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技战略变革中的高等教育布局及其理念转变——以《无尽前沿法案》为例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5-29
手机版

  美国参议院2021年通过的《无尽前沿法案》是对76年前《科学:无尽的前沿》报告中科技创新精神的传承,也象征着美国新科技战略理念的重要转变。法案从科技人力资源、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和科技生产资源上对美国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行重新布局,其举措呈现科技创新战略由“市场主导”转向“全政府”动员、“技术国际化”转向“技术民族主义”、“技术商业化”转向“技术安全化”的特征。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美国科技战略的重大调整对我国高等教育科技创新使命担当具有现实的启发意义。

  科技创新是美国引领发展的本源。二战以后,美国在新兴技术和全球技术应用领域一直独领风骚。然而近几年来,在以5G、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等为代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中,中国的科技创新能力快速崛起,并在某些关键技术领域已经占有比较优势,美国自认为在科技创新上的霸主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美国国务院前高级顾问罗伯特·曼宁(Robert Manning)称“美国迎来了与中国的斯普特尼克时刻”。2021年6月8日,美国参议院以68票赞成、32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无尽前沿法案》(Endless Frontier Act)。

  该法案由参议院多数党领袖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联合共和党参议员托德·杨(Todd Young)提出,总页数达730页,计划在五年内对美国关键技术领域科技研究进行分阶段投资,预计投资总金额将超过1000亿美元,以持续奠定国家科技创新能力根基,维护美国全球科技领先地位。白宫负责印太政策的最高官员科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表示,“作为应对中国全面战略中的一部分,华盛顿力求让自己更有竞争力,最新立法是这种努力中的一个关键部分”。

  本研究试图通过剖析《无尽前沿法案》中有关高等教育的条文内容,阐释其中高等教育助力美国科技创新战略的策略,进一步呈现美国科技战略的转向,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助力加快实现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启发和参考。

  一、《无尽前沿法案》:

  美国科技战略的传承与转折

  1945年7月,范内瓦·布什(Vannevar Bush)向时任总统杜鲁门提交了《科学:无尽的前沿》(Science:The Endless Frontier)报告,系统阐述了科学对国家经济与安全、社会福祉以及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谏言美国政府为和平时代的科学发展政策奠定基调以及促成联邦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持续重视与投入。现今的《科学:无尽的前沿》已被视为“美国科学政策的开山之作”,是美国历史上极具影响力的政策文件之一。

  而近期美国参议院通过的《无尽前沿法案》与《科学:无尽的前沿》在名称、思想以及发展思路等方面均存在相似之处,意在突出它对《科学:无尽的前沿》中布什科学政策思想的延续。值得一提的是,布什在绘制的科技创新体系中强化了美国政府在基础研究投入上的绝对主导地位,因为基础研究决定了一个国家科技创新实力的广度、深度和等级,基础研究根基事关科技竞争成败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与新兴技术。

  二战后,美国在基础研究领域的大力投入奠定了其世界科技霸主的地位。但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尤其是近20年来,美国政府在研发上的预算持续减少。1991—2018年,私营企业占美国国内研发支出的比例从50%上升至70%,而联邦政府的占比则从45%下降到20%左右。美国联邦政府在研发投入上的持续缺位,加之中国、日本和韩国等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中国近年来在5G、人工智能上的快速崛起,激发了美国人的忧患意识。因此,《无尽前沿法案》的题名在一定程度也希冀传承布什在二战后所强调的政府在科学研究投入和执行上的绝对主导地位。正如美国国家科学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在《科学:无尽的前沿》发布75周年之际重温并宣布继承报告精神时指出,将美国未来75周年的科技创新同样视为在无尽前沿上的新征程。

  《科学:无尽的前沿》是二战结束后美国进入和平时代所提出的科技战略规划,得益于布什对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点布局,才使得美国70多年来能够在科技创新领域独占鳌头,因此,美国人民能够享受由此所带来的高薪工作、经济繁荣以及比其他国家人民更高质量的生活。显然,这在美国科技政策演化史上具有重大节点意义。

