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 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举办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2-12-14
手机版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1日讯(晶报记者 白念平)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为满足大众关于两至三周岁幼儿托管的需求,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确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班,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同时,《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在专项规划、配套完善、民办园扶持等条款中均增加了关于幼儿托班的规定,明确未规划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或者规划不足的已建成居住区,以及没有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的其他居住区,所在区政府应当根据幼儿园及其托班学位需求,通过补建、改建或者就近新建,以及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教育用地,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上一篇:今年重庆高考作文题目出炉,看看他们怎么写的?
下一篇:广西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外100米内 不得划定食品摊

最近更新网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