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等,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被罚款30.2万!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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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等,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被罚款30.2万!

  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等,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被罚款30.2万!这里是视角志,今天我们说说这个话题。5月2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官方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业务资料、未按规定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2万元。经查,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编制虚假业务资料一是核心业务系统记载销售网点与实际销售网点不一致。共涉及业务8笔,保费46万元,以上业务系统记载为手机银行出单,实际情况为银行通过线下营销并要求投保人通过线上渠道自助购买,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对出单网点进行了人为调整。二是银保渠道代理人入职档案不真实。具体情形包括:4名代理人入职档案中相关材料存在代签名问题;银保部部分代理人入司培训表成绩系编造;2名代理人入司档案记载履历信息与其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投诉核心业务系统记载信息不真实。78件保单的投诉件在投诉处理系统中记载的投诉时间、处理完成时间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承诺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外利益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在2022年6月面向客户的会议活动中,承诺投保后赠送洗衣机、智能空调等礼品。三、回访提示内容不全面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期间,太平人寿济宁中支有1809份新单业务采取电子回访问卷方式进行回访,以上回访问卷内容中均未提示投保人确认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四、未按规定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太平人寿济宁中支银保渠道14名代理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书》及《委托代理合同书补充协议》生效前即从事代理保险业务并有新承保业务发生。五、未建立代理人培训档案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期间,太平人寿济宁中支新招录了35名银保专员,未对以上人员建立个人保险代理人培训档案。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制作合同并送达投保人太平人寿济宁中支共356笔新单业务在投保人投保后,未能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合同制作并送达投保人。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欢迎关注视角志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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