  如今,美国战略界和产业界普遍弥漫着中国等竞争对手科技进步的动态消息及其对美国安全和世界科技创新领导者地位所带来的挑战,并宣称美国已经到了不得不作出战略调整的地步。为此,《无尽前沿法案》的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也预示着美国新科技政策的到来,并且将决定着美国未来数十年的命运。正如该法案主要提出者舒默所指出的,“这是美国政府近几十年来对创新与生产做出的一次最大规模的投资”。因此,《无尽前沿法案》的颁布不仅是在向范内瓦·布什致敬并继承其科技创新精神,更传递出美国政府在科技创新战略上扭转过去萎靡状态的信号。

  二、《无尽前沿法案》中

  助力科技创新的高等教育布局

  高等教育作为人才供给和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源头,为美国二战后进入“大科学时代”发挥了引擎作用。因此,美国再次进行科技创新战略变革的重要举措就是为发挥高等教育助力科技创新战略制定有计划、有组织的制度保障,加大对财力、人力和生产性资源等领域的投入。

  (一)在人力资源上:加大STEM人才培养规模,同时禁止高校科技人才外流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最新调查数据指出,在过去10年里,美国大学主修STEM专业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在同届所有学生中的比例一直维持在25%左右,而最终能获得STEM学科学位的学生比例一直维持在15%—17%。相比之下,日本和中国相关学位获得者的比例超过50%。当前美国STEM教育学科呈现活力是因为有高水平海外留学生参与,但是近十多年来出现的一个严峻趋势是大多数的外国留学生在美国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后选择回归祖国工作,而非参加美国的创新工作。如今,加强STEM教育学科的人才培养再次成为《无尽前沿法案》中布局高等教育的重要方面。法案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高等教育中的STEM人才培养进行布局。

  01

  增设主导STEM的首席多元执行官,确保STEM教育覆盖面

  随着少数族裔在STEM职业中代表性不足,以及STEM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正等现象日益明显,法案提供新的办法来吸引更多样化的学生进入STEM领域学习。法案在第201章的“国家科学基金会首席多元融合执行官”中专门设置了国家科学基金会首席多元融合执行官来确保STEM教育学生的多样性,保障少数族裔、女性等弱势群体接受STEM教育的权利。法案指出,首席多元融合执行官负责为基金会涉及STEM教育人口多样性的事项提供政策监督、技术指导和协调。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扭转STEM教育领域师资力量短缺、高素质教师不足的困境,法案着重强调未来STEM教师队伍必须包括来自不同领域、文化背景和成长环境的群体,要求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引导不同文化、不同群体学生找到文化归属感,增强学生对STEM教育的认同,以激励美国青年,尤其是少数族裔学生从事STEM相关职业,从而促使更多人投身助力科学发展的工作,体现了法案全民推动科学发展的意向。

  02

  加大STEM领域奖学金资助力度,吸引和鼓励学生投身科学研究

  在STEM教育学科等前沿技术领域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是《无尽前沿法案》为稳固美国作为世界科技创新霸主,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重要举措。法案在第106章的“提供奖学金、研究金和其他学生支持”中指出,国家科学基金会将通过技术和创新理事会(Directorate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为在关键技术学习中的社区学院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以及博士后群体提供资金资助,计划每年投入5000万美元。同时,技术和创新理事会需确保每年拨出不少于10%的资金用于支持额外的奖励,这些奖励侧重于社区学院的培训、教育和教学计划,包括高级技术实施的教育计划,以提高少数族裔群体在STEM领域中的参与度。

  有必要指出的是,法案一方面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来筑基高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另一方面明确禁止高校相关科技人才参与他国的招聘。如在第303章中提到,在法案颁布之日起不迟于180天内,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应与国际机构工作组协调,根据《2020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出版并广泛分发统一的政策指导方针,为美联储的科学研究机构提供有关外国政府人才招聘计划的指导方针。

  (二)在财政资源上:大幅增加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科研经费,加强科技创新战略保障

