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连花清瘟不是莲花清温!浙江多地明确:严查!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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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花清瘟涨价现象仍未止

  有药店单盒上涨240%

  目前连花清瘟大幅涨价现象仍在上演。

    12月6日,有媒体调查发现,有药店单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为102元,而平时在30元左右。京东上,多家药店的连花清瘟颗粒仅剩少数几件,连花清瘟胶囊相对较为充足。其中,有药店的连花清瘟胶囊仍有大幅涨价情况,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单盒售价达102元,较平时涨240%。

    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1020元

  天猫上的连花清瘟胶囊也出现价格参差不齐,以及大幅提价的现象。12月6日,红星资本局以“连花清瘟”为关键词搜索,综合排列前三的连花清瘟胶囊的规格分别为0.35g*24粒/盒、0.35g*36粒/盒和0.35g*48粒/盒,但24粒和36粒规格的售价却明显高于48粒,单盒价差达22元以上。其中,0.35g*36粒/盒的连花清瘟胶囊售价为52元。

    是连花清瘟不是莲花清温!

  以岭药业提醒谨防假冒连花清瘟产品

  连花清瘟你了解吗?是“连花”不是“莲花”,是“清瘟”不是“清温”。

    日前,以岭药业发布声明称,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 “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 、“莲花清温丸”等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对于本次事件,以岭药业回应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咳片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并表示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他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岭药业称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提醒广大群众谨防假冒连花清瘟产品。

    昨日,杭州市以及绍兴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刚刚,浙江多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也陆续发文:

  宁波

    温州

    嘉兴

    舟山

    台州

    丽水

    以宁波为例:

  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我市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出台,连花清瘟等成为消费者购买的热门商品,价格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上涨。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我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五、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电话(0571-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编辑:刘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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