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推荐】北外金莉教授:学英语是一次偶然,努力就能改变命运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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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院长推荐】北外金莉教授:学英语是一次偶然,努力就能改变命运

  

  编者按

  光是看照片的话,金莉老师有着一米八的气场,但其实金老师并不高,她不到15岁就下乡挑水扛麻袋,长身体的时候没长身体,长了能吃苦的心。

  白天插完秧,晚上她就着小煤油灯自学初中英语教材。因缘巧合,只有初中学历的她成了初中英语老师,白天教课,晚上抱着《许国璋英语》像做数学题一样分析语法结构,每一个句子都标明主谓宾,光是作业就用掉了一大箱子的草演纸。

  谁能想到,七七年恢复高考,她以23岁“高龄”考上了山东大学英文系(当年高考英语系招生不得超过23岁),毕业后考上北外研究生,终于见到了许国璋先生真人,亲耳聆听到了他的教导。

  

  许国璋先生(1915年-1994年)

  之所以考北外,也是因为她的爱人考上了联合国设在北外的译员训练班,她便也考了进来。

  北外毕业后,爱人去美国公费读博,她便也考博出国,三年拿下美国一所大学英文系的博士学位,并且把五岁的女儿接了去,每天从下午三点女儿放学陪到九点入睡了,她再做自己的事情到凌晨一两点。

  一家三口回国后,她回到北外任教,先后任英语学院院长和北外副校长,担任了两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届市人大代表。不但要教学,还要发表论文、带学生,还照顾爱人与女儿……

  

  2018年参加学校活动时发言

  金莉老师的研究方向是美国女性文学,她曾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斯托夫人在福特雷德的故居。她印象最深的是斯托夫人的厨房,墙上有一个壁炉,挂着一口锅,旁边有做奶油的石臼,屋子里还有一个巨大的案板,上面放着针线筐。斯托夫人就是在这个案板上做饭和写作的,同时还要照顾她的六个子女。

  今年十月,金莉老师为新版《小妇人》写了一篇序,其中写到:“乔将完成她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女性角色,她当然也会生儿育女,但与此同时,她不仅围着锅台转,还会坐在书桌后面进行创作,她已经通过她的写作进入社会领域。”

  这就有点像金莉老师本人的写照。

  学习者品质

  “我是努力抓住机会的人。既然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就会很好地珍惜它。”

  英语对金老师来讲,本是一次偶然,也是唯一的选择,她凭一本初中英语教材,当上了英语老师,恢复高考第一年考上了英文系,留学出国,专研美国女性文学……她从英语这一扇小窗户走向了世界,用英语这一个支点,撬起了事业和家庭在同一个轨道上交叉轮转。

  她的每一步都走得尽心尽力,每一个偶然也都全力以赴。但她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因为心怀珍惜。

  引子

  美国,德克萨斯州基督教大学,英文系,唯一的一名中国学生,她用两年时间修完了学分,参加了一场资格考试。

  她的计划是早点通过,然后接国内5岁的女儿来团聚。她再也受不了别离的思念了。

  这场考试连考了三天,每天手不收笔的连写三个小时,几乎没有思考的时间,手累到发抖。

  等待成绩公布的那几天里,她去了一趟图书馆借书,其中一本书被管理员扣了下来:“对不起,这本书你借不了,因为它是为教授保留的。”

  “不不不,”系里一位教授经过,她告诉管理员,“现在她可以了,因为她已经是博士候选人了,她通过了资格考试。”

  这一幕,就像一部励志电影,《走出非洲》女主凯伦被邀请进入会员俱乐部,坐下来喝了一杯男人才被允许的酒,《美丽心灵》纳什得到了教授们递上来的表达认可的笔。

  而这最初的开端,是一本初中英语教材,一次偶然。

  以下,是金莉老师自述——

  01.

  白天下地干农活

  晚上自学英语教材

  我出生在山东青岛,父母是山东大学的教师。1958 年的时候,山东大学从青岛搬迁到济南,我们家也随之到了济南,我的少年时代就是在济南度过的。

  我上学比较早,11岁已经上初中了。

  当时和现在不太一样,中学才开设英语课,所以我是从初中开始学英语的。后来为什么选择了英语作为我的职业?我想说,我们这一代人身上都有不少不寻常的经历,这跟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吻合的。如果说,人生当中有很多偶然的话,我学英语就是一次偶然。

  1966年,我刚刚上完初一的课,学校就开始停课,后来断断续续地上了一些,到1968年时,我算是初中毕业了,实际上真正上课也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我还不到 15 岁就去了农村,在山东济宁,离济南不是特别远,但我们每年也就回家探亲一次。我们那时真的就是扎根农村的感觉,认真地学农活、干农活,我在那儿一共待了四年,那个地方是稻改区,劳动强度特别大。

