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司法局普法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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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8日,济宁市嘉祥县司法局报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案例——《山东省嘉祥县强化“三个聚焦“治理效能 构建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案例编号:SDFXFC1688810653)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典型案例全文如下:

  山东省嘉祥县强化“三个聚焦“治理

  效能构建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

  【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嘉祥县法治乡村建设在挖潜拓源、赋能添力、增效提质上用劲使力,扎实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大村(社区)普法宣传力度,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深化“平安村(社区)”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治理模式,积极构建“人”“户”“村”多层级协同发力的法治乡村建设新格局。

  【任务措施】

  (一)聚焦挖潜拓源,筑牢法治乡村建设的法治之基

  一是深度挖潜,建强中坚力量。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出台印发《嘉祥县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对标遴选标准,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老党员等群体,广泛选拔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同时,深度挖掘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优质资源,纳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目前,全县共有“法治带头人”370名,“法律明白人”1110名,确保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法治带头人”、3名“法律明白人”。

  二是强基拓源,凝聚联动合力。在万张街道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揭牌仪式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围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中的难点堵点,坚持依法治理工作原则,针对性建立创建任务清单,制定创建任务方案,落实创建工作项目,确保创建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科学管理,激活内生动力。强化动态管理,综合考量职能作用发挥、创建任务落地等要素,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系统评估,按照创建意愿强、基础好、举措实、成效优的标准,全面调整扩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点培育库。强化考核激励,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纳入镇街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纳入乡村振兴督查评价,鲜明树立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考核导向,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提实效。

  (二)聚焦赋能添力,汇聚法治乡村建设的法治之力

  一是以培训为先导,在提升队伍素养上赋力。积极组织参与市里线上培训活动,将“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纳入全县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专题培训活动8期;编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教材,做实线下培训,组织开展有奖竞答,全力推动学习培训常态长效。

  二是以实战为核心,在激活队伍效能上发力。积极引导参与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实践,以实战促实效。组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四个一”法治实事暖心行动,即:开展一场涉农法律咨询、开设一堂乡村振兴法治课堂、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服务一个乡村振兴重大项目,推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受益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嘉祥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在参加全省法律知识抽考测试中,考取满分。

  三是以平台为依托,在畅通工作渠道上聚力。以法治乡村建设为主题,开通“局长普法”电视专栏,引导“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更广泛地参与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走进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融媒体直播间,做客《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参加现场访谈。紧扣乡村发展实际,把法治元素融入村规民约、积分细则中,细化村民议事规则,畅通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进一步夯实乡村法治建设的民主基础。

  (三)聚焦增效提质,厚积法治乡村建设的法治之势

  一是增强法治供给,挖掘发展潜能。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业务资源,结合工作实际,准确研判基层群众法治需求和基层治理现实需要,结合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定期举办普法文艺惠演走基层活动,强化供给保障,积蓄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法治能量。

  二是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法治环境。依托法治小院、法治广场、法治之窗等法治文化阵地,展示民法典、法治故事等法治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村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服务窗口,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普法微信群等线上方式,将法律知识及时送到群众身边,更好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三是坚持创新驱动,积蓄发展势能。组织开展“法润祥城”创作活动,对表现突出的“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集中采风,发挥辐射效应。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整合以案释法工作案例,现场以案说法。

  【特点和效果】

  (一)加大村(社区)普法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村(社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村(社区)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将村(社区)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和“两代表一委员”视察。以村(社区)“某某+普法大课堂”为载体,培养村(社区)普法骨干,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征收、污染防治、土地承包、劳务用工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完善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评估,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体系,为村(社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评价制度,常态化开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村(社区)驻点坐班”活动。

  (三)健全村(社区)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公证、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县调诉中心与镇街巡回调解庭相结合的诉前调解模式。积极发展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创新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结合村(社区)实际,深化巧媳妇调解团、老兵调解室、巾帼调解员等调解服务品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现村(社区)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四)深化“平安村(社区)”建设。健全村(社区)公共安全体系,强化村(社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交通、消防、公共卫生防疫等安全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村(社区)“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着力完善薄弱村(社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基本实现村(社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从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专业群体中,选聘一批“村(社区)法务助理”,在“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及智慧村(社区)警务室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务助理”全覆盖。

  (五)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以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强化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定期进行复核,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

  (六)推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治理模式。健全村(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选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引导村(社区)群众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健全村(社区)群众法治制度。(供稿: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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