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15年:父亲喝百草枯,14岁儿子跟着喝,临终前说:我只有一个爸爸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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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总有一些男男女女,并不懂得珍惜家庭的幸福,不珍惜夫妻的感情,一味任性地追求所谓自己的真爱和自由,于家庭于孩子不顾,最终酿成惨祸。

  2015年,在山东省济南市彩石镇有一户林姓之家,这林家生了一双漂亮的女儿,可惜家中无子,唯有这一双女儿膝下承欢。如今,林家这两个女儿都长大成人了,长得清秀高挑,活脱脱的美人胚子。

  

  林家的大女儿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远近乡邻都有不少人上门提亲。经过林家父母的精心挑选,为大女儿选定了邻村的一个知书达礼的年轻小伙做女婿。

  婚后,大女儿夫妻俩相亲相爱,日子过得和和美美。林家父母自从大女儿出嫁后,愈加害怕寂寞孤独,二老决定要为小女儿招一个上门女婿入赘。

  林家的小女儿名叫林红,林红和姐姐性格完全不同。林红从小就活泼好动,不像姐姐安静沉稳。林红比姐姐小二岁,从小就对学习没兴趣,成绩也不好,也不听父母劝,初中毕业就辍学了。

  林红初中毕业后在外面打了两年工,也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了。林家父母开始托人介绍,想找一个善良勤劳的上门女婿,可是,年轻男子几乎都不愿意做上门女婿。

  

  有一次,大女儿回了一趟娘家,跟父母说起丈夫村里有一户李姓人家,家里四个儿子,老大名叫李壮,年龄比林红大四岁。李壮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家庭负担比较重。

  李壮为人憨厚老实,心地善良,勤劳节俭,孝顺父母,是个成家的好男人。林家父母心想,如果李壮真的人好,家庭贫苦并不打紧,只要人勤劳肯干就行。

  随后,林家父母带了一些礼物和大女儿动身去李壮家了。到了李壮家,林家父母非常礼貌,跟李家二老说明了来意。

  李家父母有些为难,但是又不能让大儿子就这么一直耽误下去。于是,李家父母把正在地里干活的李壮叫了回来,商量他的终身大事。

  

  李壮当即就同意了,李壮说,父母年纪大了,家里男丁多,二弟马上也要谈婚论嫁了,三弟四弟也还需要钱读书。让父母放心,自己做了上门女婿仍然还是李家的儿子。

  多么通情达理的一个好孩子啊!于是,双方父母非常顺利地就谈好了这桩婚事。林红也尊重了父母的意见。很快,年底选了良辰吉日,林红和李壮办了喜宴,领证结婚了。

  婚后,李壮果然不负众望,到了林家,一肩挑起了这个家的担子,把林家大大小小、里里外外的事情做好了,甚至一日三餐都是李壮做好了,叫林红和父母来吃饭。

  林红和李壮婚后的日子过得很幸福,三年间,林红和李壮生下了一儿一女,林红更是被丈夫李壮宠成了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女人。

  

  这一切,林家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里。二老有时候会对李壮说些心里话,他们觉得李壮就是自己的亲儿子。

  转眼,林红和李壮的一双儿女到了上学的年纪了,家里需要用钱的地方更多了,于是,林红和李壮经过商量,决定出去打工,把孩子留给父母照看。

  就在林红和李壮结婚后第七年,夫妻二人外出打工了。林红人活泼爱笑,能说会道,找了份销售的工作。李壮人老实,没有什么话说,就进了工厂做工人。

  夫妻二人在工厂旁边租了一间小屋子,李壮每天都把这个小家收拾得井井有条,还做好一日三餐等着妻子回家吃饭。夫妻二人早出晚归,日子虽然过得平淡,却也十分温馨。

  然而,就是这样平淡的打工生活却掀起了一场狂风暴雨。林红在工作期间认识了一个离婚的中年男人,双方关系暧昧。这个男人的收入还算可以,对林红也比较大方,这让林红一下子就嫌弃自己的丈夫挣的钱太少了。

  