  前三年,我是跟着大家一起干农活的。插秧、割麦、撒大粪、扛麻袋,我当时那么小,扛的是将近 100 斤的麻袋。麻袋细细的、长长的,跟我差不多高,我要揪着麻袋的一头把它扛起来。有的时候去挑水,大水桶往肩上一放,要挑一下午。在田里撒晒干了的大粪,风一吹,吹的满脸都是。冬天挖河,光着脚站到冰水里头,上来的时候腿都是青紫的。

  最苦的活儿是插秧,天不亮就起来去田里。北方的稻改区一般是这样:一年一季麦子一季稻子,麦子收割完的当天就来犁地,把地犁平后,灌上水,耙平,第二天就要插秧了。但这时水里头还有很多麦茬,水又是浑的,看不见底下,我们站在那儿插秧,手脚被扎了不少口子。还有就是蚂蟥,插秧时腿上有好几个蚂蝗,是很平常的事情。当时也没有想别的,说扎根农村,就是扎根农村!

  

  稻改区劳动场面(图来自网络)

  后来我妈妈老说,我家其他三个兄弟姊妹都比较高,我是家里最矮的,就是在农村压的,因为我 15 岁去的时候正好是长身体的时候。但是下乡劳动也让我身体比较结实,吃过了那些苦,后来再吃苦就不怕。

  那时候没有学习条件,报纸都很少见到的,我下乡的地方没有电,白天干农活,晚上干什么都就着一盏小煤油灯。有些高中的同学带了几本书,大家传来传去地看。

  到了下乡的第四年,生产队对我说,村里头没有老师,要不你当老师?我只是初中毕业,却在那儿当了一年民办小学教师。

  印象特别深的,就是当时生产队给我买了一个小闹钟,我们干农活都是看着日头的,当老师之后,我每天提着小闹钟去上课。

  还有,农村条件差,一般家庭都不愿意让女孩子上学,她们大多要在家看弟弟妹妹。有一个经我动员后来上学的女孩子就把弟弟带到教室里,她上课时弟弟就在后面玩。十几年后她联系我,说上学改变了她的命运。(下乡四年,我至今还有个农村情结,不仅参与了希望工程,在任全国政协委员时也特别关注农村教育。)

  

  与民族界政协委员一起(前排右三)

  这一年体力上没有那么累,正好身边有一本初中的英语教材,我就开始学英语了——这就是我说的“偶然”。

  当时没有录音机,好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学过国际音标。我凭着音标把一个词拼出来该怎么读,然后自己练发音,自己看书学习,我的外语就是这样起步的。

  1972年,我被招工到了山东兖州矿务局子弟学校。这是一所九年制的学校,我们是12 月份到的,马上就期末了,课程已经结束,校领导就说,你们自己选一门课去跟着改期末卷子吧。我想,自己也学了点英语,要么去看看英语老师的卷子是什么样?或许还可以帮忙改改卷子。

  谁知过完寒假后,校长说,你来教英语吧。我听完目瞪口呆,我总共就学了这么一点点英语,而且我是初中生,现在要去教初中生,好像不太合适吧?我们校长原来在部队上是团政委,后来转业到学校当校长。他是一个很敢想敢做的校长。他说,没关系,现在学校缺英语老师,你就去教吧。而且他还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都记着,“你总比学生学得快,你在前面学,然后在后面教他们。”这就一锤定音了。

  从那个时候起,我真正非常努力在学英语。而且我一直都很感激当年他的这一决定。

  

  2018年参加全国政协甘肃调研

  我当时 18 岁,其他招工到这个学校的知青都 20 多岁了,开始准备要成家立业了。但我没有想这些,第一,我不能辜负这位校长对我的信任;第二,我个性比较要强,我一个初中生教初中生,唯一能够证明我自己的,就是把英语学好教好。

  我在这所学校当了五年老师,除了期间去曲阜师范大学进修不到一年,剩下的时间,每天我除了上课,就是在办公室里学英语,偶尔也去听听其他科目的课。

  那时候没有收听英语的条件,光是读写。我的这种学习就像是学数学一样,天天自己做题。这实际上是个笨办法。我的语法就是这样学的。我弄到了一本《薄冰语法》、一本《张道真语法》,这两本语法书我从头到尾一句一句读下来、看明白,还做了两大本笔记。为了检验自己学语法的效果,我把《许国璋英语》一到四册的每一句话的语法结构全部分析了一遍。《核心英语》(Kernel Lessons)也是这样学的,先背单词,然后自己念课文,最后做课文后面的作业。

  写作业我用的是大演草本,每做完一摞,就寄给我父亲。父亲英文很好,他帮我改好后再寄回来。这样的作业后来存了一大箱子,里面都是我做的题。寒暑假回家时我再与他练练对话。

  那几年,实际上就一个想法:我要把英语学好,要对得起校长,也要证明我自己。

  02.

