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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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以及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细则》(榆政教发〔2021〕12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区级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的领导和管理,确保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公正、公开、有序、安全地进行,榆林市横山区成立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 辉 区教育和体育局

  副组长:常江清 区教育和体育局

  武 飞 区招生考试中心

  成 员:李 朋 区招生考试中心

  赵梦忱 区教育和体育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武 飞 区招生考试中心

  副主任:李 朋 区招生考试中心

  成 员:区招生考试中心相关人员

  (二)涉考中学组织机构

  各学校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校的体育与健康考试相关工作。

  二、考试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考试对象

  凡参加榆林市横山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我区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考试。

  (二)考试报名

  体育与健康考试报名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准考证号统一使用中考网报号。

  三、考试内容、成绩评定、考试办法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标准,且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必须要有原始考核资料。《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必须与各校每年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各学校须将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在班级内张榜公示。

  2.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回籍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证明》(附件6),报横山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记入成绩。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区招生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所有考生应当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1.考试项目: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2.考试方法参照《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 45 分)=〔项目 1(满分 100 分)+项目 2(满分 100 分)+项目 3(满分 100 分)+项目 4(满分 100分)〕÷4×45%

  4.考试器材:现场考试的所有项目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

  5.成绩上传:各项测试项目原始成绩必须通过体育中考管理平台实时上传。

  四、体育统一考试要求

  (一)考务组织

  1.考务组职责:考前按考试项目要求规范布置考试场地、严格检查考试器材及设施、选聘工作人员及业务培训;考试现场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规定、督促考生做好准备活动、对待考考生进行检录分组、组织考生有序入场考试、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考试结束后现场打印二份成绩单,考生签字后一份留存区招生考试中心备查,一份交考生保管;对考生的现场申诉立即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并予以解决。

  2.医疗防疫组职责:负责现场考试期间考点的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现场须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专业救护车及防疫物资;妥善处理考生或工作人员在考试场地出现的突发疾病、伤病及疫情防控等。

  3.后勤安保组职责:负责现场考试期间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

  4.信息组职责:每日对数据进行检查、统计和备份;确保数据实时上传至市教育考试院;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

  5.监督组工作:负责现场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的监督工作。

  (二)考点和考场设置

  1.考点设置:考点须具备田径场、球类及其他项目考试场地,考点须具备宽带网络。考点要求设有横幅、路标、医务室、候考室、带队教师休息室等,张贴有工作流程图、考试区域平面图、考试规则和考生须知等。

  2.考场设置:考试场地须无安全隐患,设置检录场地、待考场地、考试场地、医务点、饮水点、卫生间等,各个场地之间(包括各项目场地之间)要设安全通道,现场考试场所须做到全封闭管理。

  (三)测试仪器及设备的要求

  1.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全部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考试过程中,必须使用视频监控全程录像,录像资料须保存半年以上。

  2.考试前进行一次全过程的实地测试,确保所有考试设备运行正常,所有考试场所无安全隐患。

  3.对现场考试仪器及工作计算机设置操作权限,落实责任到人。存有现场考试结果数据的计算机,在现场考试期间(含午餐及休息时间)需由两人以上保管,不得带出现场考试场所。

  (四)成绩实时上传

  1.成绩实时上传。榆林市体育中考系统提供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实现数据格式、项目代码及项目名称的统一规范,仪器厂商要按照统一接口要求的数据格式,实现考试数据实时上传;同时,应从技术方面杜绝设备后台收集考试数据并远程上传到厂商服务器的现象,严禁厂商收集考试相关数据。

  2.成绩备份及上报。考点每天上午和下午,需对当天所考的学校以及学生人数、成绩进行复查核对,确保当天数据无误;每天需把当天所考的考生成绩以EXCEL或DBF格式进行保存,并把当天考试每个学校所有考生考试成绩打印一份经学校带队老师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区招生考试中心将现场采集软件存储的测试数据,以及统一考试和平时考核合并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检查无误后,分别刻盘、密封上报至市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将计入考生录取总分。

