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发布!部分要求对标强基!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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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考生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后进入注册页面,按要求填报。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其中,学科特长类考生只能选择竞赛获奖科目所对应的专业,并上传竞赛成绩和证明。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无效申请。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阅报名指南

  (二)高校审核。南京大学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审核。5月25日起,考生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三)填报志愿。5月31日前,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填报高校志愿。

  (四)南大测试。我校对填报南京大学志愿两类考生分别进行测试。

  1.学科特长类。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目内的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10日,考试安排在报名平台及官网另行通知。我校依据南大测试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的4倍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公布。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2023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学科兴趣类。高考成绩达到2023年江苏省物理等科目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之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我校依据确认测试考生的高考成绩,按照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校考考生名单(同分考生按照投档同分位次排序)并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测试的,视为放弃我校综合评价报考资格。参加校考的考生凭报名平台我的消息栏目内的支付码完成交费并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时间为6月28日,考试安排在报名平台及官网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考生综合评价成绩,并依据综合评价分成绩从高到低对投档考生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六)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录取后和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投档。我校对录取结果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和招生类型的录取。

  (七)学科兴趣类录取至专业类的考生,入学后仅可在专业类内确定主修专业、毕业准出;录取至专业的,只可在本专业毕业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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