  七七级天之骄子

  加拿大留学时登上《纽约时报》

  我是七七级的学生,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

  以前无论是上学、下乡,还是当老师,我都是里面年龄最小的。进了山东大学后,我一下子变成了女同学口中的大姐,因为我已经 23岁了。当时高考外语有个年龄的坎,规定23岁是最后一年。我等于是踩着那个点进了山东大学,再晚一年就没有机会了。

  而且我不只卡上了这一个点,当时还有一个规定,如果工作五年,上大学就可以带工资。我当时考大学的时候还不够五年,等最后公布成绩的时候进入大学校门,我已经够五年了。所以我算是同学中比较富有的,尽管工资一个月才 25 块,那也算是带着工资上大学的。

  其实,1976年时,学校还推荐过我上大学,也是个学英语的名额,学校已经都公示了,大红榜都贴出来了,然后告诉我说你不能去了,给我的理由是:你已经学得很好了,不需要再去。我后来打听到是一个领导的子女要去,这个名额便给了她,把我顶了。后来想想塞翁失马吧,如果不是她顶了我,我就不会是七七级通过高考进入大学的学生了。

  那时候,英语不考听力,就是做卷子。考场设在县里一中,答卷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人一会儿走一个。我挺奇怪,心说我都没住笔,而且这些题我基本上都会,为什么他们能答题这么快?正好一个监考的老师过来,我问,他们都答完了吗?他说,很多人都交了空白卷,他看了看我交上来的卷子说,你就回家等成绩公布吧,你肯定能上。

  据说我的英语成绩是山东省第一名。

  

  1977年高考北京考场(图来自网络)

  你问我,18岁到20多岁,每天这么学习,会不会觉得孤独?的确没有。当年我心思比较单纯,晚上下了班,大家都回家了,我自己在办公室很安静地学习。当时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更没有电脑,就是对着书本在那里学习。

  学英语是不是我的唯一选择?的确是我当时的唯一选择,也算我生命中的另一次偶然。因为我在中学学得太少,当时如果报考其他专业,我是考不上的,因为那几年一直在努力学习英语。所以我考大学就奔着英语去了。

  我现在挺怀念上大学的那一段岁月,因为大家都是恢复高考以后第一批上来的,而且是通过千军万马的独木桥上过来的。据说七七年高考时报考人数有 500 多万,录取率4.8左右。那时候人们有个词称呼我们,叫“天之骄子”。

  

  2002年与大学同学毕业三十年聚会合影(前排右三)

  但并非说我们考上大学就轻松了。我们早上六点就要起床,大家先跑操,跑影完操以后晨读,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天还是黑的。校园里几乎所有的路灯下都站着人,就着灯光哇啦哇啦在那儿念英语。大家都有一股劲,就是“我不能被别人落下”,所以特别用功。

  当时听力课的条件也不行。我不知道你见没见过那种特别大的老式录音机。一个班就一台录音机,全班20 多个人,弄了好几个插板,接出去 20 多条线,每个人耳朵里插一个。由一个人控制着录音机的播放,他放一句,大家一起听一句,都听懂了,就过到下一句,有人说没听懂,就全班人一起把这个句子再听一遍。

  我印象中,系里头有两台老款的打字机,我们排着队去学。当时整个教学条件其实蛮差的,但是大家学习的劲头,我觉着是现在的学生没法比的,也体会不到的,因为我们当时能够上大学,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机会,也是改变命运的机会,所以都非常努力(记得当时上体育课时班长在教室门口守着,以防同学偷偷溜回来看书)。

  

  大学本科时外教上课(四个女生前排中)

  大二下学期,我去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我有一个伯父,我父亲的哥哥,他们失联很多年。他在上世纪 40 年代是一名新闻记者,去过延安,当时日本人对他写的关于中国局势的报道很不满意,要抓他。后来伯父改了名字先是去了美国,后又去了加拿大,担任《多伦多星报》的专栏作家。

  我爸一直认为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直到1979 年,他通过朋友跟我爸联系上了,他来中国见了我们,提出来说要帮父亲做点什么,我父亲说,我二女儿在大学学英语,要不你帮着她出国学习吧。这也算是我生命中的又一次偶然吧,这样一来我比大多数的中国学生留学都早些。所以我大学四年中有两年是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读的,算是一种借读的形式,后来把学分带回来的。

  那是我第一次出国,在飞机上吐得天晕地转,吃了一片晕机药后,又睡得天昏地暗。等着飞机即将下落的时候,看着下面的公路,满满的汽车,一边车前的灯都是白的,另一边车的尾灯都是红的,我心想:好多的车啊!

