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海南省商业创先争优活动开展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2-12-05
手机版

  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商业总会了解到,为了促进全省商业的改革创新发展,突出“创新发展诚信兴商”主题,围绕制度改革、管理创新、诚信服务、钻研技能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该会决定在全省商业领域组织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商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项目包括“海南省商业金牌零售商/服务商/供应商”、“海南省商业诚信服务先进集体”、“海南省商业十大杰出人物”等奖项。创先争优表彰奖项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组织推荐申报,企业也可直接申报。根据“谁推荐谁负责初审”的原则,由推荐单位初审,省商业总会组织专家审核、候选公示、评定公告。海南省商业总会常务副秘书长肖寒说:“本次评选工作不收取费用,届时将在全省商业代表大会上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通过媒体予以宣传表彰。”

  海南省商业总会会长刘宏和表示,此次创优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指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展示全省商业转型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美好新海南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突出“创新发展诚信兴商”主题,围绕制度改革、管理创新、诚信服务、钻研技能、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申报总结,挖掘我省商业各行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从而激励大家积极投身“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建设。

  附:

  2018年度海南省商业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同时是海南建省办特区30周年。值此具有伟大历史纪念意义的时刻,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自由贸易港,为海南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法律保障,给海南经济腾飞输入了新的能源动力。商业是自贸试验区(港)发展的重点,为了促进我省商业的改革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商业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的指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推进海南省商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展示海南省商业转型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 

  (二)贯彻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建设美好新海南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开展我省商业创先争优表彰活动,目的是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创新发展诚信兴商”主题,围绕制度改革、管理创新、诚信服务、钻研技能、勤奋工作、绩效领先、以身作则、弘扬正气等方面的先进典型进行申报总结,通过公开评选和表彰宣传活动,挖掘我省商业各行业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激励员工积极投身“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我省商业的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参加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申报。

  (二)公平、公正、公开,以数据和先进事迹为依据。

  三、表彰项目名额及适用范围

  (一)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零售商50家。适用范围为开业满3年以上的零售企业及其二十人以上独立门店。

  (二)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供应商50家。适用范围为开业满3年以上的生产、经销、批发和流通企业。

  (三)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服务商50家。适用范围为开业满3年以上的服务类型企业。

  (四)2018年海南省商业诚信服务先进集体50家。适用范围为开业3年以上的商业企业(包括零售、供应、服务商)及其10人以上独立经营门店。

  (五)2018年海南省商业十大杰出人物10人。适用范围为工作5年以上的商业企业创业者和经营管理者。

  (六)2018年海南省商业管理能手50人。适用范围为工作5年以上的商业企业及其10人以上的独立经营门店(超市)总经理。

  (七)2018年海南省商业技术能手50人。适用范围为工作满3年的企业一线专职技术人员。

  (八)2018年海南省商业销售能手50人。评选范围为工作满3年的企业一线专职营销人员。

  (九)2018年海南省商业服务能手50人。评选范围为工作满3年的企业一线岗位员工。   

  四、表彰项目评选条件

  (一)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零售商

  (1)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管理成就、商业信用好。

  (2)2017年度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纳税总额三项数据同行领先。其中:营业收入总额权重占50%、就业人数权重占30%、缴税总额权重占20%。

  (二)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供应商

  (1)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管理成就、商业信用好。

  (2)2017年度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纳税总额三项数据同行领先。其中:营业收入总额权重占50%、就业人数权重占30%、缴税总额权重占20%。

  (三)2018年海南省商业金牌服务商

  (1)有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管理成就、商业信用好。

  (2)2017年度营业收入、就业人数、纳税总额三项数据同行领先。其中:营业收入总额权重占50%、就业人数权重占30%、缴税总额权重占20%。

  (四)2018年海南省商业诚信服务先进集体

  (1)坚持诚信自律经营。自觉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商业信誉良好。

  (2)弘扬团结友善,爱岗敬业精神,发挥集体正能量,坚持主动热情诚信服务的宗旨,形成企业诚信服务品牌。

  (3)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企业经营服务中始终围绕消费者至上的优质服务创新理念,规定服务标准,开展岗位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培训,增强员工优质服务思想认识,提升岗位执行力,管理水平同行领先。

  (4)员工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五)2018年海南省商业十大杰出人物

  (1)有独立经营管理能力。在探索.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中做出积极贡献,对驱动行业转型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2)经营业绩同行领先。在观念革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学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所管企业经营业绩与管理水平处于同行领先地位。

  (3)培育民族自主品牌。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自主品牌,在稳定产品质量、商品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发展民族品牌做出了积极贡献。

  (4)坚持诚信自律经营。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格魅力。

  (六)2018年海南省商业管理能手

  (1)商业管理理念创新。商业管理能力强、善于总结经验教训、追求管理业绩、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在商业门店经营管理方面有一定能力声誉。

