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合水县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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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频发,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涉众型犯罪,为加大对电信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6月2日、3日,庆阳市合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胡某某等25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合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合水县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官吴海霞、秦芳和检察官助理王一忠出庭支持公诉,部分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

在受案之日起,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案,形成了检察长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包抓、员额检察官负责的办案体系,成立了4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6名书记员的专案组。专案组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审查了侦查机关移送的29名犯罪嫌疑人涉案的卷宗材料,依法讯问各被告人、核实犯罪事实和证据,对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存疑不予起诉的决定,同时确保对提起公诉的25名被告人的每一起犯罪都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做到不枉不纵。办案检察官还耐心地释法解惑,详细向各被告人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最终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提高庭审质效提供了坚实保障。

庭审前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出庭预案,精心准备了讯问提纲和质证答辩提纲等法律文书。同时,充分利用合水县人民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有效解决了控辩双方的争议问题,就相关庭审程序问题达成了共识,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的当庭辩解,依法对各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讯问,并出示了大量证据证实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的答辩,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在公诉人的教育和感召下,各被告人全部表示自愿认罪、悔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庭审程序规范完整、公正高效,法庭听取了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纵观本案,可以看到多数被告人的年龄正处于20至40岁的打工者、学生等人,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贪图转移赃款的一点小利,心存侥幸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不但破坏了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贩卖、出租、转借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支付宝且帮助转账、取现、套现,可能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利欲熏心,心存侥幸。

供稿:合水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庆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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