  

  1979年于尼亚加拉大瀑布

  等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看了我的托福成绩,让我当场写了一篇命题作文,又加上一场面试,就同意我入学了。人们常说的cultural shock(文化冲突),我当时倒没有太大的感觉,但对于国外老师的授课方式的确不适应。

  比如说,有一门课是讲美国历史的,我提前稍微预习了一下,准备到课上再听老师讲,结果第二天上课的时候,老师上来就说先做测验,我心说,你还没讲呢,为什么要考试?国外的课不是依靠教师讲,学生背。它要求你自己读书,上课时老师基本只划几个点,主要的时间是同学之间的讨论,然后老师布置论文回去写,要学生自己上图书馆查资料。

  不仅如此,刚去的时候,参与学生讨论对我来说也是个比较难的事情,完全插不上嘴,因为我的外语不够好,知识储备也不够多,后来才慢慢适应了。

  到美国第一次吃快餐,是和其他几个留学的同学一起去的,我们去了麦当劳,当时觉得,哇,这么好吃的东西!也不贵,好像是一块多钱,我从此就记住这个大 M 了。

  后来我出国读博的时候,女儿到美国来,我也是把她带到了麦当劳。所以我至今对麦当劳、肯德基还特别有感情。

  除了麦当劳,还有可乐。当年留学的时候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图书馆看一天书,很累很累了,晚上回到宿舍,拿一个大杯子,哗啦哗啦倒上一大堆冰,然后倒上一罐可乐,坐在那儿喝一杯,就非常非常享受!

  

  1980年于多伦多

  我出国那两年,七九到八一年,世界上发生了几件大事,国外的媒体报道铺天盖地的。比如,在电视上看戴安娜查尔斯王子的世纪婚礼,美国里根总统遇刺,还赶上了甲壳虫歌手列侬被枪杀,每次大事件发生,电视上所有的台连着一两天都在滚动播出。

  到了加拿大可以看到电视了,我也趁机看了不少经典老电影,比如,《音乐之声》、《雨中曲》、《罗马假日》、《教父》等,从这些电影就可以看出,美国文化对于加拿大文化的巨大影响。

  记忆犹新的是1981 年的元旦,我和几个留学生报了一个旅游团,坐着大巴去美国华盛顿和纽约玩了一趟。加拿大多伦多离美国非常近,交通非常方便。

  元旦前夜我们是在时代广场度过的。成千上万的人在世代广场庆祝,等着最后钟声响了以后,时代广场大楼顶上有一个球落下来。所有的人都拿着啤酒瓶手舞足蹈。那个场面非常震撼,非常热闹。

  回到宾馆后,我们觉得,当天晚上光看人了,看不到景,于是第二天我们七八个人拿着相机,又去了一趟时代广场,边溜达,边拍照片。后来发现老有一个背着一个大相机的人,跟在我们后头拍照,我们就问他是谁,为什么要拍我们?他说是《纽约时报》的记者,当时中国留学生非常少,所以就想给我们拍几张照片。

  令人惊讶的是,等三天后我们回到多伦多时,《纽约时报》已经登出了一张照片,底下写着:一群来自中国的游客在曼哈顿的杜菲广场拍照。

  这个事还蛮有意思的,很多美国人一辈子想上《纽约时报》都上不去,你看我们竟然有个照片登在上面了。我的人生中有很多的偶然,这也是一次吧。

  

  刊登在《纽约时报》上的照片(前排右二)

  当时 20 多岁,很年轻,比较容易接受新事物。这段出国留学的经历,真的是打开了眼界,很多原来书本上读到的、看到的,现在切切实实地体会到了。身临其境,增强了对于西方文化、西方文学的感性知识。我的英语水平也大大提高。

  从多伦多回国后,我继续在山大读后面的学分。班长说,要不哪一天你跟班里同学讲讲你的留学经历吧,你先准备准备。我说不用准备,我现在就可以讲。下午,对着班里的同学,我一气儿讲了两个小时,全部用英语说。我的班主任(北外毕业的)说,金莉,你已经接近说母语的人的英语了。毕竟当时刚从国外回来,英语说的是bala bala非常溜。说话的时候,思维是英文的,不是中文的。所以不用想,脱口而出。

  在多伦多两年,我每天先坐汽车,再坐地铁去上学,天黑之前回来。白天的时间基本上都待在图书馆,没有放过这个学习的绝好机会。我觉着,我是努力抓住机会的人。既然给了我这个机会,我就会很好地珍惜它。

  

  1982年于渥太华

  03.