  自二战以来,联邦政府为大学和研究机构提供了慷慨的财政支持,并在产品开发上进行了大规模的工业投资,这正是现代美国科学事业的特色所在,同时也是所有科学成就之基础。但近半个世纪以来,受联邦预算、政治与科学家立场分歧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联邦政府在研发投入上一路下滑,截至2018年降至GDP的0.6%,即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联邦政府的占比也从70%降到40%。从研发资金占国内经济的比重来看,目前至少有7个国家已经超越美国。为了应对中国等国家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压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加大科研投入成为美国政府当前推动科技战略变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01

  确定10个关键技术领域,重点投入和提升高校在这些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为了在科技创新战略上能够精准施策、有的放矢,《无尽前沿法案》将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机、量子计算机、先进技术、生物技术、网络安全、先进能源、机器自动化、自然和人为灾害防御、先进材料科学确定为10个关键技术领域,规定5年内提供40.6亿美元和52.2亿美元分别用于提升技术转化率和奖学金资助,以促进高校在这些领域的深度研究和人才培养,精确有效地提高其技术转化能力,加速产出科技成果。在法案的第109章中进行了拨款程序规定,学校在每年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技术和创新理事会提交申报,所提交材料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学校为实现技术转化和降低新技术商业化风险将采取的步骤及预期成效;

  二是学校鼓励学生和潜在企业家参与培训项目及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实践活动和发展新企业的措施;

  三是学校与特定地区的工业、风险投资实体、非营利实体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合作的计划,推动该地区经济增长的步骤方案;

  四是学校需提供技术商业化创新和创业支持模式成功的相关背景信息。在此基础上,技术和创新理事会结合材料准备情况和竞争力为申报单位拨付款项。

  02

  专项资助关键技术领域技术转化方案,构建高校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使受资助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效规避“死亡之谷”,法案制定了针对性的技术转化方案。法案在第109章规定,技术和创新理事会应向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授予每个财政年度100万美元的资金,努力确保为高校建立可持续的技术转化方案。为保护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法案还制定了相关后续保障条文,如在法案第301章计划建立研究安全与集成度共享分析组织(Research Security and Integ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Analysis Organization),为高校与其他研究实体提供信息安全交流平台,以定期培训相关高校了解和识别外国研究组织为获取研究成果、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而做出的不当或非法行为,从而制定一套标准的风险评估框架,分享有关安全威胁和经验教训。

  (三)在技术生产资源上:搭建高校创新技术中心和区域技术创新中心,破除技术转化障碍

  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平台支撑,平台有多高,创新在这个平台就能走多远。美国高校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得益于大学较早成立专门的专利管理和运营办公室(技术转化办公室),其功能在于针对师生的发明进行评估和保护,协助成立创业公司或向公司转让许可,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创业中的作用。然而,美国高校技术转化办公室近年来时常因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转化办公室职员的市场远见跟不上科研创新的步伐,成为阻碍科研成果商业化的“最后一公里”。为此,美国在新的科技战略与计划中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其关键技术领域设施平台进行了布局和投入。

  01

  搭建大学创新技术中心,破除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法案在搭建大学创新技术中心方面共计划投入95.7亿美元,占技术和创新理事会资金投入总额的33%,在技术和创新理事会所有项目中金额占比最高。此外,法案还为符合筹建资格的大学在关键领域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人员等支持,并对所申报学校在科技创新上进行方向性指导。法案的第104章指出,美国政府在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区、中国台湾、非洲和东南亚长期耕耘和继续推行实施贷款和贸易上的公共投资,建议美国高校可以与盟国或指定区域、伙伴国的实体共同开设新兴研究机构,共享彼此研究成果和发展基金会。

  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法案一方面通过制度来推动高校与私营部门、非联邦实体等组织展开合作,以缓解或解决包括半导体产业在内的产业供应链脆弱问题;另一方面,法案在第501章供应链弹性计划项目(Supply Chain Resilency Program)中明确指出,要求明确条例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并将设施名单作为供应链信息的一部分提交给商务部部长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国防部部长启动国家安全检测机制,限制参与此项计划的高校与实体采用来自中国的光传输设备。

