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维护宪法权威知识点大全2023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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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规定的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是什么)

  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规定的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什么?(是什么)

  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4.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是什么?(是什么)

  我国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5.我国宪法是如何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我国宪法是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的?/为什么说我国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为什么、怎么做)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宪法规定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宪法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5)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并规定其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从而保障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

  6.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该怎么做?(怎么做)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归根结底就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要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说我国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为什么)

  (1)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宪法保护的人权主体和内容十分广泛。

  (2)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3.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是什么)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4.各级国家机关应该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人权?(怎么做)

  (1)立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立法保障)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执法保障)

  (3)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司法保障)

  (5)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知识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普法)

  *中国的人权具有广泛性、公平性、真实性的显著特点。

  *贫穷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

  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组织国家机构

  1.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如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怎么做)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3)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

  (1)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

  (2)在同级国家机构中,国家权力机关居于主导地位;

  (3)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4)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规范权力运行

  1.为什么我国宪法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为什么)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4)总: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怎么做)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

  (2)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法定职责必须为)

  (3)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4)总: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国家五大机关: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统称司法机关);监察机关。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立法的价值取向: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

  【本课易错点】

  1.公民=人民+人民的敌人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是错误的,因为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国家权力≠公民权利

  国家权力:是政治概念。是指统治阶级运用国家机器来实现其意志和巩固其统治的支配力量,通常被称为公权力。与服从相对应。

  公民权利:是法律概念。是由法律规范所认可的一种法律上的资格,即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要求另一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可能性。与义务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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