  北外王公、许老

  一个好学者是什么样子

  当年我考大学的时候,是学校往各个省分派名额的。当年也有北外的名额,但是是德语专业,德语我一点都不会,最后报了山东大学的英语。

  我和爱人都是七七级的大学生。大学四年级他考上了北外的联合国译员训练班,当年译训班的学生也是百里挑一的,前后经过三轮考试,毕竟是为联合国培养翻译人才的。我从多伦多回来后半年从山东大学毕业,爱人既然到了北京,我说那我也去北京吧。

  我是1983 年9 月份上的北外研究生。当时报考的时候,报考的是王佐良先生,面试的时候,是王佐良先生、许国璋先生(我们当时都是以王佐良先生和许国璋先生的名义招进来的,当年英语系一届研究生总共也只有十几个人,许多课也是一起上的,但最终撰写论文的时候再分导师)。

  见到许国璋老师时,我想,以前我学许国璋英语,现在终于见到真人了。那时的北外,聚集着一大批老一代的大师。

  在北外,我们习惯上称王佐良先生“王公”,称许国璋先生“许老”。他们的为人待物、治学态度,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看他们都是在仰望。而且他们的影响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倒不一定是他们具体说了什么。他们让我们知道,一个好学者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们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代大师的学术风范和人格品德。

  “王公”(王佐良先生)是研究英国文学的,特别是英国诗歌和散文。

  当时王公还任着北外的副院长(北外于1994年更名为大学),已经不再上课,我们系里有一位英国专家,英国文学的课程都是她上的。到写毕业论文时,她一个劲地劝我,“你来写英国文学,我来导你。”所以我的硕士论文是英国专家指导的。但最后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我的答辩委员会主席是王公,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王公问我,“如果你还有时间去修改论文,你认为你可以在哪方面更加完善一些?”

  王公在学界享有很高的名望,但他对于学生也非常客气,而且他见到学生的时候一定是面带微笑的,同时也让人肃然起敬。

  

  1986年硕士毕业答辩(左一),王佐良先生(右二)为答辩委员会主席

  许老(许国璋先生)教过我一门课,叫版本目录学,他每次上课都提着一个草编的大篮子,把我们的手写作业放在里面,他说,“这个篮子我也快提不动了。”这是他最后一个学期在课堂里上课,我觉得自己非常地幸运,赶上了。

  许老上课很严厉,我们对他的态度就四个字:敬畏有加。他知识很渊博,上课属于发散式的,让人很受益,但同时,学生们在下面看着他,小心提防,因为说不定下一分钟就指到你了,得回答他的问题。所以我上的所有课里,许老的课是我心里最紧张的,要打出一万分的精神来上他的课。

  他每周上一次课,给我们布置一篇命题作文(手写),要求800字左右。有一次,他让我们比较两本大词典,一本是英国牛津英语词典(OED);一本是美国的韦式国际英语词典第三版(Webster the third)。

  我还记得我写的第一句话是:“不言而喻,这两本词典是世界上最好的词典。”

  许老第二节课来点评我们的文章(他每次点评都不点名,但你知道他说的是谁。)那次我被他批评了。他说,“既然不言而喻,那你为什么还要说?”许老说话不留面子,既严厉又直爽。我当时坐在下面,心里很忐忑。但就是同一节课,他又表扬我了,“这英语写得好,像一个典型的英文女教师的书法。”

  

  “英文女教师”于2002年与硕士毕业生合影(后排中,红衣)

  还有刘世沐老先生,就是北大刘意青老师的父亲。他跟王公、许老都是当年的同学,年纪可能还比他们略大一些。他当时给我们讲乔叟(Chaucer,14世纪英国小说家、诗人),还讲英语史。第一学期他来教室上课,第二学期他身体不太好,我们到他家里上课,当时研究生很少,一个班里也就七八个人。

  他是一位特别和蔼可亲的老先生,当时的课因为涉及到中古英语,对我们来说比较难,但是他非常地耐心。

  到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说“你们是希望考试呢,还是写论文?”大家都说“写论文”,他说“那好吧,就写论文。”

  然后他又问:“你们论文是期末交呢,还是下个学期开学交呢?”这一问,学生当然说“下学期交”。

  到了第二学期,正赶上钱青老师从美国读博回来,负责系里的研究生管理。钱老师一看,“上学期都过去了,怎么没有成绩?”学生说,“刘老师说了,可以晚交。”

  “不能晚交,赶快交上来!”钱老师把我们有些同学的拖拉习惯硬给掰过来了。

  钱青老师算是当时英文系里比较年轻的教授,比许老、王公小一辈。她是80年代北外英语系第一个出国读博回来的人,回来以后开设了美国文学课,我跟着她上了两三门课,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产生了对美国文学的兴趣。

  钱老师直到高中都是在英国度过的,说一口标准的伦敦英语(London English),连系里的美国老师都说,在她面前,他们都不好意思开口说英语。

  钱老师很严格、很严厉,也很少笑。之前老教授们都比较个性化,王公就像和煦的春风,许老是真性情,刘世沐老先生平易近人,他们是老一代人,带学生有点像师父带徒弟,一个老师招几个人,手把手地带出来。而钱老师则是把美国的学术规范带进来了,她制定了很多新的管理规定,比如课程安排、考核方式、学生档案等等。有北外这三年研究生学习打底,我后来到美国读博士,就非常适应,因为我们与美国硕博培养模式非常相似。

  04.

