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溥仪病逝后,妻子李淑贤为独吞遗产,和其助手打10年的官司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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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溥仪以“反省”式的自传记录了他从登基、流亡到接受改造的全过程。他本想将其当成回忆录,不曾想这部自传多次修稿、出版后畅销不衰,最终引起了版权纠纷。

  而他的妻子李淑贤为了独吞稿费,在其病逝后坚持不肯改嫁,还把争夺版权的助理告上了法庭,打了10年的官司。

  那么,最后李淑贤如愿以偿了吗?

  

  版权之争

  1984年,溥仪去世17年之后,末代国舅郭布罗·润麒作为艺术顾问,想要根据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为脚本,拍摄电影《末代皇帝》。

  但李淑贤作为溥仪的遗孀坚决不同意,她表示自己作为溥仪的遗孀,早就继承了这本书,有着使用权和解释权。

  但是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人站出来了,他表示自己完全同意将这本书翻派,并且大力支持。

  这个人就是李文达。

  

  事实上,《我的前半生》这本书并不是溥仪一个人独立完成的,因为当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力气,文字部分是由其口述,助手李文达协助完成。

  这也正是这本书版权问题之争的核心,因为李文达认为自己应该有这本书的版权。

  而这还不是最乱的,因为,这其中出版社也掺和进来插了一脚……

  最终,在三方不断的纠缠下,李淑贤直接把李文达和出版社告上了法庭,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为自己获取版权。

  

  公堂之上,他们各执一词,李文达认为自己在前期参与了很多的创作,也付出了很多心血,为了这本书东奔西走,白天根据溥仪的口述写文章,晚上再熬夜进行修改。

  两人合作的十分愉快,并且溥仪也表示希望最后出版的时候想要加上他的名字,但出版社那边从政治方面考虑,最后的署名只能是溥仪一个人。

  所以,虽然书上没有他的署名,但不能否认他是这本书的实际铸成者。

  

  另一边,李淑贤认为这本书是亡夫的核心思想,是他的心血,从继承的角度来说,这也是自己后半生的生活保障。

  最关键的是,李文达只是助手,且已经收到了相应的酬劳。

  她为了自己独自享有这一切,不惜到处奔走,就是为了证明自己能够拥有版权。

  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上诉之初法院并没有理会李淑贤,认为版权应该归李文达。

  

  李淑贤却不死心,继续上诉,一定要把版权要回来,由于这件事牵扯的比较广,而且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法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就这样一直拖了10年的时间,直到李文达去世后,他的妻儿继续为这件事奔波,与李淑贤分庭抗礼。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淑贤甚至已经有些习惯了,尤其是“熬死”了李文达之后,她更加坚持自己的想法,要维权到底。

  毕竟,她和溥仪之间是没有子嗣的,如果再没有了这本书,可以说是连个念想都没有了。

  

  文至此处,突然觉得有些伤感,某种程度上来说,李淑贤不仅仅是溥仪的遗孀,她也是末期封建社会的“遗孀”,还是新社会的“体验者”。

  虽然她除了丈夫一无所有,像是一个附属品,但她对溥仪是有感情的,且永远忠于这份感情。

  那么,李淑贤和溥仪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往呢?

  

  相识

  溥仪作为历史上的“末代皇帝”,他6岁就被人抱上了龙椅,之后又经历了两次登基,做了17年的皇帝。

  他从小在皇宫里长大,少不经事时便把身体弄坏了,不具备男性正常的功能……

  在皇宫的时候溥仪也有过好几个妃子,但他却在新婚之夜不敢面对,硬是让妃子独守空房很长时间。

  这也让侍卫得到了钻空的机会,让妃子怀上了孩子,溥仪知道后大怒,直接把刚出生的孩子扔进锅炉,把妃子打入冷宫。

  

