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不提供身份证还动手打人?法院严正:公民身体权 健康权不容侵犯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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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花溪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酒店住宿不提供身份证还动手打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贵阳市经开区某单位人员王某甲与王某乙到贵阳市经开区某酒店办理住宿时,王某乙处于醉酒状态,且仅提供了一张身份证,该酒店前台王某丙遂提醒两人带口罩,并要求按规定再补一张身份证,否则不予登记办理手续。两人不但不配合,反而动手殴打前台,打砸酒店前台电脑及其他物品。酒店老板报警后,两人仓皇逃跑。王某丙受伤住院7天,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贵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某派出所分别给王某甲、王某乙行政拘留7日、15日的处罚。王某甲、王某乙对酒店物品损失进行了赔偿,并取得酒店谅解。但两人打人赔偿一事未能与王某丙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丙遂将王某甲、王某乙诉至花溪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侵犯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两被告无故殴打原告致原告受伤,原告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两被告应全部予以赔偿。在召开庭前会议固定事实证据后,双方有了调解意向,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某甲与王某乙一次性赔偿王某丙各项损失6300元(含精神抚慰金2000元),同时,王某甲与王某乙承担全部诉讼费。两人当庭付清赔偿款。

  法官提醒:入住酒店进行实名登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如果没有携带身份证,可到派出所打证明,持公安部门出具的住宿身份证明也可入住酒店、旅馆,切莫漠视法律,逞一时之快。

  来源:花溪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住宿不提供身份证还动手打人?法院严正:公民身体权 健康权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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