  林红逐渐变了,她经常找借口不回家,却和这个中年男人在一起。林红出轨的事情最终还是被李壮发现了。

  夫妻俩爆发了婚后第一次严重的争吵,林红不但没有反省自己,反而把一切责任都推到李壮身上,她骂李壮是个没用的男人,赚不到钱,人又笨又窝囊。

  此后,林红索性敞开了,干脆带着女儿出去找那个男人同居了,留下李壮一个人,李壮只好回家就近找了个工作,一边挣钱一边在家里照顾父母和儿子。

  即使林红出轨了,林红却还一如既往地找李壮要钱,理由是抚养女儿。李壮以为妻子在外面玩够了就会回心转意,还是会把自己每个月的工资全部都给了林红。

  

  渐渐地,村里的人都知道了林红出轨的事情。李壮和林家父母听了不少的嫌话,然而最可怜的是他们正在上初中的儿子。青春期的孩子本来就敏感,儿子经常被别人取笑,说他的妈妈是一个不正经的女人,在外面偷汉子。

  儿子不肯再去上学了,儿子经常哭着问奶奶,妈妈什么时候能带妹妹回家来,妈妈为什么不要我和爸爸了?奶奶没有办法回答,只能抱着孙子哭。

  又到了发工资的日子了,这一次,林红又回来要钱。李壮再次恳求林红带着女儿回家来好好过日子,可是林红坚决不肯,双方又一次发生了争吵,林红依旧骂着李壮最难听的话。

  这一次,李壮忍够了,李壮对林红说,你要是再不回家,还出去不三不四不检点,我就死给你看!林红以为丈夫懦弱,只是吓唬她,并不会真的去死,林红就逼着丈夫说:有种你就去死啊!

  

  谁知,李壮立马出去买了一瓶百草枯,最后问了一句:林红你还要不要这个家?林红却反问丈夫:有种你倒是吃啊!李壮心如死灰,仰头把一整瓶百草枯喝个精光。

  李壮倒地痛苦不已,口吐白沫,儿子看见这一幕,泪流满面,求妈妈快救救爸爸,然而林红却呆住了,她也没想到李壮真的会去死。

  儿子见妈妈一动不动,爸爸却痛苦万分,儿子突然跑了出去,也买回来一瓶百草枯,当着林红的面,一饮而尽!

  林红这下子慌了,抱着儿子失声痛哭,可是,儿子挣脱开她的怀抱,爬到爸爸身边,说:爸爸,我只有你一个爸爸,我要一直陪着你……

  三天后,李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儿子十四天后也没能抢救过来,随爸爸去了。留下林红这个品行不端的女人在无尽的忏悔中度过余生。

  

  林红与离婚的中年男人出轨通奸、非法同居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婚内出轨在如今的社会,似乎屡见不鲜,经常听闻小三插足破坏婚姻。这种小三有男人也有女人,像本案中与林红通奸的离婚中年男人就是破坏林红婚姻的小三。

  但是,已婚男女双方自愿通奸的情况,是两个人暗中秘密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并不以夫妻名义相称,因此,出轨通奸仅仅只是违背道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并没有违背刑法的规定,所以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已婚男女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婚外异性长期稳定持续非法同居的,与婚外异性登记结婚或者开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行为,就会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管是什么样的方式,只要是有配偶的已婚人士,又与婚外异性非法同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就构成重婚罪的刑事犯罪了。

  

  如何理解重婚罪中的形成事实婚姻关系呢?202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就规定了这种事实婚姻关系的情形。

  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虽然男女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却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群众也都予以公认,则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如果男女双方平不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而是临时姘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的话,就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本案中,林红与第三者长期稳定持续的共同居住,如果对外宣称他们是夫妻,并且让群众也公认为他们是夫妻的话,就已经构成了事实婚姻关系,那么林红就构成重婚罪。

  而婚外的第三者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区别不同情形对待。如果像本案中与林红非法同居的离婚中年男人,他明知林红是有配偶的,仍然长期稳定地与林红非法同居构成事实婚姻关系,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但是,如果第三者是上当受骗了,并不知道对方是已婚状态,而是被骗与之结婚,那么第三者不构成重婚罪。

  

  即使第三者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婚姻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而且,不管对于原配还是第三者,都是伤害。

  奉劝已婚人士,都要洁身自爱,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爱情和亲情,不能被新鲜的激情冲昏了头脑,不管怎么样,最终受伤害的终究是孩子,所以,为人父母,都为孩子的幸福,多考虑考虑吧,在面对诱惑时,要坚定,不能做出伤害亲人、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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