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超前教学的小学和幼儿园,追究校长、园长责任!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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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有效衔接,8月25日晚,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实施意见。

  一起来看重点内容↓↓↓

  主要举措

  (一)加强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一步引导教师树立科学衔接的理念,重点于大班第二学期有针对性地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建立对小学生活的积极期待和向往。防止和纠正把小学的环境、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简单照搬到幼儿园的错误做法。

  (二)实施小学入学适应教育。

  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重点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确保课时安排。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国家课程主要采取游戏化、生活化、综合化等方式实施,强化儿童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切实改变忽视儿童身心特点和认知能力的现象,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

  (三)建立联合教研培训制度。

  充分发挥教研部门作用,把幼小衔接作为教研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教研计划,推动建立幼小学段互通、内容融合的联合教研制度。加强对区域教研和园(校)本教研活动的指导,鼓励学区内小学和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组织幼儿园与小学教师共同参与幼小衔接专题培训,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四)完善家园校共育机制。

  建立有效的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及时了解家长在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方面的困惑问题及意见建议,积极宣传幼小双向衔接有关政策要求、科学理念和经验做法,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缓解家长压力和焦虑,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

  (五)加电影蜜蜂大督导检查和综合治理力度。

  加强对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落实“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和“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等相关要求。对违反教育规律、超标超前教学的小学和幼儿园,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学前儿童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进度安排

  (一)精心部署,试点先行。

  2021年5月,省教育厅已遴选公布11个省级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确认106所试点校(园)。各地要推进实验区、试点校(园)率先开展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形成一批在入学准备与入学适应方面具有推广价值的教育范例。2021年9月底前,制定完成具体实施方案和联合教研计划,启动实验区、试点校(园)试点工作;12月底前建立区域内双向衔接机制;2022年上半年完成试点校(园)的教师培训工作。各地还可设立本地区的试点校(园),开展相关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幼小衔接的科学路径和有效方法。

  (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

  梳理总结省级实验区和试点校(园)工作,研究分析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成效。在此基础上,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交流。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

  在系统总结本地区实践经验成果基础上,2023年底前,各地要完善幼小衔接政策举措,建立幼儿园与小学深度合作机制和联合教研制度,打通幼儿园与小学之间教学与研究壁垒,定期开展“幼小衔接”专题教师培训,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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