  (五)免试与缓考

  1.免试

  因肢体残疾失去运动能力的考生,或者因伤病、意外伤害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对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其余因病或者意外伤害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当年全市体育与健康考试最低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审查表》(附件3)、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患有(或曾患有)主要器官疾病或运动机能障碍且欲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需提前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考生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教〔2020〕170号)要求,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面取消。

  2.缓考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考生必须在我区规定的统一考试期间完成考试,考试结束后不提供补考。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4),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缓考申请表》中医疗单位诊断结论可由校医签字,经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

  (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

  3.免试、缓考名单上报

  区教体局将免试、缓考考生成绩花名册纸质版和光盘报送市教育考试院,纸质版和光盘中的考生名单必须一致,市考试院统一导入体育考试系统。

  (六)回避制度

  九年级任课教师不得参与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有本校考生参加统一考试,该校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

  五、体育考试建档

  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要善保管。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加盖学校公章,连同当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汇总表上报区教体局审核,学校存档。区教体局将严格审核该校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体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区招生考试中心成立考务办公室并下设各职能小组,确保各负其责、有序开展工作。各涉考学校要加强对本校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组织,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区教体局将做好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经费等考试保障工作,确保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

  (三)强化安全措施

  各中学要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考试技能培训。教育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要夯实学校领队责任,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认真制定安全预案和考生家长告知书,确保家长明确职责,考生安全应考。

  (四)注重疫情防控

  完善现场统一考试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考试过程中,做好消毒、登记,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确保现场统一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开展。

  附件1: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

  附件2: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现场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

  附件3:榆林市初中学业体育与健康考试病残免试审查表

  附件4:榆林市初中学业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

  附件5:榆林市初中学业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

  附件6:榆林市初中学业体育考试学校平时考核成绩证明

  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25日印发

  附件1:

  榆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

  一、项目1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1.场地器材

  400米、30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提倡使用电子计时,若使用秒表,使用前需要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直到受试者的躯干部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时为止。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不计小数。

  3.基本要求

  (1)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应向受试者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2)测试人员应告知受试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应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3)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4)对分、秒进行换算时要细心,防止差错。

  二、项目2

  (一)立定跳远。

  1.场地器材

  沙坑、丈量尺。沙面应与地面平齐,如无沙坑,可在土质松软的平地上进行。起跳线至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最好一次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基本要求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参加测试。

  (二)50米跑。

  1.场地器材

  50米直线跑道若干条,地面平坦,地质不限,跑道线要清楚。考试采用电子计时设备。若采用人工计时,需准备发令旗一面,口哨一个,秒表若干块(一道一表)。秒表使用前,应用标准秒表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每小时误差不得超过0.3秒。

  2.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测试。站立起跑,受试者听到“各就位--鸣枪(跑)”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直到受试者的躯干部的任何部分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平面时为止。

  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0”时则进1,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

  3.基本要求

  (1)受试者测试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

  (3)如遇风时一律顺风跑。

  三、项目3

  (一)单杠引体向上(男)。

  1.场地器材

  高单杠或高横杠,杠粗以手能握住为准。

  2.测试方法

  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颏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完成引体次数。

  3.基本要求

  (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

  (二)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1.场地器材

  垫子若干块、铺放平坦。有条件的地区可使用测试仪器进行考试。

  2.测试方法

  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3.基本要求

  (1)如发现受试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试者报数。

  (3)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三)前掷实心球。

  1.场地器材

  长度在30米以上的平整场地一块,地质不限,在场地一端划一条直线作为起掷线。实心球若干,测试球重为2公斤。

  2.测试方法

  测试时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开立后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丈量起掷线后缘至球着地点后缘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实心球的着地点。

  3.基本要求

  (1)受试者需原地投掷,不得助跑。

  (2)如受试者两脚前后开立投掷,当实心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

  (3)发现踩线等犯规时,则此次成绩无效。

  四、项目4

  (一)篮球技能。

  1.场地器材

  场地为28米×15米的半个篮球场。篮球为成人橡胶或皮质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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