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冠险”,“阳”了不给赔?|说·法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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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阳”了,

  保险赔付款却很难拿到。

  近期,

  涉及“新冠险”的理赔纠纷

  引发广泛热议。

  部分消费者表示,

  “新冠险”纷纷下架,

  “阳”了想理赔困难重重。

  那么,

  如何看待买了“新冠险”却理赔难?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郑晓阳律师的专业解读!

  “新冠险”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受保险法的规制。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目前市面上保险公司出售的“新冠险”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仅在被保险人被诊断为“重型”或“危重型”,或者处于高风险区被封控、集中隔离等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并按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而涉及新冠保险理赔的投诉增多,主要是由于“新冠险”的保险事故界定存在困难。抗原检测的准确率、核酸检测和隔离政策的调整、感染者无法提供确诊证明等等,都导致新冠保险事故的界定难度增大。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国家有关政策密切相关,近期“新冠险”纷纷下架,是保险公司防止超过其赔付能力的避险行为。

  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若被保险人确实感染新冠病毒,且有相关医学证据证实购买的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的发生,则被保险人应受到理赔。消费者应积极取得有效的医学证明和准备充足的理赔材料,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符合条件而得不到解决的,可向银保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或行政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权利,消协等组织也应依法提供协助。

  消费者购买任何类型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的免责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保障范围、犹豫期、退保损失等方面,了解投保须知,理解清楚确实符合自己的需求后再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防止受到不良人员的欺骗或忽悠。购买保险后及时索取保险单证,核实身份信息和保单信息。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索赔,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策划:杨新顺?宋胜男

  文字:刘丹?邹星宇

  视频:李唯祎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王芳 刘丹?岳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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