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市实施战时封闭管理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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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施战时封闭管理的紧急通告

  为应对当前疫情发展严峻形势,控制人员流动和车辆通行,彻底阻断疫情传播,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全面升级管控措施。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所有乡镇(村、社区)、中心城区(镇区)小区(居民点)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中心城区(镇区)要分别隔断社区与社区、里弄与里弄、小区与小区、楼栋与楼栋之间的所有通道;各村(社区)要分别隔断村与村、组与组、自然村与自然村、墩湾与墩湾之间的所有通道。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居民点、楼栋),中心城区原通行证一律废止。

  二、所有车辆一律从严管控。除医疗救护车辆、抗疫工作车辆、运输医疗救护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不再办理以上车辆以外的车辆通行证。

  三、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急需药品(感冒、咳嗽药品之外)实行全代购配送服务,定点超市、集贸市场、药店只准对代购配送员开放,一律不得对外营业。全市城乡统一配备足够的代购配送员,由市镇村(社区)干部、财政供养人员担任。代购配送员每三天为每户居民提供一次代购配送服务,特殊应急情形的要及时处理到位。

  四、公安机关对强行冲闯、破坏小区、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五、本通告自2020年2月14日24:00执行,原则上以14天为一周期。由此给广大居民带来困难与不便,敬请理解配合!

  洪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洪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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