  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paper

  "以后你可以称呼我的firstname"

  研究生毕业后,我留北外当老师了。我爱人从联合国译员训练班毕业后,本该去上联合国做译员,但他喜欢做学问,就留在了外交学院,之后被公派去美国读硕士和博士。

  他去美国读硕士时我怀孕四个月,女儿出生十个月他才回来。因为他成绩很好,是全A 的学生,所以美国大学为他保留了三年的奖学金。三年后,外交部同意他出去读博。

  我想,他出去读博要好几年,我如果去陪读的话,意义也不大,不如我也申请学校留学吧。

  当时我托福考了663,属于高分。我给美国几所大学投了信,最后去了一所有全奖、但离我爱人大学1000公里远的学校。

  我去美国时女儿只有三岁。我仔细地想过,上美国读博不比探亲,我选的又是英文系,相当于老外到中国选修中文系,肯定压力很大。所以我把女儿先留在了国内,我婆婆帮我带了一年,我妈妈带了一年。

  在这之前,女儿一次都没有和我分开过,我是流着泪上的飞机。这也是我后来学习的极大动力:我想尽快修好学分,把女儿接到美国。

  

  1991年9月在美国读博士

  我去的是美国德克萨斯州基督教大学,刚去一个月,就有一场资格测试。教授拿来一首诗歌,没有题目,没有作者名字,让我们在三个小时内写一篇分析文章。第二天再给我们一篇短篇小说,也是没有题目,没有作者名字,24小时后交一篇分析文章。

  英文系有14位教授,每一位教授都为我们的文章写了评语,而且不是几句话,是两三页!他们对我们每人的评语加起来都有几十页。后来还有一个半小时的面试,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是,教授问我,那篇诗歌含有同性的暗示,所有人都指出来了,你为什么没有提,是没看出来还是不好意思?我说没有看出来,我把它理解成兄弟情谊,而且我们在国内即使在研究生课上,也不谈性,更不用说同性了。他们听完都笑了。

  系里教授们给我的评语还不错,顺利通过。

  这所大学有几十位来自中国的留学生,学物理的,学化学的,但是英文系只有我一个,而且是它招收的第一位中国学生。在美国的三年读博是我有生以来吃苦最多的一次学习经历。虽然之前我一直是个非常努力的学生,但都赶不上我在这三年付出的努力。

  英语不是我的母语,无论是阅读还是书写,我都比美国学生慢很多,要花费更多的力气。我们当时的阅读量非常大,每天都要读几十、上百页,还要不断地写论文。当时我们没有个人电脑,都是去学校的电脑房,电脑是286的,特别大个儿,我从头开始跟机房助理学,怎么开机、怎么保存、怎么打印,在机房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每天都有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论文, 那三年就是穿行在教室里、图书馆、电脑房和宿舍,一直在学习,与母语是英语的美国学生相比,我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我的计划是要在两年内把课修完,尽快把女儿接过来。所以到美国第一年,我就买了辆二手车,还考了驾照。我要把车练好,因为女儿来了以后,她上下学是要接送的。假期时,我开着车上我爱人那儿去,1000 公里,早上六点出门,晚上七点到达。

  两年后,我把课都修完了,成绩还不错,除了一个 B+,剩下的全是A。

  

  1994年在美国读博期间

  在美国,修完学分以后,还有一场真正的资格考试叫 comprehensive exam。就是说:一开始进入读博阶段,你只是一个博士生( PhD Student)。咱们国内一些博士说“我是 PhD candidate”,在美国不是这样的,只有等你通过资格考试,你才是博士候选人(PhD candidate),才具有了撰写论文的资格。进入博士项目后,我们每个人要与系里的研究生主任确定我们的研究领域,还要确定与自己今后撰写博士论文有关的三个方向的阅读书目,每一个方向都要阅读几十、上百本的书籍和文章。

  修满学分后只有通过资格考试才能写博士论文,有的学生在修完学分后,复习半年到一年,再去参加这个资格考试。我是在前两年上课的同时,就把书单上的书都读完了,一修满学分就接着考资格考试的。

  资格考试连考三天,每天考一个方向,三个小时。我当时没有电脑,全靠手写。三天中每一场考试我写的都超过二十页,手也不能停,已经没有思考的余地了,想说的都在脑子里。写完后,手累得发抖。

  很有趣的一件事:资格成绩一个星期后才出来。在考完试、等成绩的间隔时,我去图书馆找一本书,管理员告诉我,对不起,这本书我们不出借,因为它是为教授们保留的。正好我们系的一个教授也在那儿,她说,“不不不,现在她可以了,因为她已经是博士候选人了。”博士候选人和教授在图书馆的权限是一样的。

  我当时听了很开心,这是往前走了一大步! 我是博士候选人了,我获得了撰写博士论文的资格!

