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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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门头沟区交通局等四家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性文件征集意见”栏目对《门头沟区关于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3条,主要集中在取消皮卡禁行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互通路口换乘无须超车设计……”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

  此条意见反映的相关内容与此次“交通管理措施”不相关联。

  二、针对“劳烦门头沟区交通及相关部门学习一下5月31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意见,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

  关于“放宽通行吨位限制”,区交管部门专门咨询了市交管部门,我们此次通告已对货车禁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取消了按吨位划分禁限。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禁限行措施的运行效果,如确实存在不合理现象,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

  关于“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

  2019年《关于对门头沟辖区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方案》的《皮卡车方案背景说明》中已作说明:

  为有效控制皮卡车无序增长的势头,5月28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专题研究,陈吉宁市长指示“各区要在既有限行货车区域范围基础上,凡是轨道交通到达区域和居住密集区域,均要加大对皮卡车控制力度;加强执法和非现场处罚力度,上路就打,形成震慑。”

  “为落实市领导工作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制定了《关于对门头沟辖区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方案》,经区领导审阅,原则同意此方案,并于2019年7月26日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针对“取消皮卡禁行”的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不予采纳的理由为:

  2019年《关于对门头沟辖区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方案》的《皮卡车方案背景说明》中已作说明:

  为有效控制皮卡车无序增长的势头,5月28日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专题研究,陈吉宁市长指示“各区要在既有限行货车区域范围基础上,凡是轨道交通到达区域和居住密集区域,均要加大对皮卡车控制力度;加强执法和非现场处罚力度,上路就打,形成震慑。”

  “为落实市领导工作要求,我区高度重视,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制定了《关于对门头沟辖区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方案》,经区领导审阅,原则同意此方案,并于2019年7月26日以区政府名义报送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门头沟区交通局

  门头沟区生态环境局

  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门头沟分局交通支队

  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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