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发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要纠偏、慎停办”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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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3日,教育部推出[“双减”在行动]专栏,开栏提到,该栏目将介绍各地推进“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经验。

  根据各地目前的进展,“双减”推进工作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在稳妥审慎推进“双减”,在2018年整顿的基础上更多元、更科学管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提高准入标准,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湖南省、湖北省、青海省等;

  二、严格管理,全面进行安全排查,如河南省;

  三、暑期暂时不能补课,甚至暂时关停,如昆明市晋宁区、安徽省巢湖市、陕西省榆林市、陕西咸阳泾阳县、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朔州市。

  有关“双减”工作有的地方经过官网正式发布了文件,有的地方则尚未正式发布,但相关文件已下发至培训机构。不论如何,“双减”工作已经展开(以上摘自“多知网”)。具体看正文——

  从“关停”到“辟谣”:校外培训整顿风暴状况频出

  2021开年以来,最热话题非“校外培训”莫属,从两会到党的百年庆典,针对校外培训的整顿措施从突击检查、全面整顿、关停、辟谣,状况频出。

  7月14日,在曝出陕西榆林全面关停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之际,网传一封《汉中市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课的请求报告》。

  《请求报告》表示,给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个整改期。核心观点如下:

  1、请求给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个整改期;

  2、一旦突然发布落实一刀切关停政策,会导致机构交不起房租、退不起学费、付不起工资、无法支付装修尾款等各种困难,最终会被迫关门甚至跑路,从业机构倒闭数量会急速上升,失业人员人数也会剧增,导致劳务纠纷等形成诸多不稳定因素,甚至可能会造成比较恶劣的社会群体事件,可能会给政府相关部门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3、校外培训监管司是承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并不是一刀切关停学科类培训机构(假期不让补课无异于让机构自行关门一刀切),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精神依然存在,如果有些政策的执行过正或激进,不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可能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

  4、培训普遍的现象是由社会的刚需推动的,即使关停了证照齐全的正规机构,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地下游击军"、"在职教师一对一补课"等不良现象愈发严重,此类群体并无获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资格证件,也没有哪个部门可以对其教学场所的安全性进行审核监督….本来正规的机构转入地下,让政府更难监管,反而会造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一则“陕西省榆林市各县区正在全面关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消息在网上扩散,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热议。榆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回应称“消息不实”,只是有意向在暑期期间暂时关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对这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课程及办学安全条件,并没有说要全面关停。

  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关停到何时?

  暑期开学后的周末或节假日是否允许开展培训?

  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关停截止时间暂不清楚,但可以明确的是,超纲类的文化课类型的课外补习机构一直是不被允许的。”

  记者注意到,目前陕西各地均有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动作。7月13日,咸阳市泾阳县发布《泾阳县中小学校将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自7月19日开始,全县中小学将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

  澎湃社论:强监管校外培训,要纠偏、慎“停办”

  针对校外培训整顿风暴,澎湃新闻撰文评论:强监管校外培训行业,既要拿出雷霆力量,纠正之前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也要避免矫枉过正、过犹不及。当下,校外培训行业走到了十字路口,希望这个行业明白自身的社会责任所在,做到“不越位”“不疯狂”。

  所谓“陕西榆林全面关停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事,一波三折。先是有媒体报道称,陕西榆林全市各县区正在全面“关停”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度上了微博热搜,成了大新闻。

  校外培训进入强监管状态,是大势所趋,也是民心所向。但是,“停办”和“暑期暂停”有着本质区别。值得指出的是,从严监管校外学科培训,也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让这个行业回归到自身应该呆的位置,既不能取代学校教育的“正餐”,也要让部分确有需求的孩子有市场选择的机会。如果全面停办校外培训,的确会让一些学习困难的孩子遭遇严重困扰,还可能引发不少的消费纠纷。

  这里编者要做一个明确的法律常识性普及:

  据新修订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3条显示:“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请大家认真看清法条的规定:

  第一,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这一条禁止的主体是全日制学校,不是培训机构。从客观上限制了具有绝对控制力的校内补课。禁止的主体非常明确,是学校,不是校外培训机构。

  第二,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这一条的主体非常明确是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而限制的范围是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也就是说是学龄前。那么关闭小学1年级-高中3年级的校外培训机构,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无根据。

