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8.21”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2人死亡的紧急通报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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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通报一:2021年8月21日17时,南水北调支线工程第二标段(大兴区黄村镇新凤河和念坛引渠交汇处东300米)工地分水管检修井内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工程建设单位为南水北调建管中心,施工单位为北京清河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

  1、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认知不清,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作业规范开展有限空间维护作业,作业现场未配备通风、检测、个体防护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装备;意外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2、是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不到位

  未及时发现和有效督促总包单位、施工单位消除作业安全隐患。

  3、是部分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

  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工作要求

  1、充分认清严峻形势,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抓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扭转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的局面,为首都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2、加强基础教育培训,大力提高防范意识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事故案例、以案说法的形式,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培训全覆盖。要采取灵活多样、活泼新颖的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有限空间风险的认知度。要督促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严落实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3、全面辨识行业风险,从严落实管控措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双防一推进”监督执法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燃气、热力、排水、环卫、物业、污水处理等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严肃处理。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基本要求,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范承发包管理,严禁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4、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局面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现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执法常态化,树立“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的理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

  事故通报二:7月30日20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市燃气集团3名运维人员被发现在燃气闸井内晕倒,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遇难。有限空间被称为“隐形的杀手”,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特别是夏季气温较高,有限空间作业极易发生风险。北京市安委办7月31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从业人员严禁无防护保护条件下开展作业。

  通报原文:

  

  为深刻吸取教训

  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坚决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提出有关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意识,全面统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切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彻查彻改,坚决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当前,全市已进入主汛期,高温高湿天气极易造成有限空间内缺氧和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积聚,要高度关注特殊天气条件下有限空间作业突出风险。要强化燃气运维、污水处理、通信电力、建筑物业等传统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也要加强垃圾站、地质勘察等非传统领域的安全生产。同时,坚决纠正干井、浅井、新井、经常作业井不会发生有限空间事故的错误认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认真审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深入查找和反思工作中的问题,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稳定。

  二、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法的利剑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双防一推进”监督执法和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及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任务再细化、标准再明确、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推进,切实体现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取得应有的工作成效。专项行动要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罚,整改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处罚曝光一批违法企业。要建立全天候、全时段的检查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部门联合、市区联动、昼夜联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临时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建立约谈通报工作机制,对发生有限空间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强化警示作用,扩大执法影响,产生辐射效应,形成高压严管工作态势。

  三、切实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法定责任

  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刚性措施(五必须五严禁)

  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交底,未经作业审批和安全交底的,严禁擅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安全规程,科学准确进行上、中、下三点位置气体检测,有限空间内气体浓度不合格的,严禁进入有限空间;必须为从业人员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呼吸防护用品、通风照明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有效,严禁无防护保护条件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有资质的监护人员全程持续监护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其他类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严禁无监护情况下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紧急撤离作业人员,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救援。

  严格规范发包作业管理,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委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单位,与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发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发包方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任,应当加强日常的巡查、抽查、检查,督促承包方规范作业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对承包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合同考核。

  加强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突出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外委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特别要突出身边典型案例、具体作业危险因素、作业及施救具体措施。教育指导督促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有限空间,无限风险”的安全认知,坚决纠正违章作业的痼癖动作,坚决克服盲目施救的惯性行为,真正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各类企业注意了

  一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

  切实提高员工防范意识

  规范作业、正确救援

  避免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北京应急微信公众号

  近期16起有限空间事故,53人死亡12人受伤!

  其中多起因 盲目施救 导致伤亡扩大

  事故一: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消息:8月6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位于宿州市砀山县老310国道(即砀山县经济开发区道北东路888号安徽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西侧科技食品西侧)的市政管网在进行污水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目前,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疑似有限空间事故,具体以官方通报为准)

  

  事故二:8月7日消息: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陕西省三起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进行通报。

  6月18日,渭南市华州区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和罐清理作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

  7月18日,渭南市白水县陕西昶源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酵池清理作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

  7月29日,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咸阳豫陕福管道疏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自来水管道井取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死亡2人。

  事故三:北京有限空间事故,3人死亡!

  7月30日20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城小区,市燃气集团3名运维人员被发现在燃气闸井内晕倒,后经抢救无效不幸遇难。有限空间被称为“隐形的杀手”,往往容易被人们忽视,特别是夏季气温较高,有限空间作业极易发生风险。

  

  事故四:7月28日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获悉,2021年7月23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白家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井处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五:7月3日15时许,浙江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停产期间进行废水收集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该公司1名员工下池底进行清淤时吸入有害气体晕倒,另4名工友施救时相继中毒。3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人还在救治。

  事故六: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检修事故,6人死亡!

  四川成都市大邑县应急管理局6月13日发布消息称,上午10时30分许,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停产检修期间,2名员工在检修废水管道时掉入废水池,另有4名公司员工在施救时也相继掉入池中。经政府相关部门全力组织搜救,6人已全部搜救出池,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七:广西南宁污水管道作业 3人死亡!

  5月31日10时左右,在广西南宁市石埠兴贤村发生了一起密闭空间作业意外事故,造成1名下井施工人员和2名救援人员不幸身亡。

  案例八:广东省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26”较大中毒事故,4人死亡!

  2021年5月26日10时35分,广东省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乐街道有人掉入井内昏迷。据初步调查,事故起因是6名工作人员下井清淤作业过程中,不慎吸入有毒气体,跌入井下积水导致中毒溺水昏迷。送医后,其中4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仍在治疗中,生命体征平稳。

  事故九: 2021年5月24日14时57分,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福荣笋类食品厂在检修设施时发生疑似有害气体中毒事件。据参与救治的医生透露,截至25日上午10时,死亡人数上升至7人,其中有救援人员。还有1人情况稳定正在救治中。死亡人员的临床表现考虑硫化氢中毒。

  事故十:湖北广水污水井中毒 1死1伤

  5月19日,湖北广水市某肉食品公司工人周某在污水提升井内维修管道阀门时,因氨气泄漏昏迷,祝某下去营救,二人同时遇险,其他工作人员用绳索将二人营救至地面。经抢救,周某死亡,祝某无生命危险。

  事故十一:四川南充“5·15”下水道内中毒事故

  2021年5月15日,四川南充高坪区3名工人打开下水道井盖进入下水道开展相关作业时,发生气体中毒,其中2人不幸身亡。

  事故十二:汕尾市区的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5·1”有限空间较大事故

  2021年5月1日下午4时许,位于汕尾市区的信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组织对第二厂区26号厂房1楼D1水房RO水箱清洗过程中发生有限空间窒息事故,造成正在该水箱内作业的外委单位4名作业人员死亡。

  事故十三:广州威乐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5·1”有限空间一般事故

  2021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广州威乐珠宝产业园有限公司在组织清洗污水池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1人中毒窒息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十四: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4·21”生产车间中毒事故

  2021年4月21日下午2时30分,位于黑龙江省安达市的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4名工人在停产检修苄草丹生产车间制气釜时先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另6人在实施救援时出现中毒反应,经医治已无生命危险,情况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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