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历年复试分数线、专业目录、报录比等资料汇总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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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复试分数线

  东北林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专业目录

  

  官方数据查看网址:

  https://yz.nefu.edu.cn/info/1063/1514.htm

  三、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由于数据信息均为超链接,请在官网自行点击查看,官方数据查看网址:

  https://yz.nefu.edu.cn/info/1062/1644.htm

  四、重点学科

  1、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林业工程、林学

  2、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3、学科建设

  截至2018年3月,学校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种类32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2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生物学、生态学、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林学。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统计学、光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软件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畜牧学、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

  五、学费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

  六、奖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投入、学校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东北林业大学多元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分为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办法另行制订。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开始执行,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以每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奖励名额为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由中恐怖片央财政和学校收费的30%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国家拨款、学校财力等实际情况对奖励标准及获奖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现阶段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至12000元,奖励比例为90%至100%;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至8000元,奖励比例为70%至100%。

  3.校长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学业优秀的留学生可直接参评,每年评出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硕士生6000元。

  4.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特别奖”、“单项奖”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的奖励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奖励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3%;“特别奖”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年内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研究生或在某单项方面(如道德模范、见义勇为等)特别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者;“单项奖”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求学期间在某一方面(如教学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文明寝室、社会实践等)成绩突出者,“特别奖”、 “单项奖”不具体规定奖励比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特别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单项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

  5.社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学校或学院捐助设立的,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学科或领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奖励标准和名额按出资单位或个人的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分为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各类助学金的具体资助办法另行制订。

  1.研究生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学校收费的25%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4500元/年,硕士研究生每人8000元/年,每年分十个月发放。

  2.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教”,是指教学任务重,教师力量不足的学院或专业,可聘用在校研究生做兼职助教;“助管”,主要是指承担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相关经费支出。

  “助研”,主要是指承担有科研课题的单位和个人可聘用一些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助研津贴原则上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导师要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

  “三助” 岗位津贴一律不准从研究生业务培养费中支付。

  3.临时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在校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情况而出现的临时困难。临时困难补助的补助金额及次数不等,一般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学期每人最多补助两次。

  四、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

  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总额一般不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研究生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通过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来源:学校官网、大学生考研网(ID:daxue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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