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事业单位汇总!岗位多!报名从速!
徐州邳州定向招聘卫生专技人员30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2023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8:3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会议室。
(二)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同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按时报名的毕业生作自动放弃处理,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考察及选岗工作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表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考察方案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 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具体招聘单位,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统一组织应聘人员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省卫健委、人社厅核定的培养需求确认表,确认进编岗位的人员。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不服从选岗或放弃选岗的,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聘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公示
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及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应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按相关规定,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0516-86260326(邳州市卫健委)
0516-86288837(邳州市人社局)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0516-86272020(邳州市卫健委)
0516-86288538(邳州市人社局)
招聘工作投诉邮箱:pzswjwrsk@163.com。
附件:
1.2023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3年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3人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38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27日9∶00-7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27日9∶00-7月5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27日-7月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27日9∶00-7月6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7月13日-7月1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徐医大附三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2318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2。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实践技能测试;②面试。
(一)资格复审
实践技能测试前,徐医大附三院将对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相应学位和学历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实践技能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考核方式为:实践技能测试与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医大附三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医大附三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38064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6380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附件: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徐州睢宁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睢宁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公开招聘年龄按照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或职称等级确定,具体要求为: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副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卫生类正高职称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睢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及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1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
“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
招聘岗位详见《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站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亦可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 (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3年7月3日9:00—7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3日9:00—7月8日16:00
3.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和申辩:2023年7月3日—7月9日期间9:00—16: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3日9:00—7月10日17:00;
5.缴费确认:2023年7月3日9:00—7月11日12: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326室〔睢宁县睢河街道睢河北路(永昶路口)〕。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地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0516-80381002。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如在聘用后查实,将予以清退。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7月12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岗位表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资格、范围等内容。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14日9:00至7月15日内登陆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无需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专业详见《岗位表》。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为主,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6日;考试考点设在睢宁县。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直接参加资格复审。
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
3.2023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省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考核情况、现在是否在岗);
6.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材料中能够体现所学专业方向,视同有效);
8.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缴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睢宁e就业人才网、“健康睢宁”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1.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及选岗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招聘岗位的,作弃权处理。因弃权处理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五、公示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最低服务6年)。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未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按照合同制管理,根据考生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和考试总成绩,分配到不进事业编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6-80381002;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8307809。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6-83883806(仅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睢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监督举报邮箱:503179032@qq.com,xzsnpzjz@163.com。
附件:
1.睢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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