  (2)营业成绩突出。团结同事,善于与不同消费者打交道,了解消费心里需求,能及时、准确的提供各种消费服务,所管门店业绩在同行中领先。

  (3)顾客放心满意。诚实守信,善于为消费者解释疑难问题,以独特的营销技巧吸引消费者,热情服务,让消费者放心满意。

  (4)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七)2018年海南省商业技术能手

  (1)有技术创新精神。善于总结经验和改革创新,技术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在行业内有一定声誉和影响力。   

  (2)有特色示范作用。岗位技艺精湛,操作流程娴熟,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行为规范和责任心强,自成技术服务特色,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和示范作用。

  (3)顾客放心满意。为人诚实,技艺精湛且有正能量,在技术工作中能良好发挥职业操守和娴熟技艺服务,让顾客放心满意。

  (4)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八)2018年海南省商业销售能手

  (1)销售理念创新。熟悉商品性能,善于总结销售经验,追求更大业绩,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在业内有一定能力声誉。

  (2)销售业绩突出。善于了解消费者购物心理和消费需求,能及时、准确、详细的提供服务咨询,在同行中销售业绩领先。

  (3)顾客放心满意。诚实守信,善于与不同消费者打交道,掌握消费心理,主动热情,实事求是的为消费者解释疑难问题,以独特的推销技巧引导购物,让顾客满意。

  (4)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九)2018年海南省商业服务能手

  (1)服务理念创新。有智能型的服务技能,善于学习先进经验和专业知识,不断探索新服务理念,形成与时俱进的优秀服务方法,在企业内有一定技能声誉。

  (2)服务行为规范。善于创造情感化的服务艺术技能,结合市场特点和消费者服务需求,不断调整创新完善岗位服务内容标准,形成个性化服务特色,个人服务能力在同行中领先。

  (3)顾客放心满意。诚实守信,善于与不同消费者打交道,在服务工作中身体力行引领示范,热情实事求是的为消费者解释疑难问题,以独特的服务技巧让顾客放心满意。

  (4)模范遵守《海南省商业自律公约》和企业规章制度。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申报2018年海南省金牌零售商、海南省金牌供应商、海南省金牌服务商。须提供《推荐申报表》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反映近三年来企业的先进事迹)。

  (2)申报2018年海南省商业诚信服务先进集体。

  须提供《推荐申报表》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和1500字左右的企业介绍材料(主要反映近三年来企业的先进事迹)。

  (3)申报2018年海南省商业十大杰出人物。

  须提供《推荐申报表》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反映近五年来的典型事迹)。

  (4)2018年海南省商业管理能手、海南省商业技术能手、海南省商业销售能手、海南省商业服务能手。

  须提供《推荐申报表》附营业执照、相关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和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反映近三年来的先进事例)。如属于品牌经销商驻大商业广场的人员,须由经销商推荐申报并经商业广场审核盖章。

  (二)申报办法

  (1)企业可登录《海南省商业总会官网》www.zghns.cn首页文件表格栏目下载有关表彰项目《推荐申报表》,按照要求填写后报送总会办公室。申报材料须经推荐单位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上报材料时要求附上电子文档,发送至总会指定邮箱:zgcicc@163.com

  (2)根据“谁推荐谁负责初审”的原则。创先争优表彰项目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组织推荐申报,企业也可直接申报。推荐单位须依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事迹材料认真做好初审把关工作,统一上报海南省商业总会审定。

  (3)工作程序。推荐单位初审、省商业总会组织专家审核、候选公示、评定公告。

  (4)申报日期分二批:首批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1月15日。第二批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5日。

  六、工作要求

  (1)商业企业及其员工服务民生、奉献社会,积极投身“十三五”建设的工作十分重要。因此,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进一步提升商业服务能级水平。

  (2)有关单位按照方案精神,认真组织发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先进事迹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

  (3)申报金牌和先进集体须所在地市县区有关部门、行业商协会、上级单位审核盖章。申报十大杰出人物须申报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审查盖章(无党工组织的盖行政章)、推荐单位初审盖章。

  七、媒体支持

  (一)宣传媒体。海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南海网、新浪网、中国商网、中国经济网、凤凰网、今日头条。

  (二)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地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身边的人。总会将运用媒体网站、杂志等渠道,宣传2018年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单位及个人,展示海南省商业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八、活动费用。本次评选服务工作不收费。

  九、审定结果

  (一)召开商业代表大会颁发牌匾证书,在媒体宣传表彰。

  (二)荣誉称号有效期为三年。

  十、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商业总会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邮箱:zgcicc@163.com电话:65229286传真:0898-65311316  联系人:张科长

                                          

  2018年10月11日

上一篇:兴义市盘江路小学开展少先队基础知识学习活动
下一篇:孩子问你红领巾怎么系,你不记得了?快来复习一下,别出丑啦

最近更新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