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自然资源所“四子法”做好农房登记发证为民实事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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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稳妥推进农房发证工作由“总登记”阶段转入“常态化”阶段,第九所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对标目标任务,在“四子”工作法上下功夫,做实做优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摸清底子,查漏补缺。一户一档做好自检,组织人员自查“总登记”的各项登记成果是否规范,具体包括登记程序是否合法、登记材料是否齐备、登记结果是否正确等。同时,对“总登记”范围外的农房全面摸排,做到“手里有账,心中有数”,对原不符合“总登记”条件、但经完善手续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房,全面实行依申请登记。对不具备确权登记条件的,结合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等已有工作成果,分析原因并留痕。目前,已完成发证1118宗,发证到手率近九成。

  压实担子,化解难题。通过再加压力、再强措施,全力以赴加快推进任务“清零”。成立问题化解工作专班,建立问题清单,分批次有序推进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做到“宗宗有交待”。此外,持续关注舆情,关注“没登、没发、没拿到”的情况,分门别类制定化解方案,设置咨询电话和咨询窗口,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依法有序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已化解遗留问题97起。

  找对路子,精准发力。针对出现较多的“一户多宅”问题,第九所成立“苏小登”党员先锋志愿队,通过走村入户、悬挂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政策,营造农房登记工作村村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在宅基地确权登记、审核时采取与户籍相统一的实名制,让每宗土地都有“身份证”。除特定情况外,明确存在该问题的只确权登记发证一处宅基地,其余的住宅只记录房屋信息,不予确权登记,个别案例采取定期会办形式单独解决。

  结成对子,高效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衔接协作。内部强化与分局、市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相互配合、补位,形成上下合力;外部强化与村、街道的协同联动,高效完成权籍调查、资料收集、公示及审核确认等环节。此外,加强与宅基地审核、户籍信息查询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扎实做好与宅基地管理、农房建设等工作衔接。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下一步,第九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常态化推进全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使农民在发展中共享改革红利,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供稿人:孙杰

  核稿人: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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