  之后的3任妃子,不是宁愿起诉都要离婚,就是婚后没几年就去世了。

  直到他遇到了李淑贤,这时他的思想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之前的4个妻子他都是以皇帝的身份迎娶的,但这个他想自由恋爱。

  而李淑贤在认识溥仪之前,也曾有过两段婚姻,但都因为一些原因,没能走到最后。

  她和溥仪的相遇,是通过双方朋友介绍的。

  

  解放战争时期,溥仪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认识了前国军陆军中将周振强。两人在战犯管理所的这段时间,结下了很深刻的友谊。

  而李淑贤和周振强正好是朋友,人民出版社编辑沙曾熙得知得知她离婚,就把照片给了周振强,让他帮忙介绍对象。

  而周振强给她介绍的对象,就是溥仪。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都认为对方还不错,已经有了在一起的想法,虽然他们两人的年龄相差8岁,但这并不能阻挡两人恋爱。

  

  就这样,他们在1962年4月30日晚上7点举行了婚礼,他们两人都十分珍惜这段婚姻,都认为对方是能共度一生的人。

  但没过多久,李淑贤就发现溥仪十分奇怪,一到晚上就开始看书,两人从来都没有同房过。

  尽管她不断的暗示,但溥仪根本不理会,晚上继续和她保持距离,坚决不同房。直到李淑贤发现了溥仪看的书,这才解开了她的困惑,同时她也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但李淑贤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离婚,而溥仪也学会了要如何爱一个人。

  

  每个月溥仪发工资后,就会给妻子买很多好东西,平时也会在公交站牌等妻子下班。

  这样平淡而温暖的生活,让李淑贤渐渐的感受到了温暖,也越来越离不开溥仪。

  但他们的婚姻并没有做到厮守终生,两人结婚5年后,溥仪就因病去世,而李淑贤之后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过着潇洒的生活。

  谁知几年后溥仪写的自传《我的前半生》竟然成为了一笔宝贵的财富,而李淑贤也为了据为己有,打了10年的官司。

  那么,这本书为什么如此值钱?溥仪是怎么创作出来的?

  

  创作过程

  《我的前半生》是溥仪在战犯管理所写的认罪书,也算是他自己的一个回忆录,里面详细的讲述了他的生平和所经历的事情。

  由于他的身份比较特殊,管理所的人拿到认罪书后专门进行了整理和印刷,向政界和史学界发行。

  很多中央的领导都看过这部作品,认为写的很不错,后来经过中央的认可后,出版社开始对这本书进行重新整理,为之后发行做准备。

  出版社专门找到了李文达来进行协助,由溥仪口述,李文达执笔整理成书。

  

  之所以会把这个任务交给他,是因为他曾经不仅做过战地记者,还曾上战场浴血奋战,他用自己的作品为革命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他在业内的名声十分好,所以出版社相信经过他的执笔,这本书一定会大卖。

  但溥仪和李文达第一次合作并不是那么愉快,因为所有内容全都是溥仪亲自口述,这中间有些事情没办法考证真实性。

  面对这样的情况,李文达只能先经过上级的同意,之后对内容进行一定的删减,再亲自去溥仪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搜集资料。

  

  为了保证书中事件的真实性,他专门到各地的图书馆,查询一手资料,还会采访一些和溥仪有关的人。

  白天听溥仪口述故事,晚上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这段时间他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总是工作到很晚。

  而溥仪每天早上都会乘车去出版社,先是口述新的故事,再对他写好的稿子提出一些修改意见。

  或许是因为朝夕相处,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融洽,渐渐的溥仪已经完全信任了李文达,他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溥仪对于这份友谊十分看重,因为他之前在皇宫的时候,完全没有一个能交心的好朋友,所以当他和李文达相处之后,才感受到了友谊的温暖。

  在创作的过程中,溥仪正好和李淑贤结婚,当时稿子已经写了五十万字,但新婚后的溥仪为了照顾妻子的感受,把所有关于妃子的内容全都删除。

  虽然这又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但李文达还是尊重了他的意愿,再次进行了修改。

  

