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长安区公办初中不进行网上登记!城六区仍需网报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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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教育局发布文件曾提到: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其他区县(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本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登记。

  初中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

  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长安区在近期招生问答中,明确表示长安区公办初中不进行网上登记!

  小编为大家总结了问答中的重点内容,各位家长仔细阅读!

  1、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不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第一类:在学区内小学就读的长安户籍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学区初中,由毕业小学于6月30日前将学区初中的《入学通知书》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7月2日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公办初中办理学位认定手续。

  第二类:在学区外小学就读的长安户籍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于5月28日-5月31日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登记,或与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联系,由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初中入学。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日-7月2日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公办初中办理学位认定手续。

  第三类:符合长安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28日-5月31日持“四证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登记入学(申请在韦曲街道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统一到韦曲街道申店初中登记)。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学校将于6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日-7月2日,适龄少年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到为其提供学位的公办初中办理学位认定手续。

  2、民办初中招生方式和流程

  民办初中招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的方式进行。《长安区教育.局2019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民办初中《2019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已于5月6日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anqu.gov.cn/)发布。流程如下:

  5月20日早上8:00至5月31日下午18:00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

  6月3日10:00 电脑随机派位。

  6月6日8:00—6月10日18:00 申请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

  6月15日—6月19日 面谈。

  6月22日8:00—6月23日14:00 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录取的学生申请补录。

  6月30日前 民办初中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日 办理入学手续。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长安区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在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政策。对于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由街道中心学校协调分流。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和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及高新区托管的原雁塔区和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材料’审核制度”。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城六区小升初公办、民办均需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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