  任何试图借此条款关闭正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行为都是于法无据的,是对该法条的扩大解释,也就是不合法的。因为正规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是依法批准成立的,任何地方政府的政策效力都不应高于基本的法律。

  他山之石:支持智慧治理,拒绝一刀切式执法

  7月5日,新华社报道一篇题目为《日本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记》,为当下我国有关部门正在摸索如何整顿好校外培训机构提供了最具现实意义的参考。

  日本在20世纪下半叶经历了与我国目前境况近同的校外“疯狂学习潮”,学习塾呈现“良莠不齐”和“野蛮生长态势”。为此,20世纪末至本世纪初,日本文部省(教育部)发文寻求化解之道,颁发了系列法规开始规范学习塾。经过治理,目前日本的学习塾已经从学校教育的“干扰者”转变为重要“合作者”,并可向学校提供学习塾的教材、试题和教师培训,向有需要的学生及家长提供免费升学信息咨询服务,派遣学习塾教师到学校内开展周六特别讲座以充实学生课外教育,有的学习塾甚至拥有自己的出版社,等等。至今,全部学习塾合规运营,日本已经走出“乱塾时代”。

  从报道可知,日本对学习塾的管理与治理理念具有以下几大特色:

  1. 坦诚地公开承认学习塾行业的存在价值,不歧视不否定学习塾。

  2. 整顿策略采取的是“疏导”而非“死堵”,体现问题处理的大智慧。

  3. 将学习塾作为独立的行业客观面对,而未将其当作学校体系问题的担责方使治理复杂化。

  4. 高度重视并积极促进和发挥学习塾行业协会的作用。

  5. 政府重视学习塾的教育智慧,将学习塾的研发成果应用到学校,甚至为学校培训教师,使学习塾分担更多社会责任。

  【总结】

  7月13日教育部培训监管司的首个动作政策和精神,强调加大落实双减工作及整顿力度,并没有政策精神说要关停取缔或变相关停民办培训学校;“双减”下的北京行动以“校外治理、校内保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工作思路,给教培行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但有些地方政府却已经发布关停、取缔,甚至通过通知公办学校老师严格告知家长不得送孩子去民办学校上课变相关停培训学校。

  对于教育培训行业来说,监管政策的目标显然不是完全禁止校外培训,而是引导行业朝着更理性的方向成长。

  教育一直不是个单一的话题,总是夹杂了诸多情感、诸多现实。“桃李财经”有文章这样阐释,社会决策是校外培训市场的“平衡杠杆”,满足4个科学性原则才能多方共赢!

  第一:作为决策,要观照现实,既应有理性的思考,也要有人性的温度。

  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非办不可,必须主动作为”已经定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毋庸置疑。但从感性的角度来看,我们也不得不正视社会需求。

  相信经过多年的探索改革,国家在教育政策的制定上能够更有经验、从更多维度去看问题,将不同的信息汇总起来共同作为决策的基础。

  第二:作为决策,要尊重需求,尽可能避免一刀切。

  矛盾具有特殊性,特殊性的第一个表现就是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特殊性的方法论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落实到决策层面就是——科学决策。具体而言,就是“教育决策要注重反馈与改进。决策作出之后并不是万事大吉了,还必须看看决策在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有什么反馈、需要进行哪些改进。只有经历这样一个反馈、改进的过程,决策才能更加科学合理”(2016年教育部《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第三:作为决策,要因势利导,促进决策对象、决策领域的发展。

  对于教育培训行业来说,监管政策的目标显然不是让教育投资完全退潮或者停止,而是引导行业朝着更理性的方向成长,催生更多的细分赛道涌现。是大浪淘沙,让优质的企业留下来,利好环境大趋势。这是监管部门对待新事物的一贯态度。第四:作为决策,要实现多方共赢,平衡不同的参与群体。

  社会决策能否成功,其实核心还要看可行性,这不仅要考虑决策内部发展的需要,还要考虑到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

  如果要给可行性增加一个更为可量化的标准,那么就是是否实现了多方共赢。决策最优解,还是建立在大数据和听取各方意见,比如,校方、家长、学生、企业之上。

  <声明| 本文由联盟台综合整理第一教研、澎湃新闻社论、老东方人、桃李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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