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浙江打造3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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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杭州9月6日消息(记者 王春然)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将按照“重点打造一批、创新培育一批、扶持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每年打造100个以上环境更宜居、服务更友好、产业更兴旺、人文更深厚、治理更高效的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联动推进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央广网发 记者截图)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打造3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打造15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县城(城区);到2027年底,全省将打造500个以上现代化美丽城镇示范镇,实现现代化美丽城镇基本要求全覆盖。这标志着浙江美丽城镇建设工作迈入全面推进新阶段。

  同时提出了以下主要任务:实施设施提标行动,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推进公共服务现代化;实施产城融合行动,推进经济产业现代化;实施风貌彰显行动,推进人文环境现代化;实施治理增效行动,推进综合治理现代化。

  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将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成效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以适当方式予以褒扬激励;将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纳入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评价体系,整治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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