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最新规定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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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学习中心招生管理,杜绝违规招生

严格管理户籍非中心所在省份考生报名,禁跨区域组织生源。少数户籍非中心所在省份考生,但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生活,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报名:

1.本人在报名地的社保缴费证明;

2.本人在报名地居住证;

3.本人在报名地近三个月银行流水证明;

4.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其他可以证明本人在报名地长期工作生活的材料。

各学习中心不得设置点外点;不得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利;不能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以陕西师范大学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委托招生协议。

二、规范学习中心招生宣传管理,严禁虚假宣传

招生宣传由学院统一管理,简章统一印制、发放。严禁中心私自印制各种宣传材料。中心在当地平面媒体及门户网站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要求报学院招生部审批,并报当地教育机构备案。

各中心应严格执行2019年秋季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简章公布的学费收取标准,不以陕西师范大学名义捆绑收取除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

三、招生报名工作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从2019年秋季起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身份证与前置学历备案信息不一致的报考学员或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报名时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一)前置学历信息与现用身份证件不一致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学信平台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

2.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3.毕业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4.现用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在校学籍档案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毕业院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7.毕业生登记表或招生报考志愿卡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属在公安部门变更身份证信息的除1-7项外需补充提供:

(1)旧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及户籍警印章、办公电话)。

属在校期间身份信息错填的除1-7项外需补充提供:

前置学历毕业院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及证明人所在处室、姓名及办公电话)。

(二)军队院校高等学历(或军人证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学信平台提交申请后下载打印);

2. 陕西省高校前置学历复查学生申请表;

3. 毕业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4. 身份证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 退伍证或转业证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7.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登记表复印件(个人人事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8. 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四、入学考试招生测试注意事项

2019年秋季招生入学考试集中时间为9月7、8日,继续采用人脸识别的机考形式。请各中心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填写考试申请,报备考试ip地址,如不按时备案或实际考试人数达不到30人则不予安排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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