  02

  新布局10—15个区域创新中心,填补大学驱动科技创新的空间鸿沟

  美国的科技创新资源长期集中在东西海岸,各州之间的资源分配很不平均。纽约、旧金山、圣何塞、西雅图和圣地亚哥五个大都市地区承载了美国创新要素就业岗位90%以上的增长率,联邦政府每年也将三分之一的研发经费拨给加利福尼亚州和马里兰州。而其他没有科技创新产业立足的地区则面临着严重的人才外流、劳动力市场空心化和工业衰退等问题。为此,法案在第401章中就激发区域创新能力作出部署,计划在未来五年采取公私合作模式新布局10—15个区域技术中心,使其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真正有活力的增长锚。区域技术中心将向农村地区和技术落后地区倾斜,缩小地域差异,促进美国整体科技创新产业竞争力提升。在筹建这些区域技术中心过程中,白宫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负责确定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然后由商务部、能源部等机构牵头,负责具体技术中心的选址和建设工作,最后再遴选私营机构负责组织运营,包括大学、研究基金会、实验室、产业协会等,并与私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进行合作。

  三、《无尽前沿法案》中

  高等教育助力科技创新战略的理念转变

  在世界各国科技实力“东升西降”的背景下,美国政府科技创新战略发生了明显的理念转变。与过去30年的科技战略相比,美国政府开始从科技战略理念上的“市场主导”转向“全政府”动员,从“技术国际主义”转向“技术民族主义”,从科技创新的商业属性转向安全属性。这种科技战略的走向是回归美国冷战时期将维护科技领先地位等同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科技战略定位。

  (一)从科技战略的“市场主导”转向“全政府”动员模式

  在美国科技创新战略的演化过程中,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并不总是齐头并进,受经济环境和政府对科学态度或定位的影响,二者在科技创新发展的不同阶段交替发挥着主导作用。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联邦政府在研发投入上开始持续削减,更加遵循新自由主义思想,让市场和私营企业来主导科技创新。

  然而,市场主导的创新模式在过去已经造成少数超级大都市地区创新要素集中,同时出现了因科研经费投入不均造成的科技创新效率低下的困境,为此,美国政府频繁出台各种科技创新政策以推动科技战略变革。

  但美国科技战略的调整不是复制冷战时期由国防部门主导的科技发展模式,而是以一种“全政府”模式动员全社会资源来促进科技发展,即通过立法、司法、行政各组织间的协调联动来推动科技创新战略以对付中国等竞争对手和保持美国在世界科技领域的霸主地位,如《无尽前沿法案》第109章为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审查-推荐-汇报(review-recommendation-submit)模式。

  法案在这套模式运作过程中规定,美国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将和国家科学基金会与国家技术标准委员会共同审查特定项目在技术研究和商业化两个方面的公私合作情况,并调研该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在国内外商业机构中应用的情况。在完成审查并掌握基本情况后,国家技术标准委员会向这些项目推荐适配可用的法律、行政服务来进一步确保业界有足够的动力参与研发过程,同时保障知识产权商业化且不会被其他国家窃取。评估完成后,美国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将向美国商业部和国会提交审查报告。可见,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执行主体横跨美国科学技术政策委员会、国家科学基金会、国家技术标准委员会、美国商业部、国会等司法、行政、立法三大领域的若干部门。

  实际上,在法案的其他章节也不难窥见这种“全政府”动员的科技战略意图,如前述所提及的在法案第401章中计划布局新区域技术中心时需联动多个部门实行。美国这种“全政府”的科技发展战略也得到了美国智库的呼应。美国战略暨国际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分析指出,由于全球经济的高度关联性,出现了国家诸多关键核心技术和数据外泄的渠道,据此建议提升“全政府”的科技管控政策,巩固国家的长期创新竞争优势。可见,“全政府”科技发展战略以“全政府”为组织原则调动各个政府部门的资源,为巩固和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竞争力提供组织上的支持和保障。

  (二)从“技术国际主义”转向“技术民族主义”

