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考研公告1:北京市报考点选择规定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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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 京内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 ( 参见公告 2、公告 3、公告 4 ) 。

  二、报考 京外 招生单位的考生,应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

  1.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其毕业院校设置有报考点的应届毕业生 ( 不包括艺术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 ,选择其所在毕业院校报名考试。

  2.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其毕业院校没有设置报考点的应届毕业生,艺术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 指报考非艺术类院校的 ) 以及非应届毕业生:

  ( 1 )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 全国统考 " 考试方式的考生 ( 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报考应试考试科目 " 业务课 2"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专业的考生 ) ,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05 北京工业大学、1107 北京理工大学、1108 北京科技大学、1110 北京化工大学、1133 中国传媒大学、1154 北京联合大学。

  ( 2 )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 管理类联考 " 考试方式的考生 ( 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 ) ,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15 北京印刷学院、11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11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3 )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 法律硕士联考 ( 法学、非法学 ) " 考试方式的考生 ( 不含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 ) ,可就近选择下列报考点:

  1153 中国政法大学、1166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3. 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考生,必须选择 1188 中国科学院大学作为报考点。

  4.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应试考试科目 " 业务课 2"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专业 ( 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 2 考试科目代码第 1 位为 "5" ) 的考生,必须选择 1116 北京建筑大学 为报考点。

  5.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 " 单独考试 " 、" 强军计划 "、" 援藏计划 " 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应选择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提示:报名期间,将根据以上报考点的最大容纳考生数量,结合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适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考点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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