  考完试我就开始办女儿去美国的手续,我爱人说,你自己带孩子在那边不好弄,要不就算了。我说不!我宁愿累点,也不愿继续这种无休止的思念。所以我在女儿5岁时把她接了过来,上学前班,后又上一年级。她一共在美国待了两年,离开的时候一口流利的英语。

  

  1993年获博士学位后与女儿合影

  读博的第三年,也是我女儿去的那一年,对我来说也是很艰苦的。我每天早上七八点要开车把女儿送去学前班,下午三点再去把她接回来,陪她玩,直到晚上八九点钟洗漱完,她上床了,剩下的时间才是我自己的。

  所以我把所有需要出门办的事情都放在下午三点之前。我当时已经开始写博士论文了,我查资料都在上午,另外,我还要做助教,教美国大学生的写作课,一周两次,还要给学生改作文。我写博士论文大多都是晚上八九点写到夜里一两点,那会儿比较安静。我是我们那一届十个博士生第一个答辩的,答辩后导师对我说,Li,我给你五分。他又说,以后你可以用我的名(在英语中用名而不是姓称呼一个人更亲切也更随意一些)称呼我了,可我不敢那么做啊,这么一个威严的老教授,我哪敢喊他的firstname?

  我是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算是比较快的,对于学习文学的美国学生也不多见,但与此同时,我阅读了大量书籍,真正经过了在美国大学读博的那种严格的学术训练,这些对我回国走上学术之路是很有好处的。可以这样说,没有美国读博士的这段经历,我今天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1993年博士毕业

  05.

  与希拉里握手

  耶鲁一年读完了古龙的小说

  读完博士后,我又等了爱人一年,直到他毕业。这一年,我在他大学附近的史蒂文斯学院教课,教写作课,我们一家三口算是团聚了。

  我爱人的成绩很好,是妥妥的学霸,他在美国攻读硕博六年,成绩全是A。他获得博士学位时,他的大学正好有一个招聘名额,系里说会优先考虑他。但他因为是公派出国,很信守承诺,还是决定回国。我们就一起回来了。我回国前给北外英语系写了一封信,当时何其莘老师是系主任,他去机场接的我们。

  钱青教授是80年代北外英语学院第一个读博回来的,我是第四个。1994年回来时,国内正在筹备第四届世妇大会,很多高校都参与了。我在美国学的是女性文学,所以通过这次参与,结识了国内学术界的很多老师,也让我更坚定了自己以后的学术方向就是美国女性文学。当时国内做这个方向的还比较少,我就这样一直做下来了。除了教课外,我开始踏上我的学术之路,写论文投稿发表,参加学术会议。

  

  2009年美国研究世界年会与英语学院教师合影(右二)

  2000年我申请了富布莱特高级访问学者项目,这一次我去的是耶鲁大学。

  我在耶鲁大学没有办公室,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在意。耶鲁大学斯特林图书馆是世界上最棒的图书馆之一,它是哥特式风格的,镶着彩色的玻璃,在耶鲁的那一年里,我除了听课,白天的时间基本上就坐在图书馆里,完全沉浸在读书的氛围之中,读书写书,真是一大享受。而且访学跟读学位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没那么大压力,节奏也是我个人掌握的。

  我住的地方离图书馆步行25分钟的路程,我每天穿着旅游鞋,背着双肩包,完全是一副学生的打扮。在图书馆待到天黑时,背上一大包书再回家去看。耶鲁大学图书馆有一层全都是中文书,有的时候看英文书累了,我就上那儿去待一会。在那一年里,我把古龙的所有武侠小说读了一遍。

  

  2011年作为校领导参加学校活动

  有趣的是,第73个友邻故事采访的是梅仁毅老先生,他是富布莱特项目的第一位中方访问学者,他去的也是耶鲁大学,那一年,他读完了耶鲁大学图书馆里金庸的所有武侠小说。北外教授梅仁毅:为掀开这一页,我在耶鲁一年读700本英文书

  第52个友邻故事的张秐老师也是富布莱特访问学者,她把当年租过的房子推荐给了金莉老师,金莉老师后来有一个弟子去了耶鲁,也住在这个房子里。她是新中国第一代广播英语教员,50年前引爆第一波英语学习热 | 北外教授张秐口述

  我去耶鲁大学那年是2001年,正好赶上了耶鲁大学300周年校庆。当时在全校征求校庆方案,有个秘书提出了一个方案被采纳了,就是烤一个300 磅的蛋糕。这个蛋糕的图案是耶鲁大学最老的一个楼。

  庆祝典礼上,耶鲁大学校长和纽黑文(New Haven, 耶鲁大学所在城市)市长每人有个简短的致辞,然后他俩共同举刀,切了第一刀,再把刀交给旁边人,不停地切,每个来参加庆典的人都可以分到一块蛋糕,我们也上前去领了一块。

  之后的活动大多数是学术活动、讲座,还有音乐会。有意思的是,很多校友都回校了,穿着耶鲁大学的 T 恤衫,有的家里两代人或者三代人都是耶鲁校友,领着的小孩也穿着耶鲁的小 T 恤衫。

  美国大学都有吉祥物,耶鲁大学的是斗牛犬,脸上皱皱的。那天耶鲁校园里看到不少人牵着这种狗,很喜庆!

