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两地公布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

栏目:远程教育  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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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萍乡市中小学、幼儿园

  暑假时间定了

  快来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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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市直中学,市保育院: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及秋季开学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1. 小学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2年6月28日-29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 初中期末检测时间定于2022年6月28日-30日,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3. 高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22年6月28日-30日。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4. 2022年全市幼儿园、小学暑假时间统一为2022年7月1日-8月28日;初中、高中暑假时间统一为2022年7月3日-8月28日。下学期定于2022年8月29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8月30日、31日学生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要求,则按新的要求执行。

  二、科学安排暑期工作

  1. 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地各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要求,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要教育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要为学生提供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党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和转变家长对孩子参加劳动的观念,培养中小学生良好文明素养;倡引导中小学生利用暑假到社区(村居)开展垃圾清扫、文明出行宣传、关爱孤寡老人等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2. 做好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各地要坚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有条件的中小学要为有需求的学生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可以采用以校为单位、也可以区域为单位确定托管服务承办学校,学生以就近的原则可以跨校参加,保证有需求学生全覆盖。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组织开展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对学科基础较弱的学生进行补习,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学习,但不得上新课,更不得超前教学。各地各校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充分利用当地校外教育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3. 指导做好家庭教育。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学生、家长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指导家长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保障孩子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养成营养均衡的饮食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集中组织暑期安全教育和防疫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防蛇咬、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的安全常识教育。坚持常态化的安全教育和提醒。用好用活安全教育平台资源,持续开展每周安全提醒,每周至少推出2次,不断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要关注重点学生,各地要根据学校提供的重点学生名单,联系当地乡(镇)、村,压实属地责任,指定监管人员,落实监管措施;要加强家校联系,宣传普及科学的亲子沟通方法,加大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关爱力度。

  三、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 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要坚持属地招生,实行“公民同招”,完善均衡政策,规范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要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宣传和引导,确保学位得到合理利用。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2022年秋季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级人数,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 56 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确保全面消除超大班额且不反弹。

  2. 严禁违规补课。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减负和严禁中小学校违规补课的规定,除高三年级的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外(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酷暑天气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放假前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教育局治理办备案。中小学其他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在职教师开展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市教育局举报监督电话:0797—8992110(治理办)。

  3. 规范校外培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片区化、网格化、常态化督查,始终保持假期内对校外培训机构高压治理态势,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培训乱象反弹,杜绝一切类型的学科类校外培训,确保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市“双减”办将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市“双减”办电话:0797—8991912

  四、常态化抓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

  1. 强化假期管理,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健康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暑期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管理,确需进入的人员,一律验证身份,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师生外出须做好个人防护。

  2. 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每天(含节假日)须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不断档,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工作

  1. 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各校要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暑假期间,要安排人员深入贫困家庭,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就学、享受资助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它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2. 全面落实红色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各地各校要开齐开足《红色文化》课程,促进红色文化教育深入开展。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材选用有关要求,做好普通高中红色文化和国防教育地方课程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

  3. 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校要把校园疫情防控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开学前后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保持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落实健康教育课时要求,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师生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落实《赣州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

  赣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学期结束工作和2022-2023学年度教学工作时间作如下安排。

  本学期结束工作安排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本学期于6月30日结束,暑假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本学期于7月8日结束,暑假从7月9日起至8月31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7日;全国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6月9日;初三、高三年级分别于学考、高考后放假。

  2022-2023年度教学时间安排

  1. 第一学期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开学,学生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9月2日(星期五)正式上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寒假从2023年1月9日起(农历十二月十八日)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日);全市普通高中寒假从2023年1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日)。

  2. 第二学期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2023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一)开学,学生办理报到、缴费、注册手续,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暑假从7月1日起至8月31日;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暑假从7月8日起至8月31日;初三、高三年级分别于学考、高考后放假。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赣州教育网、萍乡发布、萍乡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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