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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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提案者: 冉云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三孩政策配套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91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复文标题: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冉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三孩政策配套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生育三孩的夫妇根据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实行适当的经济奖励,并出台相应政策,保障女性在怀孕期间的正常权益”的建议

  为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2021年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21年12月19日,印发《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2021年9月,省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办发〔2021〕26号),明确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三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其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我省生育津贴支付女职工生育休假天数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2021年,全省生育保险参保缴费341.75万人,36.0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其中31.4万人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4.65万人次享受生育津贴,次均生育津贴20218元。

  同时,《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除外。在享受《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对有关问题的可行性研究,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促进我省生育类假期制度在与我省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前提下更好满足人民需要,切实保障妇女生育和就业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延长产假陪护假时间”的建议

  《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条例》明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养育观念发生变化,家长对儿童的陪伴和关心的诉求有所增加,但新设、延长生育、养育类假期直接涉及增加企业用工成本问题,也会导致部分企业岗位人员空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女职工假后返岗适应工作的难度等,进而影响育龄职工就业。

  三、关于“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的建议

  2011年以来,我省连续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不断增加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投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夙愿。包括持续增加省级资金,对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给予支持,学前教育内涵发展资金从每年80万元,增加到每年5000万元;连续实施厅长突破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00余所;积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新增普惠性小区配套学前教育学位16万余个,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1万所,在园幼儿165万余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1.4%。人民群众关心的“入园难”问题一定程度得到缓解。

  下一步,我省将大力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持续扩容增效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十四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新增学位15万个左右,力争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94%。同时,将全面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家长提供更多更好安全、优质、放心、普惠的幼儿园。

  四、关于“控制房价”的建议

  十九大以来,国家一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各地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增长的手段,要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我省建立了省级房地产调控协调机制,按照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市(州)完善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制定适合本地区的政策措施,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到实处,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促进全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支持促进生育政策,改善我省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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