  冷战结束之后,在失去苏联这个明确的科技竞争对手后,美国科技战略呈现出一种“去安全化”的趋势,美国政府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科技交流,并把科技产业链的低端放在中国和东南亚国家。在这波技术国际主义浪潮中,世界各国的发展也直接获益于“科技无国界”“科技向善”的科技发展理念。由于生产环节是技术升级和创新的重要环节,大量美国公司将此环节进行外包,不仅使得美国严重依赖外国进口,也对美国的科技创新能力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这给美国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使美国意识到其世界科技霸主地位优势逐渐缩小,加之美国自身具有传统的战略忧患意识,由此唤醒了美国政府科技发展战略中的技术民族主义理念。在一个践行技术民族主义的国家,其“对内政策就是壮大本国技术创新能力,为本国的技术研发创造有利条件;对外则是技术保护: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保障本国在海外的技术市场优势,从而促进本国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技术民族主义所提倡的理念与技术国际主义相对,它反对技术、科技产品以及科技人才等科技元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如在《无尽前沿法案》的第106章和第303章中,一方面加大本国高校STEM科技人才培养投入,鼓励更多的美国青年投身于科技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则明确禁止联邦科学机构所管辖范围内的科技人员参与任何外国政府的招聘计划。

  无独有偶,除了在科技人才上对内加大培养力度、对外实行脱钩和断交策略外,法案在有关高校科技重大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上的推动举措也如出一辙。如在第501章中,法案一方面通过加大高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高校与其他私营部门加强合作破解科技难题;另一方面则明确指出所有参与此类项目的高校禁止采用来自中国生产的相关技术与设备。

  结合近年来美国政府所推出的科技产品出口管制清单、切断与中国等国家的科技人文交流、收紧到美国大学STEM专业领域的中国留学生签证期限等举措来看,技术民族主义已经成为美国政府科技创新政策背后的核心理念。由此可见,奉行技术民族主义的美国政府指责他国通过补贴、“非法”手段获取技术,进而将切断、限制科研交流和科研产品流通作为政策工具,为其采取排外政策塑造合法性。

  (三)从技术商业属性转向技术安全属性

  美国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是通过吸引相关产业的企业和人才在区域汇聚,特别是其全球一流的大学体系、风险投资体系、高科技公司形成了一套让科学家如鱼得水的生态系统,对移民和异族文化有巨大包容性,保持了美国对全球科技精英的吸引力,其中旧金山湾区硅谷的形成与发展就是最好的例证。这种顶尖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美国许多高科技电子产品在世界各国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进而通过这种跨国科技贸易在过去半个多世纪催生美国经济的繁荣发展,从而奠定了其全球经济第一的地位。

  然而,自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以来,美国科技战略开始发生了重要变化,过去强调的技术商业属性逐渐向技术安全主义转变。实际上,“国家安全”是《无尽前沿法案》开篇第一个被提出的立法目标。在立法目标中,法案要求国家科学基金会、能源部、能源部下属的17个国家实验室(以《2005能源政策法》第2条中所提及的实验室为准)和其他主要联邦机构共同开展支持基础和应用研究,从而构建美国经济的关键驱动力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我们从法案第301章中提及的计划筹建研究安全与集成度共享分析组织以帮助高校和其他研究实体识别外国研究组织对知识产权的窃取行为,第303章中明确禁止联邦研究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科研人员参与外国招聘计划,第501章中禁止高校购买来自中国生产的光传输设备,以及该法案的主要推动者舒默、白宫负责印太政策最高官员坎贝尔对法案的战略定位解读中所凸显的对国家科技创新霸主地位感到担忧并由此危及国家安全关切的态度上,都可以清晰看出美国科技创新战略已经从强调技术的商业属性转向了强调技术的安全属性。

  这一战略走向与冷战时期美国的科技战略有高度的相似性,是将维护美国科技领先地位等同于维护美国国家安全,将科技发展进行“再安全化”。这种科技战略理念转变的背后,起助推作用的不仅是美国政府对当前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的认知,还有在大国博弈背景下,美国对自身科技实力出现相对衰退、代际规模的技术差距逐渐缩小、全球科技引领角色受到中国等国家挑战的危机认知。

  四、余论

  鉴于中国科技实力的快速增长,以及美国政府近年来发布的一系列科技创新战略法案和国家安全战略宏观文件,科技竞争将成为未来美国对中国持续展开博弈的战略重点。《无尽前沿法案》正是美国政府在科技发展上实行制华排华的关键一步。“中国”在《无尽前沿法案》中共被提及53次,是唯一一个在法案中多次被明确提及的国家,法案中专门以“限制中国科技转化”作为主要内容的章节共有四章,表现出极强的技术民族主义色彩。为应对《无尽前沿法案》有关条款及美国对我国科技“卡脖子”策略,我国高校应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本研究结合美国科技战略变革中的高等教育布局,着重围绕我国高校在科技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人才评价和引才用才上作些讨论。

