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移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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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生态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移民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勇于探索、努力创新,在实践中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六个坚持”、“五个体系”各环节工作落地见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营造全省生态移民工作积极拼搏、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为全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工作大局作出更大贡献,省生态移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联合开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生态移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生态移民局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

  1.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业务处室;各市(州)、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乡(镇)党政机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行政管理机构。

  2.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省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名额分配

  1.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共表彰60个;先进个人表彰150名。

  2.实行等额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及表彰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条件

  (一)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策执行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

  2.业务水平领先。工作思路清晰,搬迁对象精准、工程项目推进有力、资金运行规范、搬迁入住迅速、拆旧复垦及时、后续发展取得明显实效等,整体业务工作处于领先水平。

  3.工作保障有力。工作创新,管理服务到位,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职业化工作人员队伍。

  4.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勤政廉洁,作风民主,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党群、干群关系融洽。能认真学习易地扶贫搬迁理论,工作作风扎实。

  5.近五年以来本单位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三年无易地扶贫搬迁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无影响恶劣的投诉、上访事件,没有发生移民搬迁恶性事件。

  (二)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创先争优。

  2.业绩显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有所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易地扶贫搬迁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作风过硬。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忠于职守,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得到干部群众广泛认可。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

  五、评选推荐程序

  1.市(州)推荐对象,由各有关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所在县级以上移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下而上报市(州)移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察、审核后,以市(州)移民和人社部门名义统一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直部门推荐对象,由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严格考核的基础上,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单位党组推荐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3.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对象逐一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拟表彰对象,在省生态移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印发表彰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并考虑一贯表现,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实绩关、身份关、廉洁关。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被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

  (二)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重点面向县级以下移民部门和工作一线。副地厅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不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副地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先进集体中乡科级以下管理和服务机构所占比例不少于下达名额的60%,县处级干部的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已推荐为先进集体的单位不再推荐先进个人。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推荐质量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评选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于9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不按时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附件5)以及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推荐对象如是企业负责人还需报送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6)。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考察情况、所在单位公示情况、推荐意见等。有关推荐表均可从省生态移民局网站下载(http://stymj.guizhou.gov.cn/)。

  ????七、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颁发证书、奖金。

  联系单位:省生态移民局人事处

  联 系 人:欧建军

  联系电话:0851-86815513

  邮??? 箱:2498442758@qq.com

  附件:

  1.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

  分配表

  3.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5.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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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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