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乱跑被撞谁负责 临沂法院:骑车人70%的责任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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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岁幼童小区内乱跑,骑电动车的行人躲闪不及将其撞伤,儿童受伤住院,其经济损失该由谁赔?近日,临沂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孩子家长和骑车人三七担责。

  庞女士的父母与三岁的小小同住临沭县某小区,10月27日早上8点左右,庞女士骑电动车回娘家,走到小小家楼西边,小小从楼道里出来往北跑,庞女士就靠南行驶,小小妈妈一喊她,小小就折返回去,谁想,一下子与电动车相撞。小小住院治疗6天,花医疗费2600多元。

  事后因为赔偿问题,小小父母将庞女士告上法庭。庞女士觉得自己真够倒霉的,“明明是小孩子没看好撞到我车上的,反倒索要这么多赔偿。”

  临沭县法院审理该案件,庞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在小区内,应减速、谨慎行驶,特别是遇到未成年人在小区内行走,更应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避免发生事故,但她未尽到其作为驾驶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事故发生、原告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小小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应减轻庞女士的赔偿责任。法院酌定小小父母承担30%、庞女士承担70%的事故责任。

  通讯员 闻锐 记者 崔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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