》明确,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10 日。

  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校校考(下称校考)。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六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省统考涵盖的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拟参加校考的考生,若无法确定,应先咨询拟报考院校。若考生已填报省统考,报名系统会自动默认校考信息;若考生仅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校考专业,需考生个人自行勾选艺术类校考信息点。

  艺考省统考将于 12 月开始

  2024 年起不再接受省外高校在粤设点校考

  根据安排,省统考书法的考点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考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 日;广播电视编导考点在华南农业大学,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 日;舞蹈和音乐考点都设在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时间分别为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31 日和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14 日;美术考点设置在各地市,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播音与主持考点待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 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各招生院校自定(广东省拟定于 2023 年 3 月 4 日至 6 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校考应避开)。

  此外,《办法》明确,省外普通高校在广东省设点组织校考,须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前填写在广东省设点校考申请表(附件 3),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值得注意的是,2024 年起,广东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广东省设点校考。

  对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将会颁发《广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证仅作为报考 2023 年省统考涵盖的本科层次专业校考的依据。广东省将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前视情况陆续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及本专科合格线。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未填报省统考类别或勾选校考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允许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统考类均实行平行志愿

  四类招生投档规则有不同

  广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校考、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 " 统 + 校 ")和统考合格四种类别。凡 2023 年拟在广东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

  志愿填报方面,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 20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执行的本科院校的 " 统 + 校 "、统考合格和校考专业各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其他艺术类院校 " 统 + 校 " 和校考专业各设置 2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本科录取批次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兼报。

  投档时,实行统考的院校(专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以 1:1 的比例,按 "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 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投档分数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 " 统 + 校 " 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统考合格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省术科统考成绩合格、符合院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实行校考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课总成绩上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

  分数如何划?

  《办法》明确,实行省统考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分子科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校考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统考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类校考文化课分数线,省术科统考分应达到相应术科类别的省统考本科合格线。

  音乐类、书法类、美术类和舞蹈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40%+ 术科统考成绩 ×2.5×60%。

  广播电视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 750 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 = 文化课成绩 ×60%+ 术科统考成绩 ×2.5×40%。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娟 实习生 陈海丹 通讯员 粤考宣

  审发:黄越尧 编辑:曾贵真 校对:马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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