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都不敢这么拍!贩毒男与家暴男互换身份,8分钟完成“越狱”……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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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香港法院发生一起离奇“掉包”疑犯逃脱案,历时仅8分钟,过程恍如电影桥段……

  4月10日,香港西九龙法院正如往常一样处理案件。

  事发时,在该法院的羁留室(临时囚禁室)内,一名涉嫌贩毒的姓陈男子已完成提讯,被判继续还押,正等候被押往收押所;一名涉嫌家暴的姓林男子则已获准保释,正等待办理保释手续。

  姓陈的贩毒男现年37岁,报称任职售货员。陈被控贩毒及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共两罪。控罪指,陈于4月7日在油麻地炮台街73至79号非法贩运危险药物,以及同日同地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消息指,陈被捕时藏有逾100克冰毒作贩运用途,属严重罪行,罪成最高判囚15年。陈出庭应讯后不获保释,原定收押至6月2日再提堂。

  姓林的家暴男现年24岁,报称任职侍应。林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于4月9日在旺角福全街52号至54号富邦大厦一单位内,袭击一名姓叶女子造成身体伤害,据悉叶是林的女友。林应讯后获准以500港元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24日再提堂。

  在羁留室内,陈主动搭讪林,询问是否愿意跟他对调身份,并口头答应支付2万港元的“掉包费”。

  林信以为真,双方交换印有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犯人手带,陈又将妻子的手机号码给林,让林保释后联络其妻取“掉包费”。

  接着,陈就以林的身份,被庭警带往办保释手续。

  巧的是,林早前遗失身份证,获发“临时身份证明书”,附有的黑白照片由电脑打印,加上少许模糊,庭警核对了犯人手带,又见“临时身份证明书”照片中的人与林(陈)有点像,不以为意便放行。

  至此,陈成功误导庭警,以林的身份获得保释,整个过程仅约8分钟……

  陈施施然离开后,林又表露身份要求保释,庭警核对其手带后始知有异,于是通知上司,大批荷枪实弹警员到场,在西九龙法院一带搜索,然而已不见陈的踪影。

  据了解,陈离开法庭后,随即回家收拾个人物品等再离开。

  林男当场被警方拘捕,陈妻(31岁)亦于同日被捕,而陈男仍下落不明,被通缉中。

  陈妻向警方表示,对丈夫承诺支付他人2万港元的“掉包费”毫不知情,只承认给了丈夫数千元协助“跑路”。林则向警方称没收过钱。

  有警官表示:“那朋友(林)真是笨,把自己身份换给别人,他不仅不可能被保释,现在还多了一条罪名。”

  陈是怎么想到这种逃跑方式的?

  据悉,一般情况下,被告在等办保释或还押手续时,身上只有手带作识别,而俗称“包头”的随身个人物品和身份证等,上庭前已“打包”交相关人员保管,待疑犯获保释时领回。

  由于陈被捕后多次进出法院,非常熟悉还押保释程序,可能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漏洞……

  事件在香港社会引起很大回响,大家都不敢相信,在2023年的今天,还能如此轻易“越狱”……

  有香港网友发问,一个37岁,一个24岁,年龄差距如此大,为何还能轻易掉包?

  更有立法会议员吐槽,香港法院身份核实方面的技术属“石器时代”,才导致漏洞发生。

  香港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形容此事比电影情节更离奇,难以想像事件竟可如此发生,涉事疑犯固然胆大妄为,有关部门也出现系统性错误,若不尽快补救,检讨行政程序,公众对香港法治和对法庭的信心,势必动摇。

  邓家彪续指,相关人员持有疑犯身份证明文件等个人资料情况下仍出现疏漏,反映人员未有确实核对犯人资料,建议当局应考虑以科技方式防止重蹈“掉包”的覆辙,例如指纹、瞳孔等辨识方法。

  新民党议员、大律师容海恩认为,由于涉事疑犯在假日犯案,提堂时有大量疑犯在羁留室等待,整个等待处理手续的过程中,没有科技识别,如曈孔、指纹等,这才有了可趁之机。被告当时用补领身份证的文件证明身份,但上庭时又不用再验证身份,只要将自己容貌稍作改装,并与另一疑犯交换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即有机会掉包。

  容海恩称,一般而言法院羁留室不可能有足够空间单独关押疑犯,所以现实上难以完全禁止疑犯之间的交流,庭警亦不可能长时间“人盯人”监视。她希望日后可以加强科技认证身份,起码可以核对指纹等,至少亦要强化手带设计,没那么容易除下来掉包。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委员、民建联葛珮帆形容事件匪夷所思,指现时法院认证疑犯身份的科技十分原始,依靠手带辨认,没有任何生物认证、储存资料的科技,形容做法过时,“像石器时代一样”。她希望执法机关和司法机构强化科技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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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TVB都不敢这么拍!贩毒男与家暴男互换身份,8分钟完成“越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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