  (一)强化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质量,打牢科技创新根基

  美国在《无尽前沿法案》中以专章的形式明确强调对我国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引才政策进行限制。因此,我们要强化高校在科技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的重要性,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支撑打牢科技创新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自信。要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培养基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与企业、科研院所相比,高校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最显著的功能和优势就是人才培养,因此高校要充分认识到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使命担当,以教学改革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培养“大师”的战略思维探索自主培养道路和模式,更加重视科学精神、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培育,造就一大批堪当时代重任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

  高校还应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突破口,打破高校原有层次固化、壁垒分明的专业培养模式,培养契合新兴产业发展的复合型科技人才。

  (二)强化国家对高校STEM人才培养的支持,助力高校探索“负责任创新”理念

  STEM人才是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主体力量。我国应分析和借鉴国内外,尤其是美国在《无尽前沿法案》中所推行的有关STEM人才培养的优化策略,总结分析STEM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在人才链、产业链衔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在高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上的组织者作用,加强对高校研发经费的投入,着重给予高校STEM学科建设经费支持。

  除了已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指导意见》等引领高校科技创新良性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外,还应在进一步调研和参考国际有关法案、政策规划的基础上,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关科技战略部署,尽快研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方案”,进一步确立和支持高校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使命担当。

  与此同时,高校科技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涉及科技伦理,科技人才培养和评价也越来越强调“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及增强对社会责任感的考察,正如麻省理工学院原校长拉斐尔·雷夫(L. Rafael Reif)在出席《科学:无尽的前沿》报告发表75周年专题讨论会的讲话中指出:“在当今的竞争环境下,我们不能只假设由好奇心驱使的科学进步某一天会变得有用。相反,我们必须探寻以所需突破为目标的问题答案。布什把科学想象成一种荒野花园:个人根据自己的智力兴趣播种想法,而不进行总体设计。我们还需要将科学视为一种农场,在那里人们共同努力,培养和推进特定的思想,以满足人类的需求。”因此,国家应建立相应的支持机制助力高校探索“负责任创新”理念,高校科技创新需与社会责任相结合,从社会伦理、风险和利益等多维考量,预防落入科学主义的陷阱,审慎处理科技创新活动可能带来的伦理道德风险,确保科技活动有益于增进社会福祉。

  (三)继续推进高校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尽管美国在科技创新上对我国已经兴起了冷战思维,但科学研究的全球化仍是当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科技合作是大趋势……越是面临封锁打压,越不能搞自我封闭、自我隔绝,而是要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并强调“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因此,在中美科技脱钩的背景下,我国高校要做好加强基础研究、提升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推进高校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两手准备:

  一方面,要加快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持续提升核心创新能力,并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前提和基础;

  另一方面,要以更加开放的思维和举措推动高校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高校在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过程中的主动作为,主动与国外政府和高校共同设立创新基金和科技合作计划,促进创新资源双向开放和流动,并在此过程中积极讲好科技交流合作的故事,吸引大批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科学家和工程师,让中国成为世界顶尖人才的第一选择,进而更好地助力国家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卓泽林,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

  项目来源: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基础理论研究专项“高校有组织科研赋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优化路径研究”(GD22ZDZJY01)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教育管理杂志社,原载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总第303期)

  产业 | 工业化 | 数字化 | 人才 | 创新创业 | 颠覆性技术 | 科技指标 | 科技政策 | 前沿技术 | 知识产权 | 智库 |

  获取方法如下:

  

  其他系列将陆续呈现,多多关注哦!

  投稿邮箱: nais-research@cnais.org.cn

上一篇:花重金在法拍网抢拍下房子1%的产权,这是什么梗?另类赚钱你懂吗
下一篇:甘肃临泽:特色才艺进校园 非遗文化润心田

最近更新远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