  经过多次的修修改改,《我的前半生》可算是完成了定稿,并且成功的发表出去,而且还获得了很好的效益。

  本来李文达到此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谁知道几年后他会参与到版权之争……

  

  最终归宿

  当李淑贤得知溥仪的故事要拍成电影时,她第一反应就是不同意,因为她作为溥仪的遗孀,理应享有继承权。

  同时李文达得知消息后,认为这本书完全是由自己编写的,版权应该归自己所有。

  就这样,两人开始了长达10年的版权之争,他们谁也不服谁,不断的向法官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应该拥有版权。

  而法院那边也十分难办,一方面是因为这中间涉及到的人实在是太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溥仪的身份,所以一直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决定。

  

  他们为版权争夺了10年,直到李文达去世都没等到最终的结果,之后他的妻儿接手了这件事,继续和李淑贤打着官司。

  1985年,经过法院的判决,《我的前半生》这本书的版权应该归溥仪和李文达所有。

  面对这样的结果,李淑贤不愿意了,继续上诉,经过她不断的努力,终于法院做出了最终的判决。

  《我的前半生》最终版权归溥仪所有,而李淑贤作为溥仪的遗孀,有权力继承这本书的版权。

  

  经过10年的辗转,李淑贤终于获得了心心念念的遗产,因为这本书发行后产生了很大的商业价值。

  所以她才会毫不犹豫的为自己争取,哪怕过程会很麻烦,但她始终都没向放弃。

  可是李淑贤打赢官司后,还没来得及享受胜利的果实,第二年就去世了,之后这本书的版权再次成了一个问题。

  和溥仪有关系的人都已经被去世,而且他也没有孩子,自然就变成了无主财产。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李淑贤去世几年后,竟然有一个声称是溥仪弟弟的人来争夺这本书的归属权。

  认为这本书既然是溥仪的作品,那么就应该归“溥式家族所有”。

  但这样的说法遭到了出版社的反对,因为在之前的版权之争中,他根本没有出现,为什么在和溥仪有关系的人全都去世后,他才现身索要?

  出版社当即就把这件事上报给了法院,并且提出要求表示最终应该归国家所有。

  

  直到2007年,这本书的最终结果才出来,根据各方面的规定,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属于无主财产。

  而李淑贤和李文达争了一辈子还是没能等来一个结果。

  只能说当时法院把版权交给李淑贤,或许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人情,毕竟她作为遗孀,这部作品对她来说也是最后一个念想。

  就算是她的本质是为了遗产,但两人还是拥有一段甜蜜的过往。

  

  而溥仪作为“末代皇帝”,他的身份本来就十分特殊,他不仅见证了旧社会的落后,也经历了新中国的新思想。

  同时他自己也因为缺陷,处于自卑当中,所以他就拼尽全力的补偿李淑贤。

  溥仪可能自己都没想到,他就算死了还能影响阳间的人,如果他早知道《我的前半生》会引发版权纠纷,应该会在活着的时候解决这件事才走吧。

  如今看来,所有关于《我的前半生》这本书的法律纠纷早已是过眼云烟了。

  

  溥仪这一都十分悲惨,他被时代高高举起,然后又被时代重重摔下,或许是因为他经历了太多,所以人们才会对他的经历充满了好奇。

  而李淑贤对于溥仪有感情,但绝对没有爱情,所以溥仪去世之后, 她为了独吞这笔丰厚的遗产,哪怕打了10年的官司,也要拿到这本书的版权。

  但她也是不幸的,刚刚拿到版权后,就因病去世,根本没有来得及享受,也因此留下了很大的遗憾。

  《我的前半生》自从发行至今已经半个多世纪了,目前已经卖出了近两百万册,而且仍持久不衰,在海内外都有不少的读者,这也能说明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争夺其版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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