  那一年的毕业典礼上,小布什刚刚当选总统,耶鲁大学的校方决定授予他荣誉学位。这遭到了很多师生的抗议,他们认为,小布什刚刚当上总统,还没有为我们做什么,为什么现在要给他学位?

  同一年,校方还邀请了希拉里在毕业典礼上致辞,因为希拉里和她的丈夫克林顿都是耶鲁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希拉里的讲话是关于女性励志的,鼓励女性要自强。

  等大家散了后,我们几个访问学者一起拍了几张照片,刚要走,突然见到希拉里从举办毕业典礼的大院里面出来了,身后有保镖。她带着政治家的微笑,跟每个人握手。我还在照相时,希拉里的手已经伸出来了,跟我说了一句什么,我当时觉得有点太突然了,与她握手时就说了一句“欢迎来耶鲁!”后来想想我也不是耶鲁的呀。

  

  参加全国政协会议

  06.

  “金门弟子”

  一听脚步声就知道老师来了

  从耶鲁大学回来之后,大约在2003年,我被国家留学基金委聘为富布赖特项目的中方面试官。这一做就是十几年,直到2020年这个项目被美方取消。

  我从18岁开始当老师,至今教龄已经近40年了。我父母、爱人也都是教师。我热爱教师这一行,喜爱教学,喜欢与学生交流。我的博士和博士后弟子称他们为金门弟子,我们就像一个大家庭。这些年我最珍重的奖项就是北京外国语大学首届“感动北外-我最喜爱的导师”(2009)。

  金莉老师2003年被任命为北外英语学院的院长,三年后任北外副校长,做了八年半。2013年卸任后,任王佐良外国文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外国文学》杂志主编。在从事行政工作的同时,她一直没有放下教学和科研,以及培养硕博生和博士后,并且活跃在学界。金老师曾担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北京市人大代表,第九、十届九三学社中央委员。

  金莉老师的学生周铭(如今也是正教授了),是她一手从本科带到博士的弟子,他对导师三头六臂的能力也是叹为观止。

  以下为学生周铭的口述:

  

  左一为学生周铭

  “当时金老师因为有行政职务,我印象当中她经常穿套裙。她的教室上课风格是这样的:看起来好像很严肃,绷着脸,但看得出来,她的眼睛是带笑的。所以学生说是怕她,但其实是蛮亲热的。

  我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在我读博阶段,有一次上课,当时金老师是北京市人大代表,还开着会,中午也就两小时的休息时间,她特意从会上跑回来给我们上课。要按我们的心态,逃课得了,还回来上课!所以当时给我们的触动都特别大。

  我们有的时候也想不明白,金老师手头三四摊事,任何一摊都能把我们给压扁了,但她就是能做得特别好。而且每次我们听到那个脚步声,铛铛铛特别有力,一听就知道是金老师来了。”

  编者按

  后记

  金莉老师喜欢和学生聊天谈心,她发现,现在的孩子们更擅于表达了,不像过去的学生只听不说。

  她说,她那个时代出国的人,刚开始都经历了一段失语期,英文跟不上,逻辑跟不上,只能听同学们在那儿热烈地呱啦呱拉讨论。在美国读书,老师是不允许学生上课不说话的,而在国内,你只要会写文章考试能过就行了。

  现在的学生放开了,让他们站起来到前面做一个presentation,也是大大方方的。

  同时,有些年轻人内卷,躺平,摆烂,也是一个现状。金老师觉得,当年的她,机会难得,所以很珍惜,而且当时的外部诱惑也少。她希望,在校的学生能珍惜学习的机会,因为,这可能是很多人最后一次坐在课堂里接受教育的机会。高等教育的本质是把人培养成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人,这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在校这段时间就尽量不要让自己太分心了,定下心来多读点书,以后多的是时间出去看世界。

  即使今天年轻人不愿意再听“奋斗”这样的词了,金莉老师仍然坚信自己的亲身体验:“命”是与生俱来的,“运”是可以改变的。特别是女性一定要自强,有自己的奋斗目标,有自己的事业,不能完全依赖男性。天助自助者,每个人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活出精彩来。

  -THE END-

  第 88 个友邻故事

  口述 | 金莉

  周铭

  采写|语鸿

  统筹|雨薇 李龙

  剪辑|梁栋

  脑暴支援 | 友邻内容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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