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年起 省“三好”“优干”高考不再加分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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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招生委员会昨日公布《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相比现行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其中增加了“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规定,取消了以往省级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艺术尖子也不再加分,体育加分项目现行录取照顾政策包含27项,而2014年起减至8项。记者从我市部分中学了解到,对于在新规中减少了许多加分项目,我市中学老师和学生认为“更公平”。

  优先录取因见义勇为死亡

  或致残人员子女

  新规规定,退役军人、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记者注意到,此前备受热议的全国奥林匹克竞赛获奖加分的规定仍然继续。新规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主办的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加5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10分。

  新规取消

  艺术尖子加分项目

  在我省现行的照顾政策中,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按照新规,2014年开始,取消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加分,只保留了对优秀学生的加分,同时降低了分值。新规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优秀学生加10分。”

  新规中,艺术尖子不再加分。新规取消了2012年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中的“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新规在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中,文考和专业考试成绩照顾加分给出了具体方案。

  体育类27项加分

  减至8项

  新规中,体育类27项加分减至8项。新规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和羽毛球8个项目运动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并参加省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加1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对比以往的变化,增加了集体项目获得前6名亦可加分,不过,可以加分的项目从现行的27项减少至8项。同时现行加分均为20分,2014年减少至10分。本报记者 郑莹莹

  (原标题:后年起 省“三好”“优干”高考不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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