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规范9年义务教育学生教辅资料征订”,官方答复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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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343号建议的答复》,就今年省两会上李金满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教辅资料征订”的建议进行回复。

  答复表示,近年来,石家庄市高度重视教辅用书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辅用书管理,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秩序,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切实利益。

  一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先后印发了《关于2016—2017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7—2018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按照《河北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石家庄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规定,督促中小学用好每本教辅材料,促进教辅材料发挥更大效益。

  二是明确教辅材料的选购范围和发行资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地各学校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不得调整和更换教材版本,不得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擅自使用境外教材。

  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多领免费教材,严禁浪费国家和省级免费教材资金。中小学教辅材料由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发行。

  三是做好教辅材料的评议选用工作。石家庄市成立了石家庄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制定了《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暂行办法》。

  成立学科评议专家组,按照教辅材料选用程序和评议标准,对应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各学段各学科教科书使用版本,评议推荐出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科各一套教辅用书。经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审定批准,予以公告,供全市中小学生选用。

  同时石家庄市注重对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是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要从有资质的发行单位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石家庄市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校长办公专题会议、全体教师会等学习贯彻省、市教辅征订工作文件精神,同时要组织全体教师(含管理人员)签订《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告知书》,签字均由本人完成,不得代签,《告知书》一式三份(市直高中一式两份),由学校盖章,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由县(市)、区教育局留存,一份上交市教育局留存。

  五是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管理。石家庄市每年开展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代购教辅材料是否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和实行无偿代购;是否在教辅目录之外向学校、学生推荐征订、强制订购其他教辅材料或图书、报刊、杂志等;是否存在随意扩大征订范围,搭售其他任何教辅材料或物品;是否通过不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订购教辅材料;是否存在学校、教师指定参考、暗示诱导等方式搞“一科多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或随机抽查的形式,通过走访学生和家长、查看相关资料等方法进行检查。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监督监管,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辅用书使用和管理环境。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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