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合力防止校内安全事故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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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多方合力防止校内安全事故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社会各界对此也高度关注。然而,中小学生校内安全事故频发,教育机构在校园安全防控方面存在诸多短板,给孩子的人身安全带来一定伤害,亟须予以重视。经调研分析,该类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学校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部分学校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相关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预案,未能完善安保设施、配备安保人员,以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部分学校存在设备设施陈旧、校舍管理不严、食堂不达标、体育器材和实验设备老化、教学仪器设备未能及时修复等风险点,学校平时未排除各种安全隐患,致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事后及时救护不力。部分学校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不及时,未对学生进行及时救护,或者在出现突发状况或遭遇危险时,未及时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害,导致损害扩大甚至危及生命;部分学校未完全应用商业保险机制,事故发生后未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学生自我防范意识不足。中小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自控能力差、好奇心强的年龄段,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安全意识比较淡薄。而部分学校安全防范教育不足,未举办相关安全知识讲座,未能有效引导中小学生形成安全防范意识。

  保障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惠及千家万户平安、健康和幸福的德政工程。守护孩子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还需要全社会多方合力共同担责,需要家庭、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学校及社会环境。

  一方面,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意识。学校要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班主任安全工作制度”“课堂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预案”等工作制度,做到事前及时防范、事中及时救助、事后及时完善,推动学校安全保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另一方面,要重视家庭和学校安全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规范,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使自己远离危险,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除此以外,必须始终贯彻落实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政策,对未成年人实施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要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学生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的职责,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要通过公安、消防、法院等部门进校园宣讲等方式,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将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学课程中。要通过全社会都关心中小学生安全工作,从而形成保护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合力,共同守护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陶然

  本报记者 黄辉 整理(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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